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八届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帮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本次交易公司聘请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本公司所持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的股权)进行评估,该评估机构及评估师具有专业资产评估资质及资格,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
2、本次公司协议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行为,一是加快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度,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二是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福胜、高申保、张正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三是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公司向皖维集团协议转让本公司所持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的股权,协议转让总价为5,000万元,转让完
成后,皖维集团将履行目标股权剩余的10,000万元实缴出资义务。
二、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