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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环新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期内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经核查,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2,000万元,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均严格有效地执行了相关制度。

4、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期内相关事项无异议。

二、关于子公司为二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上海中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中可”)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贷款,期限84个月。上海中可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是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二期项目实施主体。目前项目处于建设期,预计2021年下半年可开始投入运营,项目达产后预期经济效益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同时上海中可将其拥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3388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沪房地嘉字(2012)第007267号)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以融资期限内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二期项目产生的全部经营收入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为上海中可上述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事项已经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新网(上海)”)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上海中可100%股权。本次由光环新网(上海)对上海中可向招商银行申请的上述贷款追加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及制度的要求,担保风险可控,未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产生不良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光环新网(上海)对上海中可向招商银行申请贷款追加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具体以协议为准。

三、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绿色云计算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7,515.59万元追加投资房山绿色云计算基地一期项目,调整后房山绿色云计算基地一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不超过127,501.13万元调整至不超过135,016.72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做出的决策,有助于推动募投项目建设,提升公司竞争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同时,及时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孔良、侯成训、郭莉莉

2021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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