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作为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查验与询问,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层挂牌规则(试行)》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法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061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建平、胡庆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