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未来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以每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亏损则除外)的3%,且三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于每年年度审计后向广东省海鸥文教基金会(以下简称“海鸥文教基金会”)捐赠,用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唐台英任海鸥文教基金会监事,前十二个月内唐台英先生曾担任海鸥文教基金会理事,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构成关联关系,关联董事唐台英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受赠方的基本情况
1、广东省海鸥文教基金会
组织名称:广东省海鸥文教基金会
机构类型:非公募基金会
发证机关:广东省民政厅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400005778964110
成立时间:2011年7月5日
原始基金数额:200万元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
宗旨: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振兴中华文化业务范围:为发展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完善教学设施,改善办学条件提供资助等。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唐台英先生任职海鸥文教基金会监事,前十二个月内唐台英先生曾担任海鸥文教基金会理事
信用情况:海鸥文教基金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海鸥文教基金会由公司董事长唐台英、前副董事长叶煊共同出资200万元,于2011年7月5日获得广东省民政厅批复正式成立,现已持续捐赠8所希望小学;资助办学弋阳中专,其资助的弋阳中专前身为弋阳县高级中学,2019年海鸥文教基金会投资入股江西鸥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占股90.91%,该机构属公益事业,股东不分红),主办经营弋阳中等专业学校,旨在培养中国工匠精神,联合办学两年来,教学效果明显,2019年弋阳中专学生参加全省中职院校技能大赛,参加五个竞赛项目均获得奖项;2020年进一步共获得国家级奖项4项。成立至今海鸥文教基金会举办了公益项目100余项,并于2021年8月被评为广东省2020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3A级基金会。
公司持续不断健全社会责任管理机制,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不断加强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经营业绩,践行社会公益,促进公司稳定和健康的发展。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实现在公司持续发展的同时积极回馈社会,通过助力教育均衡发展等领域推动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本次对外捐赠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捐赠体现了公司对公益事业的支持,为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公司应有的贡献。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发生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海鸥文教基金会发生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外捐赠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海鸥住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海鸥住工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海鸥住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海鸥住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