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
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7月2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83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