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7月7日接到本公司股东浙江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电力")的函件,省电力于2011年2月17日至2011年7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票 8,891,4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7,114.57万股的1.02%。 此次减持后,省电力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9,619.7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7,114.57万股的11.04%。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九日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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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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