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至2021年8月24日累计收到和确认政府补助资金627.71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一)与收益相关的补助明细表: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依据 |
1 | 增值税退税 | 2020.12-2021.8 | 1,112,640.00 | 注 |
2 | “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企业转型专项资金 | 2020.12.9 | 186,000.00 | 武工信发[2020]80号、武财工贸[2020]21号 |
3 | 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资助费 | 2021.3.9 | 1,690.00 |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常州市专利资助工作的通知 |
4 | 2020年度西太湖政策奖励专项资金 | 2021.4.7 | 236,500.00 | 武工信发[2020]80号、武财工贸[2020]21号、常西科委发[2019]61号 |
5 |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表彰 | 2021.5.24 | 2,000.00 | 常西科发[2021]6号、常西科发[2021]7号 |
6 | 以工代训补贴 | 2020.12.21、2021.8.23 | 25,200.00 | 常人社发[2020]87号 |
7 | 其他税费返还 | 2021.2.1、2021.4.19 | 1,579.08 | 财行[2019]11号 |
8 | 工作岗位稳定资金、雇佣奖金、就业资金、产假补助 | 2020.12.5-2021.8.24 | 197,636.88 | 韩国子公司在当地取得的工作岗位稳定资金、雇佣奖金、就业资金、产假补助 |
9 | 工资补贴 | 2020.12.5-2021.8.24 | 414,760.87 | 马来西亚子公司在当地取得的工资补贴 |
10 | 就业工资补助、产假补助、保育补助、培训补助 | 2020.12.5-2021.8.24 | 492,878.46 | 新加坡子公司在当地取得的就业工资补助、产假补助、保育补助、培训补助 |
11 | 2021年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 | 2021.8.24 | 2,690,000.00 | 坛财联字[2021]88号 |
合 计 | 5,360,885.29 |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依据 |
1 | 政府拆迁补偿款 | 2021年1月-2021年8月 | 916,237.98 | 2012年,公司分别与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经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租赁和扩建协议书”、与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西湖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与补偿协议”。经发区管委会对公司原邹区镇仕尚村厂区(地号:5101003)及邹区镇长汀村厂区(地号:5107001)地块进行拆迁和收储,并提供位于祥云路16号地块(地号:212201004)作为置换,同时西湖街道办事处按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拆迁补偿。公司先将收到政府部门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2014年,项目结算余额计入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其中2017年度以前计入“营业外收入”,2017年开始计入“其他收益”)。 上述事项2021年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的金额预计为137.44万元。 |
合 计 | 916,237.98 |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