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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力德: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5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5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那步马达株式会社因销售商品和采购材料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500万元,预计2021年度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将继续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大创远银行借款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信用证、担保函等提供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度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增加的关联单位为浙江传习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习机器人”)。传习机器人为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宁波金首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首指”)持有45%股权的参股公司。

2、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6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岑国建、周国英作为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报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三)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类型关联交易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原则预计2021年度金额上年发生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销售商品浙江传习机器人有限公司各类减速器、减速电机市场价10000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与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传习机器人有限公司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金首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浙江传习机器人有限公司45%股权。

公司名称:浙江传习机器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4月9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余姚市三七市镇云山中路28号(余姚人才创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戴安刚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宁波金首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金首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100%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岑婷婷(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的女儿)。

公司名称:宁波金首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3月19日公司住所: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3号厂房五楼

法定代表人:岑婷婷注册资本:48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作为供应商,向传习机器人供应减速电机、减速器产品。上述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展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市场的开发。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遵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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