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概述
1. 为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
2.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于2011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八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三名独董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和董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八票同意、占有效表决权的100%,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规定。此举可以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经营成本,符合股东利益,有利公司发展。
三、 独董意见
独董提前获悉该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独董一致同意《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规定。此举可以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经营成本,符合股东利益,有利公司发展。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规定。此举可以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经营成本,符合股东利益,有利公司发展。
五、 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同意该议案,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规定。此举可以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经营成本,符合股东利益,有利公司发展。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董事会决议
2、 独董意见
3、 监事会决议
4、 保荐人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