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航新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威 | 联系电话:0755-23976336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爱亮 | 联系电话:010-8393924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现场出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现场出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现场出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2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5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1年6月17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董监高人员管理;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1、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卜范胜、黄欣、柳少娟、李凤瑞。报告期内,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受让卜范胜、黄欣、卜祥尧出让的部分股份与表决权,合计持有航新科技14,333,559股股份,占航新科技总股本的5.98%;合计持有36,705,964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航新科技总股本的15.30%。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航新科技的控股股东,余厚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21年6月21日,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卜范胜、黄欣、王寿钦、施鼎豪、谢军、黄以华、王剑、张鲁琼和魏万云分别辞去所任职务,王寿钦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剑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 ||||
郭威 | 刘爱亮 |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