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5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持股50%的重要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塔铝金业”)名下康桥奇矿区开发、选厂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塔铝金业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借款期限为60个月,借款期限起始日以出借人实际转账之日起算,如借款分次转账支付并且转账日期不统一的,则逐笔借款的到期日逐笔起算,逐笔到期。本次借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塔铝金业的其他股东“塔吉克铝业集团”国有独资企业(以下简称“塔铝国有”,持有塔铝金业50%的股权)本次将不同比例向塔铝金业提供借款,公司本次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15:00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