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列席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经营需求,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壹亿元整,具体业务品种以农业银行最终的审批结果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授信手
续。本次申请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及其配偶吴玉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项担保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监事会认为融资行为出于公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提供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经营需求,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两亿元整,具体业务品种以工商银行最终的审批结果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授信手续。本次申请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项担保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监事会认为融资行为出于公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