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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丽水市胡村水厂一期工程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丽水市胡村水厂一期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丽水市胡村水厂一期工程

●投资金额:44,269.24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述

1、2021年8月24日,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水公司”)投资建设丽水胡村水厂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2、该项投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属公司董事会授权范畴,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根据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丽水市胡村水厂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丽发改项管{2021}124号),丽水市胡村水厂一期工程为:

(1)项目建设内容:

胡村水厂一期工程规模20万吨/日,工程内容为新建净水处理工程和管理用房、食堂、机修车间及仓库等附属建筑。

(2)处理工艺:

工程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净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确保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浙江省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

2、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8日,注册资本:37,637.212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承儒,主要经营范围:自来水的生产供应、污水处理、供排水管道、节水设备、小型供水设施供应及安装维修,水表检测和维修,水资源开发、水力发电,质检技术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股份70.00%。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丽水公司总资产81,387万元,净资产47,05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25,746万元,归母净利润3,889万元。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资金安排、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必要性

(1)项目背景

丽水滩坑水库引水工程自滩坑水库建设32公里输水隧洞至丽水胡村水库,引水规模42万吨/日,其中用于供水29万吨/日,南城水系生态补水13万吨/日,由政府投资实施,于2017年开工建设,计划2023年6月完工。根据规划,拟在滩坑引水工程末端配套建设胡村水厂,设计总规模30万吨/日,远期供水范围包括丽水市中心城区,即丽水市北城和南城及水阁经济开发区、富岭区块。为充分利用滩坑引水工程优质水,胡村水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确定为20万吨/日。

(2)投资必要性

应市政府要求配套建设30万吨/日胡村水厂其一期工程规模为20万吨/日工程,有利于利用滩坑水库优质水,发挥滩坑引水工程作用,满足丽水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量水质需求,构建丽水市多水源、多水厂联合供水格局,有助于提高丽水市水质安全,提升水质突发性事件应对能力。对丽水公司提升供售水量,扩大供水区域,巩固水务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2、工程建设资金安排

根据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丽水市胡村水厂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丽发改项管{2021}124号),工程可研投资估算44,269.24万元,其中总投资的30%计13,280.77万元拟由丽水公司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增加注册资本(钱江水利按70%增资9,296.54万元,丽水市国资委按30%增资3,984.23万元)形式出资,其余资金由丽水公司自筹解决。

3、存在的风险

存在工程建设不能如期完工的风险。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胡村水厂建成后,丽水公司将扩大供水范围,新增供水区域,提增供售水量;经测算,项目内部收益率5.64%。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丽水市胡村水厂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丽发改项管{2021}124号);

3、丽水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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