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的担保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增加公司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转让深圳市金源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有利于盘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顾凌云:
刘书锦:
季 成: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