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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周岳江独立董事出差毛美英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伟星股份股票代码00200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谢瑾琨黄志强
办公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
电话0576-851250020576-85125002
电子信箱002003@weixing.cn002003@weixing.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482,753,822.581,128,384,812.013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36,652,531.11247,227,819.04-4.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32,659,017.18121,834,804.0190.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6,826,543.50203,046,705.60-86.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0.33-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10.33-6.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14%9.91%-0.7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794,326,474.433,402,764,131.371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460,854,838.792,517,748,441.62-2.26%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758,020,428(775,850,428-17,830,000)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3,893户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98%232,620,5180质押128,033,282
章卡鹏境内自然人6.57%51,008,54038,256,405--
张三云境内自然人4.36%33,794,18725,345,640--
谢瑾琨境内自然人3.03%23,496,96917,622,727质押23,00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伟星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2.25%17,479,7250--
中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中泰星河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1.41%10,930,0590--
侯又森境内自然人1.07%8,290,0998,290,099--
蔡礼永境内自然人0.95%7,332,5885,499,44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高分红股票管理组合其他0.84%6,517,4330--
沈利勇境内自然人0.72%5,572,6624,179,49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蔡礼永先生和沈利勇先生分别担任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副总裁、董事和监事职务,四人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于2011年3月1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未知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卡鹏2021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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