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48 公司简称:芳源股份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罗爱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洁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海斌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芳源有限 | 指 | 江门市芳源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
本公司、公司、芳源股份 | 指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芳源金属 | 指 |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芳源新能源 | 指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芳源循环 | 指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芳源锂能 | 指 |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平方亿利 | 指 | 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威立雅 | 指 | 法国威立雅环境集团 |
威立雅江门 | 指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
贝特瑞 | 指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代码为835185.NQ |
松下 | 指 | 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 |
松下中国 | 指 | 松下电器全球采购(中国)有限公司 |
杉杉能源 | 指 |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代码为835930.NQ |
比亚迪 | 指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002594.SZ)全资子公司 |
当升科技 | 指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300073.SZ |
MCC | 指 | MCC RAMU NICO LIMITED,中文名为“中冶瑞木镍钴有限公司” |
中冶金吉 | 指 | 中冶金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天力锂能 | 指 |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三会 | 指 | 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1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新能源汽车 | 指 | 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
锂电池 | 指 |
锂离子电池 | 指 |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Li+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Li+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相反 |
镍电池 | 指 | 碱性二次充电电池,具有比容量高、质量轻、体积小、放 |
电能力强等特点 | ||
正极材料 | 指 | 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正极材料的性能直接影响了电池的各项性能指标 |
球镍、球形氢氧化镍 | 指 | 镍电池正极材料 |
加锌球镍 | 指 | 加锌球形氢氧化镍,一种镍电池正极材料 |
覆钴球镍 | 指 | 覆钴球形氢氧化镍,一种镍电池正极材料 |
三元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 指 | 经溶液过程制备的多元素氢氧化物共沉淀产物,该产物与锂化合物(碳酸锂或氢氧化锂)经烧结反应转化为三元正极材料成品,三元前驱体的性能对三元正极材料的性能指标具有重要作用 |
三元正极材料、三元材料 | 指 | 锂电池正极材料,由三元前驱体和锂化合物经烧结反应所得,常见的有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 |
镍钴锰酸锂、NCM | 指 | 三元正极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LiNixCoyMnzO2,x+y+z=1,目前国内应用最为广泛的三元材料,镍含量越高,比容量越高 |
镍钴铝酸锂、NCA | 指 | 三元正极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LiNixCoyAlzO2,x+y+z=1 |
锰酸锂、LMO | 指 | 化学式为LiMn2O4,作为电极材料具有价格低、电位高、环境友好、安全性能高等特点 |
磷酸铁锂、LFP | 指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LiFePO4 |
钴酸锂、LCO | 指 | 化学式为LiCoO2,又称锂钴氧、锂钴复合氧化物,一种层状结构的金属复合氧化物,是目前锂离子电池中应用最广泛的正极材料之一,主要用于小型锂离子电池 |
NCM8系 | 指 | 镍、钴、锰三种元素中镍摩尔含量在80%以上,NCM5系、NCM6系、NCM9系同理 |
NCA9系 | 指 | 镍、钴、铝三种元素中镍摩尔含量在90%以上,NCA8系同理 |
NCA91 | 指 | 镍、钴、铝(锰)三种元素中镍的摩尔含量为91%,NCA87、NCA88、NCA94、NCM83、NCM88同理。公司产品命名规则为:产品类型+主要元素摩尔含量比例或镍的摩尔含量+其他参数,下同 |
NCA/NCM前驱体、NCA/NCM三元前驱体、NCA/NCM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 指 | 镍、钴、铝或镍、钴、锰氢氧化物共沉淀化合物,化学式为NixCoyAl(1-x-y)(OH)2或NixCoyMn(1-x-y)(OH)2,是生产镍钴铝酸锂或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 |
能量密度、电池能量密度 | 指 | 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具有的能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Wh/L)和质量能量密度(Wh/kg) |
比容量 | 指 | 一种是质量比容量,即单位质量的电池或活性物质所能放出的电量,单位一般为mAh/g;另一种是体积比容量,即单位体积的电池或活性物质所能放出的电量,单位一般为mAh/cm? |
高镍化 | 指 | 由三元正极材料或前驱体中镍元素占比提高带来的正极材料的比容量提高,最终带来电池能量密度的提高;行业内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或前驱体一般是指镍摩尔比80%以上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芳源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dong Fangyuan Environment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angyua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罗爱平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厂房四)、(电房)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8年6月14日,由“江门市新会区五和农场工业区”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厂房四)、(电房)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9145 |
公司网址 | http://www.fyhbchina.com |
电子信箱 | fyhb@fyhbchina.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未变更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剑良 | 梁淑洁 |
联系地址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厂房四)、(电房)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厂房四)、(电房) |
电话 | +86-0750-6290309 | +86-0750-6290309 |
传真 | +86-0750-6290808 | +86-0750-6290808 |
电子信箱 | fyhb@fyhbchina.com | fyhb@fyhbchina.com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未变更 |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芳源股份 | 688148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903,280,332.41 | 293,393,311.01 | 207.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919,758.85 | 4,134,923.40 | 1204.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3,897,690.44 | 4,777,124.66 | 1,028.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448,372.24 | 89,337,148.52 | -22.2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90,223,763.73 | 927,151,611.65 | 6.80 |
总资产 | 2,169,870,595.90 | 1,449,870,483.30 | 49.66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1 | 12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1 | 120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1 | 12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2 | 0.46 | 增加5.1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2 | 0.54 | 增加5.0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34 | 4.69 | 减少1.35个百分点 |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大幅度增加,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相应增加;其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增加银行贷款,新增在建工程,综上导致公司的总资产快速增加。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84,019.6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503.7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5,458.1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7,758.2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367.83 | |
合计 | 22,068.41 |
检验程序;辅料及办公用品、维修零配件、机器设备等由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采购,单笔超过一定金额的采购订单,经相关部门参与合同评审,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执行。公司在与上游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通过评估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动态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原辅料供应持续稳定、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在成本控制方面,根据公司采购流程,由采购部门向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保证原材料品质的同时尽量降低采购成本。
3. 生产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为基础、综合考虑客户需求预期,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在生产组织方面,生产管理中心根据客户订单、实际库存量、安全库存量、上月出货量、车间生产能力等情况,并综合考虑市场开发进展和客户需求预期,合理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并编制相应原材料辅料等采购计划,确保生产计划按时完成、准时发货,以满足客户需求。
4. 营销模式:公司产品以直接销售至下游生产厂商即直接销售为主,少量产品销售给贸易商客户即间接销售。公司的营销策略是“以技术开拓市场”,积极参与下游应用领域的技术交流,成功与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保持与客户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等方面的开发合作,提高持续获取新业务机会的能力。公司依据市场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实际情况,持续加强市场营销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市场推进策略。
(三) 行业发展情况
1. 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情况:目前,行业主流三元正极材料包括 NCM3系、NCM5系、NCM6系、NCM8系和 NCA。 其中,NCM5系和NCM6系产品推出较早,技术相对成熟,在多个电池市场上被广泛应用,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鑫椤资讯的统计,2019年NCM5系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为62.3%,市场份额高于其他型号的三元正极材料,代表了目前国内三元正极材料的主流;NCA和NCM8系产品属于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在国内是新型产品,整体技术和工艺水平低于日韩企业,国内目前具有能力批量生产性能合格的高镍材料的企业不多。我国《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动力电池系统比能量达到350瓦时/公斤,该目标的实现对高能量密度、高续航里程、高性价比的动力电池开发提出新的要求,推动了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向高镍化发展。
2. 镍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情况:镍电池作为碱性二次充电电池,凭借其自身的低成本、良好的快充性能、循环寿命长、无记忆效应、无污染、温度使用范围广、安全性能好、质量轻、体积小、放电能力强等特点,被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和消费者接受,在二次充电电池市场领域占有一定的比例。目前镍电池市场规模相对比较稳定,且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主要分布在通讯数码产品领域、家用电器产品领域、灯具工具产品领域、器械仪表产品领域、动力及备用电源产品领域、交通运输以及军工领域等。
(四) 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凭借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的优势,重点覆盖产业链下游的龙头企业,例如:2005年,公司开始向比亚迪批量供应球形氢氧化镍正极材料;2015年,公司突破并掌握高镍NCA三元前驱体的关键工艺技术,并于2017年正式向松下批量供应高镍NCA三元前驱体,经松下加工生产成锂电池后用于特斯拉电动汽车。2018-2020年,公司NCA三元前驱体出口量均排名国内第一。
(五)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 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各国政府重点鼓励扶持的领域。
2. 在各国产业政策的鼓励下,汽车厂商纷纷加大新能源汽车的布局,全球及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量不断提升。
3. 全球新能源汽车呈高镍化趋势,主流动力电池厂商纷纷推进三元高镍产品。
4. 消费电池市场需求旺盛,三元锂电池的市场份额将不断提升。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一)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 先进的现代分离技术:
(1)“萃杂不萃镍”技术:包含了一系列溶剂萃取法,针对铁、镁、钙等不同杂质在不同生产工艺流程环节进行高效去除,在获得高品质、低成本的高纯硫酸镍和高纯硫酸钴等硫酸盐溶液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萃杂不萃镍”技术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工艺简单、可靠,操作连续化和易于实现自动化等技术优势。
(2)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实现了粗制原料中镍、钴等资源的循环利用,有效降低金属离子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而且通过综合利用镍、钴、锰等有价金属来生产NCA/NCM三元前驱体,可以减少对原生矿资源的需求,降低镍钴的采购成本。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具有工艺流程简单、生产成本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适宜工业化大规模生产等优势。
2. 成熟的功能材料制备技术
(1)高镍NCA三元前驱体合成技术:在与镍或钴溶液形成镍钴铝的氢氧化物前驱体的过程中,大幅度降低了形成均相镍钴铝氢氧化物前驱体的时间,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能,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具有如下技术优势:
①NCA前驱体中镍钴铝均相共沉淀技术的先进性,通过优化反应条件,来平衡镍钴铝的沉淀速率,实现了镍钴铝的均相共沉淀,有效提高了NCA产品的电化学性能;
②NCA前驱体一次颗粒形貌调控技术的先进性,通过调整反应体系精确配置进而提高前驱体的烧结活性,使之能够在较低合成温度及较短烧结时间下获得高品质的NCA正极材料;
③ NCA前驱体粒度分布调控技术的先进性,通过反应合成器的工艺调整,减小NCA成品不同颗粒间Li/M配比差异及一次晶粒大小差异,减弱电池极化,用这样的优良品质前驱体烧结得到的正极材料可以有效提升电池安全性能及循环性能。
(2)一种提高球形氢氧化镍性能的方法:提高了球形氢氧化镍作为镍电池正极材料的电化学活性和堆积密度,有助于提高镍电极的体积比容量,使得最终电池产品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容量高和寿命长等优势。
(二)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授权9项发明专利、32项实用新型专利。
(三)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0,142,832.09 | 13,768,796.34 | 118.92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不适用 | ||
研发投入合计 | 30,142,832.09 | 13,768,796.34 | 118.9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34 | 4.69 | 减少1.3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四)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2021RD01 | 动力型中粒径NCM83产品量产工艺开发 | 6,000,000 | 1,361,898.50 | 1,361,898.50 | 完成中试工艺定型,处于中试转量产阶段。 | 产品无裂球、无微粉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1RD02 | 动力型小粒径NCM83产品量产工艺开发 | 6,000,000 | 2,080,373.12 | 2,080,373.12 | 完成中试工艺定型,处于中试转量产阶段。 | 产品单球率高、无团聚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1RD03 | 高容量大粒径NCM88产品量产工艺开发 | 6,000,000 | 1,970,329.33 | 1,970,329.33 | 完成中试工艺定型,处于中试转量产阶段。 | 产品无裂球、无微粉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1RD04 | 高容量小粒径NCM88产品量产工艺开发 | 6,000,000 | 2,688,354.54 | 2,688,354.54 | 完成中试工艺定型,处于中试转量产阶段。 | 产品单球率高、无团聚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1RD05 | 高压实宽分布NCM88工艺新产品开发 | 6,000,000 | 2,329,384.07 | 2,329,384.07 | 完成小试工艺定型 | 产品粒度分布宽且无微粉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1RD06 | 高压实宽分布NCM94工艺新产品开发 | 6,000,000 | 2,355,153.76 | 2,355,153.76 | 完成小试工艺定型 | 产品粒度分布宽且无微粉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1RD07 | 超高容量NC98工艺新产品开发 | 8,000,000 | 2,230,804.76 | 2,230,804.76 | 完成小试工艺定型 | 产品粒度分布宽且无微粉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1RD08 | 动力型中粒径NCA90 新产品开发 | 8,000,000 | 2,243,438.81 | 2,243,438.81 | 完成量产工艺定型 | 产品球形度好、无微粉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1RD09 | 动力型小粒径NCA90新产品开发 | 8,000,000 | 2,031,211.38 | 2,031,211.38 | 完成量产工艺定型 | 产品单球率高、无团聚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2021RD10 | 动力型单晶NCM523产品量产工艺开发 | 8,000,000 | 2,072,275.37 | 2,072,275.37 | 完成量产工艺定型 | 产品球形度好、密度高 | 国内先进 | 动力电池 |
其他项目 | 35,500,000 | 8,779,608.45 | 8,779,608.45 | / | / | / | / | |
合计 | / | 103,500,000 | 30,142,832.09 | 30,142,832.09 | / | / | / | / |
(五)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93 | 9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1.79 | 13.44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613.90 | 476.81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3.20 | 10.26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本科及以上 | 46 | 49.46 |
大专 | 25 | 26.88 |
大专以下 | 22 | 23.66 |
合计 | 93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 | 50 | 53.76 |
30-45岁 | 38 | 40.86 |
45岁以上 | 5 | 5.38 |
合计 | 93 | 100.00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究院院长吴芳女士为中南工业大学材料学专业博士,在功能材料制备与合成领域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3、 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优势
公司以“萃杂不萃镍”湿法冶炼技术为核心,实现了对黄渣、粗制硫酸镍、三元电池拆解料、镍钴矿湿法冶炼中间品等镍钴资源的高效综合利用。公司通过对萃取槽的结构优化、萃取级数的合理选取、不同萃取剂的组合运用,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去除杂质,可获得高品质的高纯硫酸镍、高纯硫酸钴、高纯硫酸锰、高纯硫酸锌、高纯硫酸铜和高纯硫酸镁等硫酸盐溶液。相比传统工艺使用硫酸镍、硫酸钴结晶作为原材料,“萃杂不萃镍”技术降低了对原材料的要求,降低了镍钴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有效降低三元前驱体的生产成本;同时,该技术还充分利用镍钴资源中其他有效组分,萃取得到NCM和球形氢氧化镍所需的硫酸锰和硫酸锌,最大限度保证原材料自给,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4、 高品质控制优势
公司2015年引入松下品质控制体系,针对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复杂的生产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生产质量控制体系,对技术开发、工艺设计、设备研发以及对生产环节全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对产品的质量管控。
随着三元前驱体中镍含量升高,对生产全流程中各项指标的控制要求更为严格。并且高镍三元前驱体中起稳定结构作用的钴元素含量下降,其结构受生产条件波动影响更为敏感,对前驱体生产工艺的精度控制要求更高,因此高镍三元前驱体生产合成工艺更加复杂。公司生产的前驱体产品性能稳定、一致性高,其中磁性金属异物含量可以稳定控制在20ppb以内。
同时,公司在2019年还通过了国际汽车行业质量管理标准IATF16949的认证,即公司的研发、生产、产品质量等各方面均满足全球汽车供应链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确保公司产品质量能够满足全球汽车行业标准。
5、 多渠道原材料供应布局
公司长期从事镍钴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建立了多渠道、完善的原材料供应体系,并且与全球大型镍钴矿湿法冶炼中间品生产商MCC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保证镍钴资源的稳定供应。近期,公司又与全球最大的环保服务企业之一法国威立雅环境集团合资设立动力电池回收拆解企业威立雅江门,未来充分利用威立雅在资源回收领域的渠道,进一步保障公司重要原材料的供应。
6、 高镍产品的先发优势
2015年,公司凭借球形氢氧化镍高镍化的技术积累,正式进入高镍NCA三元前驱体领域,针对松下的产品需求,成功解决了镍钴铝难以共沉淀的技术难题,实现三元前驱体合成技术的突破;2017年底,公司开始向松下批量供应高镍三元前驱体NCA87;2019年底,开始向松下批量供应高镍三元前驱体NCA91。公司目前产品还包括高镍三元前驱体NCM83、NCM88,主要在研产品包括高镍三元前驱体NCA94,镍含量将进一步提升。
在新能源汽车政策降低补贴的金额、提高补贴的技术标准的背景下,高端新能源汽车向长续航里程方向发展,将进一步提升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的市场需求,带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高镍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已实现高镍三元前驱体系列产品的量产与销售,与国际一流锂电池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相比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
7、 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认证制度,对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细致的考察。公司深耕镍电池正极材料和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多年,以领先的行业技术、严苛的品质控制和高效的响应速度,获得世界知名动力电池制造商松下的品质认证,并在2017年实现批量供货,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向松下供应的产品数量不断提升,成为松下高镍三元前驱体的重要供应商。此外,公司还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贝特瑞、杉杉能源、比亚迪、当升科技等国内外领先的动力电池制造商和正极材料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车销量为
119.4万辆,同比+212.65%,环比+25.06%;其中6月国内新能源汽车实现销量25.6万辆,同比+147.00%,环比+17.94%,继续保持上涨势头。2021年6月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达到14.6%,再创历史新高。伴随着新能源车销售端放量,2021年上半年锂电材料行业业绩高增长确定性也进一步强化。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据,上半年国内正极出货量为47万吨,同比+171.68%,其中三元正极出货19万吨。短期来看,原材料供应限制产能进一步释放,产业链仍然处于紧张状态;而主材行业投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后市扩张态势明显,预计短期内供求紧张局面仍将继续维持。在锂电池积极扩产、行业供需紧张情况下,国内锂电材料企业在严把供应链情况下实现了量利双升。
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高景气,驱动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进而驱动三元前驱体的需求旺盛,公司产能持续释放,公司产品销量大增,本期营业总收入实现了较大幅度同比增长。同时,营业总收入增加,产能持续释放,加工费成本降低,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利润指标同比大幅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90,328.03万元,同比增长207.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91.98万元,同比增长1,204.01%。
报告期内开展的工作情况如下:
1、 成功实现IPO,补足公司资本化短板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的成功上市不仅提升公司市场形象,更促进公司信用提升、客户拓展及政企关系维护,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加开放的平台。同时,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其治理及信息透明化将更有利于促进公司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管理基础。
2、 积极开发市场,优化客户结构
公司坚持大客户开发战略,加大国内外优质客户开发力度,加快新产品的开发和市场导入。同时,加快国内外优质客户的甄选、认证和送样。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分别为松下采购、杉杉能源、贝特瑞、当升科技、天力锂能,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81.7%,其中松下采购占比44.49%,有效改善和优化公司的客户结构。
3、 积极开拓原材料供应渠道
为发挥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的优势,积极拓展镍钴原料的供应渠道,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占公司采购金额的50.16%,镍钴原料的多元化供应,为公司原材料供应提供了保障。
4、 紧跟市场发展步伐,募投项目加速推进
鉴于目前新能源车市场的急速增长,公司IPO募集资金新建5万吨三元正极前驱体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产能正按照公司整体规划加速进行,预计在2022年全部完成,以应对新能源市场规模爆发所带来的市场需求。
5、 持续改善存货,提升营运能力
公司通过优化客户结构、加强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定精细化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改善存货余额,营运能力逐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 技术风险
1、 电池行业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
动力电池是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动力来源的核心部件,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是目前市场上主流的动力电池。2018年以来,动力电池技术的更新迭代较快,磷酸铁锂电池的长电芯方案、无模组技术(CTP)等技术进一步提升了其电池包的能量密度,未来两种技术路线的竞争还会继续。同时,氢燃料电池、固态锂电池等新技术路线不断涌现。如果未来其他电池技术不断开发、逐渐成熟并逐步实现产业化应用,公司若未能及时地跟进行业内技术发展趋势,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的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
2、 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风险
高镍三元前驱体是公司目前主要的业务方向,具有行业技术更新较快的特点。由于动力电池对于三元前驱体的各项理化性能及品质要求极其严格,如果未来公司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不能持续创新,无法紧跟行业要求在保障安全性、提高材料稳定性的前提下进行高镍化技术开发,或是新产品无法满足客户因产品更新换代提出的更高的技术指标,将对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 经营风险
1、 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氢氧化镍、氢氧化钴、粗制硫酸镍等镍钴资源。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突发性事件可能对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升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或者采购成本大幅上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未来金属镍或钴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
2、 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销售多集中在下半年,公司销售收入具有一定季节性,而设备折旧、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的支出则发生较为均匀,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呈现较明显的上下半年不均衡的分布特征。公司销售收入的季节性波动,及其引致的公司净利润、经营性活动净现金流在全年的分布不均衡,将增加公司执行采购、生产计划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运营难度,导致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3、 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产业及节能环保相关政策的变化对新能源汽车的技术体系、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有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产品三元前驱体材料的销售及营业收入等。如果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和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行业可能出现结构性、阶段性的产能过剩,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5、 新冠疫情的影响
新冠疫情在国内形势总体稳定,但境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采购、生产和销售等也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公司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市场调研、客户拜访、技术研发、产品反馈等相应滞后或者推迟。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新能源市场的快速回暖,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持续良好的增长趋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328.03万元,同比增长207.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91.98万元,
同比增长1,204.01%,持续保持高速增长。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03,280,332.41 | 293,393,311.01 | 207.87 |
营业成本 | 774,165,260.49 | 245,534,724.03 | 215.30 |
销售费用 | 1,287,092.27 | 1,704,872.84 | -24.51 |
管理费用 | 17,066,997.45 | 16,851,594.78 | 1.28 |
财务费用 | 9,796,205.45 | 5,129,138.58 | 90.99 |
研发费用 | 30,142,832.09 | 13,768,796.34 | 118.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448,372.24 | 89,337,148.52 | -22.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262,899.99 | -46,419,806.53 | -107.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299,362.37 | -70,798,880.23 | 不适用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47,666,126.01 | 16.02 | 115,215,417.24 | 7.95 | 201.75 | 主要是报告期内订单增加,回 |
收的货款增加及本期贷款增加所致 | ||||||
应收款项 | 494,359,265.11 | 22.78 | 287,392,521.61 | 19.82 | 72.02 | 销售大幅增长 |
存货 | 543,436,913.10 | 25.04 | 458,901,895.80 | 31.65 | 18.42 | |
长期股权投资 | 5,340,212.42 | 0.25 | 5,506,113.95 | 0.38 | -3.01 | |
固定资产 | 402,096,335.55 | 18.53 | 379,025,020.01 | 26.14 | 6.09 | |
在建工程 | 133,107,575.03 | 6.13 | 66,395,385.88 | 4.58 | 100.48 | 主要是募投项目建设投入增加 |
使用权资产 | 55,177,219.24 | 2.54 | ||||
短期借款 | 346,655,986.89 | 15.98 | 221,222,823.70 | 15.26 | 56.70 | 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 |
合同负债 | 992,236.54 | 0.05 | 4,768,798.53 | 0.33 | -79.19 | |
长期借款 | 79,374,998.45 | 3.66 | 28,040,503.98 | 1.93 | 183.07 | 主要是募投项目的借款 |
租赁负债 | 50,131,035.63 | 2.31 |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9,334,345.19 | 汇票及信用证保证金、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 |
应收票据 | 84,093,045.16 | 用于短期借款的质押 |
无形资产 | 68,117,762.68 | 用于长期借款的抵押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元)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元) | 净资产(元) | 营业收入(元) | 净利润(元) |
芳源金属 | 开发、生产、销售:镍、钴、铜金属材料、氢氧化镍、氢氧化钴。 | 1,500,000.00 | 100.00% | 13,646,252.41 | -2,415,200.49 | 6,663,999.74 | -458,401.17 |
芳源循环 | 研发、收集、利用:含镍废物(HW46);生产、销售:球形氢氧化镍、氢氧化钴、电解铜、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100,000,000.00 | 100.00% | 267,781,050.72 | 79,360,610.17 | 228,032.66 | -241,157.47 |
芳源新能源 | 生产、销售、研发:三元锂电材料;厂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 432,969,000.00 | 84.99% | 592,658,302.10 | 383,430,508.49 | 118,216,152.33 | 6,929,943.05 |
芳源锂能 | 研发、收集、利用:含镍废物(HW46)、含铜废物(HW22)(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球形氢氧化镍、氢氧化钴、电解铜、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83,000,000.00 | 61.00% | 13,521,489.95 | 13,502,202.22 | 无,报告期内未实际经营 | 11,194.26 |
威立雅江门 | 废旧电池回收技术、工艺及装备的研发与销售;电池、废旧电池(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塑料及含有锂、镍、钴、铜、锰等的有色金属废物的收集、处置、利用与销售;锂电池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与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含锂的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国内一般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 | 36,000,000.00 | 16.00% | 71,671,938.95 | 33,376,327.57 | 无,报告期内处于建设期,未实际经营 | -205,325.83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01-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04-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芳源新能源在建设银行申请3,000万元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8.《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05-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计量方法 | 参照2018年7月的外部投资者12元/股的价格作为股权激励的公允价确认股份支付。 |
计量结果 | 本次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总股数不超过1000万股(含1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95%,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6元,激励对象范围为公司当时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
序号 | 姓名 | 当时担任职务 | 认购数量(股) | 认购单价(元/股) | 认购金额(元) | 认购方式 |
1 | 罗爱平 | 董事长、总经理 | 2,352,600 | 2.86 | 6,699,836.00 | 现金 |
2 | 吴芳 | 董事、副总经理、研究院院长 | 656,400 | 2.86 | 1,877,304.00 | 现金 |
3 | 谢宋树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977,800 | 2.86 | 2,796,508.00 | 现金 |
4 | 龚军 | 常务副总经理 | 449,400 | 2.86 | 1,285,284.00 | 现金 |
5 | 龙全安 | 副总经理 | 756,400 | 2.86 | 2,163,304.00 | 现金 |
6 | 张斌 | 副总经理 | 577,800 | 2.86 | 1,652,508.00 | 现金 |
7 | 刘京星 | 芳源金属总经理 | 599,200 | 2.86 | 1,713,712.00 | 现金 |
8 | 尹建国 | 董事长助理 | 321,000 | 2.86 | 918,060.00 | 现金 |
9 | 朱志军 | 品质总监 | 342,400 | 2.86 | 979,264.00 | 现金 |
10 | 林洁萍 | 财务总监 | 245,000 | 2.86 | 700,700.00 | 现金 |
11 | 陈剑良 | 董事会秘书 | 235,400 | 2.86 | 673,244.00 | 现金 |
12 | 许健勇 | 芳源金属副总经理 | 385,200 | 2.86 | 1,101,672.00 | 现金 |
13 | 陈万超 | 研发部部长 | 235,400 | 2.86 | 673,244.00 | 现金 |
14 | 许志华 | 财务经理兼总经理助理 | 235,400 | 2.86 | 673,244.00 | 现金 |
15 | 刘晓剑 | 采购总监 | 235,400 | 2.86 | 673,244.00 | 现金 |
16 | 邓立群 | 物资部经理 | 235,400 | 2.86 | 673,244.00 | 现金 |
17 | 张勇 | 业务部经理 | 256,800 | 2.86 | 734,448.00 | 现金 |
18 | 朱勤英 | 采购部经理 | 192,600 | 2.86 | 550,836.00 | 现金 |
19 | 陈少安 | 芳源新能源副总经理 | 175,000 | 2.86 | 500,500.00 | 现金 |
20 | 李芬 | 行政部经理 | 147,000 | 2.86 | 420,420.00 | 现金 |
21 | 李沃颖 | 分析工程师 | 128,400 | 2.86 | 367,224.00 | 现金 |
22 | 刘鉴潮 | 品质部经理 | 20,000 | 2.86 | 57,200.00 | 现金 |
23 | 林卫仪 | 职工代表监事、出纳 | 230,000 | 2.86 | 657,800.00 | 现金 |
24 | 欧海军 | 浸出车间主任 | 10,000 | 2.86 | 28,600.00 | 现金 |
序号 | 姓名 | 股权激励所获股份数量(股) | 当时担任 职务 | 按调整方案应转让至平方亿利股份数(股) | 实际转让至平方亿利股份数(股) | 剩余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激励股份数(股) |
1 | 罗爱平 | 2,352,600 | 董事长 、总经理 | 588,150 | 1,272,950 | 1,764,450 |
2 | 吴芳 | 656,400 | 董事、副总经理、研究 | 164,100 | 164,100 | 492,300 |
院院长 | ||||||
3 | 谢宋树 | 977,800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244,450 | 244,450 | 733,350 |
4 | 龚军 | 449,400 | 常务副总经理 | 449,400 | - | |
5 | 龙全安 | 756,400 | 董事、 副总经理 | 189,100 | 189,100 | 567,300 |
6 | 张斌 | 577,800 | 副总经理 | 144,450 | 144,450 | 433,350 |
7 | 林洁萍 | 245,000 | 财务总监 | 61,250 | 61,250 | 183,750 |
8 | 陈剑良 | 235,400 | 董事会秘书 | 58,850 | 58,850 | 176,550 |
9 | 林卫仪 | 230,000 | 出纳 | 57,500 | 57,500 | 172,500 |
10 | 朱勤英 | 192,600 | 职工代表监事 | 48,150 | 48,150 | 144,450 |
11 | 刘京星 | 599,200 | 副总经理 | 149,800 | 149,800 | 449,400 |
12 | 陈少安 | 175,000 | 职工代表 监事 | 43,750 | 43,750 | 131,250 |
13 | 尹建国 | 321,000 | 董事长助理兼内审部 部长 | 321,000 | 321,000 | - |
14 | 朱志军 | 342,400 | 品质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342,400 | 342,400 | - |
15 | 许健勇 | 385,200 | 技术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 385,200 | 385,200 | - |
16 | 陈万超 | 235,400 | 研究院 副院长 | 235,400 | 235,400 | - |
17 | 许志华 | 235,400 | 财务副总监 | 235,400 | 235,400 | - |
18 | 刘晓剑 | 235,400 | - | 235,400 | - | |
19 | 邓立群 | 235,400 | 物资部经理 | 235,400 | 235,400 | - |
20 | 张勇 | 256,800 | 业务部经理 | 256,800 | 256,800 | - |
21 | 李芬 | 147,000 | 人力资源行政总监 | 147,000 | 147,000 | - |
22 | 李沃颖 | 128,400 | 分析室主任 | 128,400 | 128,400 | - |
23 | 刘鉴潮 | 20,000 | 品质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 20,000 | 20,000 | - |
24 | 欧海军 | 10,000 | 浸出车间 主任 | 10,000 | 10,000 | - |
行等事项进行了约定,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平方亿利设立时,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1 | 罗爱平 | 9,112,200 | 30.3740 |
2 | 吴芳 | 1,969,200 | 6.5640 |
3 | 谢宋树 | 2,933,400 | 9.7780 |
4 | 龙全安 | 2,269,200 | 7.5640 |
5 | 刘京星 | 1,797,600 | 5.9920 |
6 | 张斌 | 1,733,400 | 5.7780 |
7 | 许健勇 | 1,155,600 | 3.8520 |
8 | 朱志军 | 1,027,200 | 3.4240 |
9 | 尹建国 | 963,000 | 3.2100 |
10 | 张勇 | 770,400 | 2.5680 |
11 | 林洁萍 | 735,000 | 2.4500 |
12 | 陈万超 | 706,200 | 2.3540 |
13 | 许志华 | 706,200 | 2.3540 |
14 | 邓立群 | 706,200 | 2.3540 |
15 | 陈剑良 | 706,200 | 2.3540 |
16 | 林卫仪 | 690,000 | 2.3000 |
17 | 朱勤英 | 577,800 | 1.9260 |
18 | 陈少安 | 525,000 | 1.7500 |
19 | 李芬 | 441,000 | 1.4700 |
20 | 李沃颖 | 385,200 | 1.2840 |
21 | 刘鉴潮 | 60,000 | 0.2000 |
22 | 欧海军 | 30,000 | 0.1000 |
合计 | 30,000,000 | 100.0000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1 | 罗爱平 | 3,818,850 | 26.79 |
2 | 吴芳 | 492,300 | 3.45 |
3 | 谢宋树 | 733,350 | 5.14 |
4 | 龙全安 | 567,300 | 3.98 |
5 | 刘京星 | 449,400 | 3.15 |
6 | 张斌 | 433,350 | 3.04 |
7 | 许健勇 | 1,155,600 | 8.11 |
8 | 朱志军 | 1,027,200 | 7.21 |
9 | 尹建国 | 963,000 | 6.76 |
10 | 张勇 | 770,400 | 5.40 |
11 | 林洁萍 | 183,750 | 1.29 |
12 | 陈万超 | 706,200 | 4.95 |
13 | 许志华 | 706,200 | 4.95 |
14 | 邓立群 | 706,200 | 4.95 |
15 | 陈剑良 | 176,550 | 1.24 |
16 | 林卫仪 | 172,500 | 1.21 |
17 | 朱勤英 | 144,450 | 1.01 |
18 | 陈少安 | 131,250 | 0.92 |
19 | 李芬 | 441,000 | 3.09 |
20 | 李沃颖 | 385,200 | 2.70 |
21 | 刘鉴潮 | 60,000 | 0.42 |
22 | 欧海军 | 30,000 | 0.21 |
合计 | 14,254,050 | 100.00 |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2021年上半年芳源新能源 | 2021年上半年芳源金属 | 2021年上半年合计 |
废水 | 污水量/吨 | 329,836.362 | 4,723.2 | 334,559.562 |
COD/吨 | 11.3205 | 0.1842 | 11.5047 | |
氨氮/吨 | 0.4910 | 0.0261 | 0.5171 | |
总铬/吨 | 0.0162 | 0.0005 | 0.0167 | |
石油类/吨 | 0.1808 | 0.0020 | 0.1828 | |
废气 | 氮氧化合物/吨 | 3.7904 | 0.6681 | 4.4585 |
VOC/吨 | 0.2644 | 0.0031 | 0.2675 | |
二氧化硫/吨 | 0.0025 | 0.0002 | 0.0027 |
报告期内,公司对各项污染物的主要处理措施如下:
废水: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氨废水经脱氨处理后形成脱氨废水,脱氨废水与车间其他废水汇合到废水处理站进行污水净化,其处理措施包括:(1)生物制剂捕集重金属、絮凝沉淀、中和出水等处理工艺;(2)通过生物制剂捕集废水中的重金属,利用强碱,沉淀重金属中难溶的氢氧化物。经上述处理后的水质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3-2015)的排放标准。
废气: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分类处理:(1)含氨废气经稀硫酸喷淋塔吸收后排放;(2)烘料粉尘经二级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3)车间酸溶废气经碱液吸收塔吸收后排放,硫酸储罐废气经碱液吸收塔吸收后排放;(4)萃取废气经碱液喷淋及活性炭吸附后排放。
固废: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渣、铁渣、炭黑渣等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环境污染影响较小。
噪声:公司在设备采购阶段尽量选用低噪动力设备,以降低噪声;对于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对于大型机泵类设备和压缩机采取减振措施。
目前,发行人及子公司采取的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主体 | 类别 | 主要污染物 | 处理设施 | 处理能力 |
芳源新能源 | 废气 | 氨气、硫酸雾、盐酸雾、烟尘等 | 喷淋塔、氨吸收塔、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等 | 充足 |
废水 | COD、总镍、总钴、氨氮、油类等 | 脱氨塔、反应池、沉淀池、生物制剂调节池 | 充足 | |
固废 | 不溶渣、废铁渣、含镍和钴的活性炭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包装废物等 | 分类收集、贮存在专用仓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处理、一般废物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充足 | |
噪声 | 机械设备噪音 | 减震、隔音罩、软接头等 | 充足 | |
芳源金属 | 废气 | 氨气、二氧化硫、烟尘等 | 喷淋塔、15米高排气筒等 | 充足 |
废水 | COD、总镍、氨氮、油类等 | 多级反应池、沉淀池 | 充足 | |
固废 | 废水污泥、废机油、包装废料等 | 分类收集、贮存在专用仓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处理、一般废物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充足 | |
噪声 | 机械设备噪音 | 减震、隔音罩、软接头等 | 充足 |
配套辅助设施已通过了环保部门的竣工验收,生产项目已取得相应的环保行政许可。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9月,公司开展《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综合预案)》、《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专项预案)》,并于2020年10月22日取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40705-2020-0086-H)。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下属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国家自行监测相关规范标准及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订了环境监测方案,并在申请排污许可的同时向辖区环境监管部门备案。公司定期委托具备环境监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相应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进行排放检测。公司安排专人每天对各污染物指标进行检查、汇总,同时对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作为工艺参数调整的依据,确保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罗爱平、实际控制人罗爱平与吴芳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申报离职,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职期内和原任职期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上述规定。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 2021年8月6日起36+6+3个月;长期;持股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谢宋树、龙全安、袁宇安、刘京星、张斌、林洁萍、陈剑良 | (1)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②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职期内和原任职期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上述规定。 (3)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8月6日起36+6+3个月;长期;持股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张晓峰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 2021年8月6日起12+6+3月;长期;持股锁定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职期内和原任职期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上述规定。 (4)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人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 (6)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期满后2年内 | ||||||
股份限售 | 公司监事,陈少安、朱勤英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职期内和原任职期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上述规定。 (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 (5)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 | 2021年8月6日起36+3个月;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股票限售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科白云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果本单位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 (3)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本单位持有5%以上公司股份期间,本单位将持续遵守该承诺。 | 2021年8月6日起12个月;持股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销售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五矿元鼎和贝特瑞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照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4)在本单位持有5%以上公司股份期间,本单位将持续遵守该承诺。 | 2021年8月6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林卫仪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21年8月6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限售 | 公司股东,平方亿利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本人/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单位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 | 2021年8月6日起36+3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股票限售 | 除罗爱平、吴芳及董监高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林卫仪、平方亿利外的其他股东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21年8月6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限售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1)本人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2)若本人/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单位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8月6日起12+3个月和离职后6个月;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之日起4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限售 | 实际控制人罗爱平亲属,张勇、邓立群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3)若本人/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 | 2021年8月6日起36+6+3个月;持股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单位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稳定股价 | 公司 | (1)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或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30%(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应作相应调整,以下同),则本公司应按本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①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本公司部分股票,并应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②本公司单次回购股份的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单个会计年度内回购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③若本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股份回购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本公司单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回购股份已经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则本公司在该会计年度内不再实施回购。④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方案。股份回购方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若涉及注销股份的,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在报纸上公告,并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要约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若涉及注销股份的,本公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个工作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详见下表)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详见下表) | 2021年8月6日起3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稳定股价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采取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本公司股价: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如需)批准;②公司虽实施股份回购措施,但股份回购措施实施完毕后(以本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本公司股价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累计未达到30%的条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件。 (2)本人增持本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次增持股份不低于控股股东增持的启动条件被触发时本公司股本的0.5%,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本公司股本的2%。(3)本人应在其增持启动条件触发后2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本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公告后90日内实施完毕。 | |||||||
稳定股价 |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1)在控股股东稳定股份措施实施完毕后(以本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公司股价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累计未达到30%的条件时,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本公司股价。 (2)本人增持本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每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收入的20%,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本公司领取的税后收入的50%。 (3)本人应在其增持启动条件触发后2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公告后90日内实施完毕。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填补即期回报 | 公司 |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2)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制度。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4)着力提升经营业绩,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发展。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填补即期回报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填补即期回报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7)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
信息披露瑕疵 | 公司 |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若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召开审议股份购回事项的董事会的程序并提议尽快召开股东大会,本公司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需回购的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3)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瑕疵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免于履行上述承诺。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暂停从公司处取得股东分红(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信息披露瑕疵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3)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暂停从公司处取得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或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 | 公司 |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 | (1)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利润分配间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调整机制、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等。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 | 公司 |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转让所得、公司股票分红、自公司领取的薪酬将优先用于履行上述承诺。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如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转让所得、公司股票分红、自公司领取的薪酬将优先用于履行上述承诺。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减 | 公司控股 | (1)本人/本单位将尽量避免本人/本单位以及本人/本单位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 | 不适 |
承诺 | 少、避免关联交易和避免资金占用 |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 | 响的企业(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下同)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来,本人/本单位将避免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会要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会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互相代为承担成本或其他支出,不通过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直接或间接借款、委托进行投资活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占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 (3)本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本单位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的资产、利润,不会利用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独立董事如认为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人不正当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本人/本单位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本单位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用 | 用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MCC RAMU NICO LIMITED | 重要供应商,与持有公司股东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13%的财产份额的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同受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氢氧化镍、镍湿法冶炼中间品 | 综合金属价格、金属重量、折扣系数与供应商协商确定 | 市场价格 | 125,031,773.64 | 15.34 | 公司收到提单扫描件后付款 | / | 不适用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三元前驱体 | 市场定价:产品销售价格主要由材料价格和加工费组成 | 市场价格 | 110,822,174.74 | 12.27 | 月结30天-银承 | /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235,853,948.38 | 27.61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否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MCC RAMU NICO LIMITED为公司重要供应商,其实际控制人持有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13%合伙权益,根据2019年10月签署的《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罗爱平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1.1956%股份。故对公司向MCC RAMU NICO LIMITED及其子公司中冶金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交易比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1 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关于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600,000,000.00 | 2020年8月18日 | 2020年8月28日 | 2023年8月2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1年6月25日 | 2021年6月25日 | 2029年6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00,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100,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100,00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11.0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100,000,00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1,100,000,000.0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100,000,00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顺利开展,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担保,原贷款行光大银行因为额度紧张不能按时放款,为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将该项目贷款行转为中信银行,置换过程中导致同一项目贷款同一债权,存在两笔担保;光大银行的贷款已于2021年7月1日全部还清,相关贷款合同已取消,目前只存在中信银行一笔担保5亿元。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名称 | 合同 标的 | 合同金额/计价原则(元) | 签订日期 | 履行 情况 |
1 | 无锡市金乐药化设备有限公司 | 《购销合同》 | 设备 | 16,561,000.00 | 2021/4/19 | 正在履行 |
2 | 福建通贤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工程 | 22,810,000.00 | 2021/6/11 | 正在履行 |
3 | 江门市大光明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工程 | 33,000,000.00 | 2021/6/22 | 正在履行 |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发生股份变动,报告期后至半年报披露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本由428,740,000股变更为508,740,000股。报告期每股收益0.13元,稀释后每股收益0.11元;报告期每股净资产 元,稀释后每股净资产 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5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量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罗爱平 | 0 | 75,822,800 | 17.69 | 75,822,800 | 75,822,8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 | 48,030,000 | 11.20 | 48,030,000 | 48,03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8,000,000 | 11.20 | 48,000,000 | 48,000,000 | 无 | 0 | 其他 | |
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0 | 25,140,000 | 5.86 | 25,140,000 | 25,14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吴芳 | 0 | 17,148,600 | 4.00 | 17,148,600 | 17,148,6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袁宇安 | 0 | 15,046,100 | 3.51 | 15,046,100 | 15,046,1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3,825,000 | 3.22 | 13,825,000 | 13,825,000 | 无 | 0 | 其他 | |
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3,619,544 | 3.18 | 13,619,544 | 13,619,544 | 无 | 0 | 其他 | |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13,540,000 | 3.16 | 13,540,000 | 13,540,000 | 无 | 0 | 其他 | |
中科沃土基金-工商银行-中科沃土沃泽新三板16号资产管理计划 | 0 | 12,300,000 | 2.87 | 12,300,000 | 12,300,00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罗爱平、吴芳、袁宇安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1 | 罗爱平 | 75,822,800 | 2024-08-06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8,030,000 | 2022-08-08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3 | 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000,000 | 2022-08-08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25,140,000 | 2022-08-08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5 | 吴芳 | 17,148,600 | 2024-08-06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袁宇安 | 15,046,100 | 2024-08-06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7 | 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825,000 | 2022-08-08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8 | 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619,544 | 2022-08-08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540,000 | 2022-08-08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中科沃土基金-工商银行-中科沃土沃泽新三板16号资产管理计划 | 12,300,000 | 2022-08-08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罗爱平、吴芳、袁宇安为一致行动人 |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47,666,126.01 | 115,215,417.24 |
应收票据 | 七、4 | 140,581,912.42 | 60,428,377.41 |
应收账款 | 七、5 | 315,454,010.41 | 176,905,774.9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0,066,481.36 | 43,055,630.00 |
预付款项 | 七、7 | 16,663,026.72 | 5,351,533.17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593,834.20 | 1,651,206.10 |
存货 | 七、9 | 543,436,913.10 | 458,901,895.80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6,807,126.41 | 38,460,392.67 |
流动资产合计 | 1,462,269,430.63 | 899,970,227.32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5,340,212.42 | 5,506,113.95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02,096,335.55 | 379,025,020.01 |
在建工程 | 七、22 | 133,107,575.03 | 66,395,385.8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55,177,219.24 | |
无形资产 | 七、26 | 68,817,478.28 | 69,539,654.7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5,701,480.39 | 25,028,739.9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3,388,609.49 | 2,173,634.8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3,972,254.87 | 2,231,706.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07,601,165.27 | 549,900,255.98 | |
资产总计 | 2,169,870,595.90 | 1,449,870,483.3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46,655,986.89 | 221,222,823.7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37,691,256.35 | 89,993,015.02 |
应付账款 | 七、36 | 389,366,601.07 | 95,326,720.50 |
预收款项 | 七、37 | 10,707.32 | 3,298.12 |
合同负债 | 七、38 | 992,236.54 | 4,768,798.5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584,819.94 | 9,057,034.39 |
应交税费 | 七、40 | 8,704,589.61 | 2,093,206.5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63,081.47 | 481,418.9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85,016,960.8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8,990.75 | 619,943.81 | |
流动负债合计 | 974,815,230.77 | 423,566,259.5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79,374,998.45 | 28,040,503.98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0,131,035.63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67,892,605.00 | 67,242,915.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7,398,639.08 | 95,283,418.98 | |
负债合计 | 1,172,213,869.85 | 518,849,678.5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28,740,000.00 | 428,74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74,987,584.20 | 365,835,190.9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6,295,655.85 | 16,295,655.8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70,200,523.68 | 116,280,764.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90,223,763.73 | 927,151,611.65 | |
少数股东权益 | 7,432,962.32 | 3,869,193.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97,656,726.05 | 931,020,804.7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69,870,595.90 | 1,449,870,483.30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9,551,793.62 | 94,847,637.9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8,576,705.45 | 49,782,802.44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39,899,281.11 | 184,124,674.95 |
应收款项融资 | 20,066,481.36 | 43,055,630.00 | |
预付款项 | 13,436,642.40 | 4,153,577.6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9,821,885.07 | 5,024,115.9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34,926,779.14 | 453,527,597.5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1,086,801.09 | 11,727,832.1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17,366,369.24 | 846,243,868.6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463,394,812.42 | 463,560,713.9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1,083,750.43 | 33,393,165.50 | |
在建工程 | 305,873.66 | 563,787.8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63,805.51 | ||
无形资产 | 647,480.52 | 667,525.3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34,653.90 | 1,743,169.7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4,269.03 | 268,7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8,834,645.47 | 500,197,062.40 | |
资产总计 | 1,816,201,014.71 | 1,346,440,931.0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46,655,986.89 | 190,152,823.7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9,141,164.15 | 116,666,302.30 | |
应付账款 | 339,004,217.19 | 101,154,718.5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92,236.54 | 4,768,798.53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29,979.77 | 4,983,280.15 | |
应交税费 | 5,633,631.62 | 273,235.93 | |
其他应付款 | 289,804.91 | 301,878.7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6,797.2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8,990.75 | 619,943.81 | |
流动负债合计 | 834,142,809.05 | 418,920,981.7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834,142,809.05 | 418,920,981.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28,740,000.00 | 428,74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74,975,190.97 | 365,835,190.9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295,655.85 | 16,295,655.85 | |
未分配利润 | 162,047,358.84 | 116,649,102.5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82,058,205.66 | 927,519,949.3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16,201,014.71 | 1,346,440,931.06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03,280,332.41 | 293,393,311.0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903,280,332.41 | 293,393,311.0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35,348,985.63 | 284,099,327.3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774,165,260.49 | 245,534,724.0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890,597.88 | 1,110,200.76 |
销售费用 | 七、63 | 1,287,092.27 | 1,704,872.84 |
管理费用 | 七、64 | 17,066,997.45 | 16,851,594.78 |
研发费用 | 七、65 | 30,142,832.09 | 13,768,796.34 |
财务费用 | 七、66 | 9,796,205.45 | 5,129,138.58 |
其中:利息费用 | 9,300,753.90 | 5,185,314.66 | |
利息收入 | 2,448,447.60 | 932,493.78 | |
加:其他收益 | 122,262.03 | 602,314.6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7 | -2,757,212.69 | 1,008.2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165,901.5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7,507,778.05 | 6,804,137.5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67,618.81 | -12,401,125.8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1,060.07 | -541,277.0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7,609,939.19 | 3,759,041.2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33,859.78 | 245,667.5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31,361.16 | 932,750.1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7,512,437.81 | 3,071,958.6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586,516.52 | -1,039,557.7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925,921.29 | 4,111,516.3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925,921.29 | 4,111,516.3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919,758.85 | 4,134,923.4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62.44 | -23,407.0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3,925,921.29 | 4,111,516.3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3,919,758.85 | 4,134,923.4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62.44 | -23,407.0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01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918,089,304.85 | 301,271,100.19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808,832,123.27 | 251,369,370.05 |
税金及附加 | 2,493,854.15 | 787,766.86 | |
销售费用 | 1,285,921.76 | 1,696,036.00 | |
管理费用 | 13,850,359.31 | 13,663,686.17 | |
研发费用 | 26,597,325.82 | 12,608,224.64 | |
财务费用 | 6,817,824.27 | 3,690,711.56 | |
其中:利息费用 | 6,188,690.63 | 3,640,262.47 | |
利息收入 | 2,289,153.42 | 784,679.05 | |
加:其他收益 | 114,537.40 | 135,358.3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757,212.69 | 1,008.2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5,901.5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504,762.67 | 6,897,164.2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7,618.81 | -12,401,125.8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92.42 | -541,277.0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895,147.08 | 11,546,432.78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2,805.92 | 242,152.14 | |
减:营业外支出 | 95,171.66 | 930,032.4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902,781.34 | 10,858,552.43 | |
减:所得税费用 | 2,504,525.03 | 1,613,658.3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398,256.31 | 9,244,894.0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398,256.31 | 9,244,894.0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5,398,256.31 | 9,244,894.0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七、78 | 751,727,291.77 | 438,152,740.0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七、78 | 16,016,329.67 | 43,987,182.5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5,757,177.70 | 63,024,056.4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3,500,799.14 | 545,163,979.0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七、78 | 625,266,342.92 | 337,191,685.8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七、78 | 41,589,574.26 | 32,180,059.8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七、78 | 16,973,794.41 | 13,928,510.9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0,222,715.31 | 72,526,573.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4,052,426.90 | 455,826,830.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448,372.24 | 89,337,148.5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0.00 | 58,602.7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七、78 | 267,470.36 | 270,933.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7,470.36 | 20,329,535.7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七、78 | 96,530,370.35 | 65,459,742.2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89,6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530,370.35 | 66,749,342.2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262,899.99 | -46,419,806.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 | 3,57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7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七、78 | 508,567,000.53 | 246,574,631.03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2,137,000.53 | 246,574,631.0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七、78 | 247,620,334.92 | 246,373,507.7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七、78 | 6,100,696.15 | 31,558,565.7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116,607.09 | 39,441,437.7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7,837,638.16 | 317,373,511.2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299,362.37 | -70,798,880.2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94,063.62 | 297,226.8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5,190,771.00 | -27,584,311.3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 83,141,009.82 | 123,745,266.38 |
额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8,331,780.82 | 96,160,955.00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3,326,734.65 | 456,330,567.0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016,329.67 | 43,987,182.5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945,729.76 | 43,647,117.6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0,288,794.08 | 543,964,867.1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78,499,503.67 | 411,684,507.8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824,576.94 | 14,941,478.4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530,050.29 | 13,024,056.4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312,602.42 | 27,736,220.1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7,166,733.32 | 467,386,262.9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122,060.76 | 76,578,604.1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8,602.7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0,986.72 | 270,933.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0,986.72 | 20,329,535.7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93,203.57 | 2,170,131.0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1,289,6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93,203.57 | 43,459,731.0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2,216.85 | -23,130,195.2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7,916,229.53 | 215,504,631.03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7,916,229.53 | 215,504,631.0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7,620,334.92 | 246,373,507.7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60,892.04 | 31,434,991.0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3,277.69 | 39,441,437.7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3,914,504.65 | 317,249,936.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001,724.88 | -101,745,305.4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94,063.62 | 297,226.8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3,047,505.17 | -47,999,669.7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169,943.26 | 119,080,177.7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0,217,448.43 | 71,080,508.01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8,740,000.00 | 365,835,190.97 | 16,295,655.85 | 116,280,764.83 | 927,151,611.65 | 3,869,193.11 | 931,020,804.7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8,740,000.00 | 365,835,190.97 | 16,295,655.85 | 116,280,764.83 | 927,151,611.65 | 3,869,193.11 | 931,020,804.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152,393.23 | 53,919,758.85 | 63,072,152.08 | 3,563,769.21 | 66,635,921.2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919,758.85 | 53,919,758.85 | 6,162.44 | 53,925,921.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140,000.00 | 9,140,000 | 3,570,000.00 | 12,71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70,000.00 | 3,57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140,000.00 | 9,140,000 | 9,140,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2,393.23 | 12,393.23 | -12,393.2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8,740,000.00 | 374,987,584.20 | 16,295,655.85 | 170,200,523.68 | 990,223,763.73 | 7,432,962.32 | 997,656,726.05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8,740,000.00 | 346,484,982.64 | 10,890,694.41 | 92,370,073.97 | 1,992,645.74 | 880,478,396.7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8,740,000.00 | 346,484,982.64 | 10,890,694.41 | 92,370,073.97 | 1,992,645.74 | 880,478,396.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140,000.00 | -25,876,876.60 | -23,407.03 | -16,760,283.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34,923.40 | -23,407.03 | 4,111,516.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140,000.00 | 9,14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140,000.00 | 9,140,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011,800.00 | -30,011,8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011,800.00 | -30,011,8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8,740,000.00 | 355,624,982.64 | 10,890,694.41 | 66,493,197.37 | 1,969,238.71 | 863,718,113.13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8,740,000.00 | 365,835,190.97 | 16,295,655.85 | 116,649,102.53 | 927,519,949.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8,740,000.00 | 365,835,190.97 | 16,295,655.85 | 116,649,102.53 | 927,519,949.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140,000.00 | 45,398,256.31 | 54,538,256.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398,256.31 | 45,398,256.31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140,000.00 | 9,14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140,000.00 | 9,140,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8,740,000.00 | 374,975,190.97 | 16,295,655.85 | 162,047,358.84 | 982,058,205.66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8,740,000.00 | 346,484,982.64 | 10,890,694.41 | 98,016,249.61 | 884,131,926.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8,740,000.00 | 346,484,982.64 | 10,890,694.41 | 98,016,249.61 | 884,131,926.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140,000.00 | -20,766,905.94 | -11,626,905.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244,894.06 | 9,244,894.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140,000.00 | 9,14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140,000.00 | 9,140,0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011,800.00 | -30,011,8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011,800.00 | -30,011,8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8,740,000.00 | 355,624,982.64 | 10,890,694.41 | 77,249,343.67 | 872,505,020.72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江门市芳源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环境公司”),芳源环境公司系由罗爱平、张海鹰、田吉平共同出资组建,于2002年6月7日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440782000004039的营业执照。芳源环境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万元。芳源环境公司以2016年1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705739866136J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2,874.00万元,股份总数42,874万股(每股面值1元)。
本公司属制造业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和镍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NCA/NCM三元前驱体及球形氢氧化镍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3日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2021年6月30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c.不属于上述a或b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a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
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
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款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 龄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本公司对于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之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25 | 5.00% | 3.80%-6.33%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3)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1)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2) 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各类使用权资产的具体折旧方法如下: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25 | 5.00 | 3.80-6.33 |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财务软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47.00-50.00 |
财务软件 | 10.00 |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a.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
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主要销售NCA/NCM三元前驱体及球形氢氧化镍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销售模式分为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不同模式下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1) 国内销售收入确认需满足的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 出口销售收入确认需满足的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
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2.租赁(3)”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2.租赁(3)”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1)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2)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3)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4)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变更会计处理
a. 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i.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ii.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b.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i.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公司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ii.其他租赁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a. 经营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b. 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原租赁的折现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原租赁的折现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6)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变更会计处理a. 经营租赁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b. 融资租赁i.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ii.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批 | 见其他说明 |
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5,215,417.24 | 115,215,417.24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0,428,377.41 | 60,428,377.41 | |
应收账款 | 176,905,774.93 | 176,905,774.93 | |
应收款项融资 | 43,055,630.00 | 43,055,630.00 | |
预付款项 | 5,351,533.17 | 5,351,533.17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651,206.10 | 1,651,206.1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58,901,895.80 | 458,901,895.8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460,392.67 | 38,460,392.67 | |
流动资产合计 | 899,970,227.32 | 899,970,227.3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506,113.95 | 5,506,113.9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79,025,020.01 | 379,025,020.01 | |
在建工程 | 66,395,385.88 | 66,395,385.8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7,311,495.01 | 57,311,495.01 | |
无形资产 | 69,539,654.73 | 69,539,654.7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5,028,739.97 | 25,028,739.9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73,634.86 | 2,173,634.8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31,706.58 | 2,231,706.5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49,900,255.98 | 607,211,750.99 | 57,311,495.01 |
资产总计 | 1,449,870,483.30 | 1,507,181,978.31 | 57,311,495.0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1,222,823.70 | 221,222,823.7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9,993,015.02 | 89,993,015.02 | |
应付账款 | 95,326,720.50 | 95,326,720.50 | |
预收款项 | 3,298.12 | 3,298.12 | |
合同负债 | 4,768,798.53 | 4,768,798.5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9,057,034.39 | 9,057,034.39 | |
应交税费 | 2,093,206.55 | 2,093,206.55 | |
其他应付款 | 481,418.94 | 481,418.9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02,697.14 | 5,702,697.14 | |
其他流动负债 | 619,943.81 | 619,943.81 | |
流动负债合计 | 423,566,259.56 | 429,268,956.70 | 5,702,697.1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8,040,503.98 | 28,040,503.98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51,608,797.87 | 51,608,797.87 | |
长期应付款 | 67,242,915.00 | 67,242,915.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5,283,418.98 | 146,892,216.85 | 51,608,797.87 |
负债合计 | 518,849,678.54 | 576,161,173.55 | 57,311,495.0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28,740,000.00 | 428,74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65,835,190.97 | 365,835,190.9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295,655.85 | 16,295,655.8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16,280,764.83 | 116,280,764.8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27,151,611.65 | 927,151,611.65 | |
少数股东权益 | 3,869,193.11 | 3,869,193.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31,020,804.76 | 931,020,804.7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49,870,483.30 | 1,507,181,978.31 | 57,311,495.01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4,847,637.96 | 94,847,637.9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9,782,802.44 | 49,782,802.44 | |
应收账款 | 184,124,674.95 | 184,124,674.95 | |
应收款项融资 | 43,055,630.00 | 43,055,630.00 | |
预付款项 | 4,153,577.63 | 4,153,577.63 | |
其他应收款 | 5,024,115.90 | 5,024,115.9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53,527,597.59 | 453,527,597.59 |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727,832.19 | 11,727,832.19 | |
流动资产合计 | 846,243,868.66 | 846,243,868.6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63,560,713.95 | 463,560,713.9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3,393,165.50 | 33,393,165.50 | |
在建工程 | 563,787.81 | 563,787.8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39,675.88 | 439,675.88 | |
无形资产 | 667,525.38 | 667,525.3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43,169.76 | 1,743,169.7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8,700.00 | 268,7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00,197,062.40 | 500,636,738.28 | 439,675.88 |
资产总计 | 1,346,440,931.06 | 1,346,880,606.94 | 439,675.8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90,152,823.70 | 190,152,823.7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6,666,302.30 | 116,666,302.30 | |
应付账款 | 101,154,718.53 | 101,154,718.5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768,798.53 | 4,768,798.53 | |
应付职工薪酬 | 4,983,280.15 | 4,983,280.15 | |
应交税费 | 273,235.93 | 273,235.93 | |
其他应付款 | 301,878.76 | 301,878.7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9,731.05 | 349,731.05 | |
其他流动负债 | 619,943.81 | 619,943.81 | |
流动负债合计 | 418,920,981.71 | 419,270,712.76 | 349,731.0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9,944.83 | 89,944.83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9,944.83 | 89,944.83 | |
负债合计 | 418,920,981.71 | 419,360,657.59 | 439,675.8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28,740,000.00 | 428,74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65,835,190.97 | 365,835,190.9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295,655.85 | 16,295,655.85 | |
未分配利润 | 116,649,102.53 | 116,649,102.5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27,519,949.35 | 927,519,949.3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46,440,931.06 | 1,346,880,606.94 | 439,675.88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699.76 | 6,549.82 |
银行存款 | 308,325,081.06 | 83,134,460.00 |
其他货币资金 | 39,334,345.19 | 32,074,407.42 |
合计 | 347,666,126.01 | 115,215,417.2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7,508,846.97 | 14,667,127.70 |
信用证保证金 | 21,825,498.22 | 13,010,567.00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 | 4,396,712.72 | |
合 计 | 39,334,345.19 | 32,074,407.42 |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6,523,631.17 | 60,428,377.41 |
商业承兑票据 | ||
建信融通 | 4,058,281.25 | |
合计 | 140,581,912.42 | 60,428,377.41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4,093,045.16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84,093,045.16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3,114,878.45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23,114,878.45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0,795,506.17 | 100.00 | 213,593.75 | 0.15 | 140,581,912.42 | 60,428,377.41 | 100.00 | 60,428,377.41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6,523,631.17 | 96.97 | 136,523,631.17 | 60,428,377.41 | 100.00 | 60,428,377.41 | ||||
建信融通 | 4,271,875.00 | 3.03 | 213,593.75 | 5.00 | 4,058,281.25 |
合计 | 140,795,506.17 | / | 213,593.75 | / | 140,581,912.42 | 60,428,377.41 | / | / | 60,428,377.41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36,523,631.17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
建信融通组合 | 4,271,875.00 | 213,593.75 | 5.00 |
合计 | 140,795,506.17 | 213,593.75 | 0.15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建信融通组合 | 213,593.75 | 213,593.75 | |||
合计 | 213,593.75 | 213,593.75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32,056,853.07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84,100.00 |
5年以上 | 289,300.00 |
合计 | 332,430,253.07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2,430,253.07 | 100.00 | 16,976,242.66 | 5.11 | 315,454,010.41 | 186,590,005.19 | 100.00 | 9,684,230.26 | 5.19 | 176,905,774.93 |
其中: | ||||||||||
合计 | 332,430,253.07 | / | 16,976,242.66 | / | 315,454,010.41 | 186,590,005.19 | / | 9,684,230.26 | / | 176,905,774.93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32,056,853.07 | 16,602,842.66 | 5.00 |
4年以上 | 373,400.00 | 373,400.00 | 100.00 |
合计 | 332,430,253.07 | 16,976,242.66 | 5.10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684,230.26 | 7,292,012.40 | 16,976,242.66 | |||
合计 | 9,684,230.26 | 7,292,012.40 | 16,976,242.66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松下电器全球采购(中国)有限公司 | 97,011,068.74 | 29.18 | 4,850,553.44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5,697,816.27 | 19.76 | 3,284,890.81 |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6,244,308.91 | 13.91 | 2,312,215.45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6,503,884.62 | 10.98 | 1,825,194.23 |
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2,199,435.64 | 9.69 | 1,609,971.78 |
小 计 | 277,656,514.18 | 83.52 | 13,882,825.71 |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0,066,481.36 | 43,055,630.00 |
合计 | 20,066,481.36 | 43,055,630.00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6,663,026.72 | 100.00 | 5,351,533.17 | 1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6,663,026.72 | 100.00 | 5,351,533.17 | 100.00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 的比例(%) |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 4,600,000.00 | 27.6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 4,211,340.50 | 25.27 |
厦门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3,558,318.59 | 21.35 |
广东闽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736,114.25 | 10.42 |
上海正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37,936.84 | 5.63 |
小 计 | 15,043,710.18 | 90.2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93,834.20 | 1,651,206.10 |
合计 | 1,593,834.20 | 1,651,206.10 |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132,800.00 |
1至2年 | 244,638.00 |
2至3年 | 425,0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4,50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1,806,938.00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619,638.00 | 1,619,638.00 |
押金备用金 | 187,300.00 | 242,500.00 |
合计 | 1,806,938.00 | 1,862,138.00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64,331.90 | 14,600.00 | 132,000.00 | 210,931.90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2,231.90 | 12,231.90 | ||
--转入第三阶段 | -42,500.00 | 42,50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540.00 | 40,131.90 | -42,500.00 | 2,171.90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56,640.00 | 24,463.80 | 132,000.00 | 213,103.8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0,931.90 | 2,171.90 | 213,103.80 | |||
合计 | 210,931.90 | 2,171.90 | 213,103.8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门市新会彩艳实业有限公司 | 房租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27.67 | 25,000.00 |
江门新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燃气费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27.67 | 25,000.00 |
陈泽成 | 房租保证金 | 425,000.00 | 2-3年 | 23.52 | 127,500.00 |
江门市新会银海发展有限公司 | 房租保证金 | 154,638.00 | 1年以内 | 8.56 | 7,731.90 |
江门市力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房租押金 | 60,000.00 | 1年以内 | 3.32 | 3,000.00 |
合计 | 1,639,638.00 | 90.74 | 188,231.90 |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途物资 | 24,807,177.72 | 24,807,177.72 | ||||
原材料 | 208,173,669.61 | 11,163.80 | 208,162,505.81 | 149,623,253.40 | 300,325.90 | 149,322,927.50 |
在产品 | 150,917,327.85 | 150,917,327.85 | 107,240,751.97 | 107,240,751.97 | ||
库存商品 | 158,499,444.18 | 178,075.17 | 158,321,369.01 | 142,444,907.87 | 10,456.36 | 142,434,451.51 |
发出商品 | 19,815,457.49 | 19,815,457.49 | 29,784,889.87 | 106,658.46 | 29,678,231.41 | |
低值易耗品 | 6,220,252.94 | 6,220,252.94 | 5,418,355.69 | 5,418,355.69 | ||
合计 | 543,626,152.07 | 189,238.97 | 543,436,913.10 | 459,319,336.52 | 417,440.72 | 458,901,895.8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00,325.90 | 289,162.10 | 11,163.80 | |||
发出商品 | 10,456.36 | 167,618.81 | 178,075.17 | |||
库存商品 | 106,658.46 | 106,658.46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417,440.72 | 167,618.81 | 395,820.56 | 189,238.97 |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64,496,713.59 | 34,086,851.29 |
待摊费用 | 807,405.43 | 12,606.56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6,627,455.12 | 1,636,272.96 |
发行费用 | 3,762,397.71 | 2,724,661.86 |
存款利息 | 1,113,154.56 | |
合计 | 76,807,126.41 | 38,460,392.67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5,506,113.95 | -165,901.53 | 5,340,212.42 | ||||||||
小计 | 5,506,113.95 | -165,901.53 | 5,340,212.42 | ||||||||
合计 | 5,506,113.95 | -165,901.53 | 5,340,212.42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或摊销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02,096,335.55 | 379,025,020.0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02,096,335.55 | 379,025,020.01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办公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769,512.49 | 399,995,205.44 | 2,068,669.00 | 3,502,942.06 | 11,738,703.70 | 467,075,032.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919,779.31 | 128,138.60 | 1,349,821.80 | 49,397,739.71 | ||
(1)购置 | 307,806.27 | 128,138.60 | 491,215.13 | 927,160.00 |
(2)在建工程转入 | 47,611,973.04 | 858,606.67 | 48,470,579.7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072.07 | 6,997,965.57 | 11,780.00 | 79,594.00 | 32,936.39 | 7,194,348.03 |
(1)处置或报废 | 72,072.07 | 6,997,965.57 | 11,780.00 | 79,594.00 | 32,936.39 | 7,194,348.03 |
4.期末余额 | 49,697,440.42 | 440,917,019.18 | 2,185,027.60 | 3,423,348.06 | 13,055,589.11 | 509,278,424.3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604,237.06 | 73,152,643.01 | 1,030,813.88 | 1,232,865.21 | 6,029,453.52 | 88,050,012.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09,971.92 | 19,746,955.87 | 417,097.28 | 252,021.48 | 1,136,673.02 | 22,662,719.57 |
(1)计提 | 1,109,971.92 | 19,746,955.87 | 417,097.28 | 252,021.48 | 1,136,673.02 | 22,662,719.57 |
3.本期减少金额 | 51,351.30 | 3,369,986.29 | 9,446.99 | 75,614.30 | 24,244.55 | 3,530,643.43 |
(1)处置或报废 | 51,351.30 | 3,369,986.29 | 9,446.99 | 75,614.30 | 24,244.55 | 3,530,643.43 |
4.期末余额 | 7,662,857.68 | 89,529,612.59 | 1,438,464.17 | 1,409,272.39 | 7,141,881.99 | 107,182,088.8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034,582.74 | 351,387,406.59 | 746,563.43 | 2,014,075.67 | 5,913,707.12 | 402,096,335.55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165,275.43 | 326,842,562.43 | 1,037,855.12 | 2,270,076.85 | 5,709,250.18 | 379,025,020.0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2,184,979.30 | 62,920,830.98 |
工程物资 | 10,922,595.73 | 3,474,554.90 |
合计 | 133,107,575.03 | 66,395,385.8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海基仓库碱储罐区工程 | 2,467,035.90 | 2,467,035.90 | ||||
厂区防腐工程 | 56,610.00 | 56,610.00 | ||||
厂区零星工程 | 2,883,703.60 | 2,883,703.60 | ||||
硫酸钴车间项目 | 4,223,919.28 | 4,223,919.28 | ||||
年产3.6万吨高品质NCA/NCM前驱体(三元锂电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 13,821,962.30 | 13,821,962.30 |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 98,964,958.85 | 98,964,958.85 | 35,152,727.61 | 35,152,727.61 | ||
车间安装工程 | 16,481,333.07 | 16,481,333.07 | 3,843,535.81 | 3,843,535.81 | ||
二期浸出车间项目 | 471,336.48 | 471,336.48 | ||||
硫酸钠MVR蒸发结晶项目工程 | 6,738,687.38 | 6,738,687.38 | ||||
合计 | 122,184,979.30 | 122,184,979.30 | 62,920,830.98 | 62,920,830.98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 1,050,000,000.00 | 35,152,727.61 | 64,618,873.94 | 806,642.70 | 98,964,958.85 | 8.12 | 8.12 | 1,343,137.16 | 1,101,371.66 |
年产3.6万吨高品质NCA/NCM前驱体(三元锂电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 155,000,000.00 | 13,821,962.30 | 222,446.62 | 12,670,957.60 | 1,373,451.32 | 100.00 | 100.00 |
车间安装工程 | 44,500,000.00 | 3,843,535.81 | 31,230,302.77 | 18,592,505.51 | 16,481,333.07 | 71.44 | 71.44 |
硫酸钴车间项目 | 37,500,000.00 | 4,223,919.28 | 3,682,680.35 | 541,238.93 | 100.00 | 100.00 |
硫酸钠MVR蒸发结晶项目工程 | 8,200,000.00 | 6,738,687.38 | 6,738,687.38 | 82.18 | 82.18 |
合计 | 1,295,200,000.00 | 57,042,145.00 | 102,810,310.71 | 35,752,786.16 | 1,914,690.25 | 122,184,979.30 | / | / | 1,343,137.16 | 1,101,371.6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物资 | 10,922,595.73 | 10,922,595.73 | 3,474,554.90 | 3,474,554.90 | ||
合计 | 10,922,595.73 | 10,922,595.73 | 3,474,554.90 | 3,474,554.90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7,311,495.01 | 57,311,495.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7,311,495.01 | 57,311,495.0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34,275.76 | 2,134,275.76 |
(1)计提 | 2,134,275.76 | 2,134,275.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134,275.76 | 2,134,275.7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177,219.24 | 55,177,219.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57,311,495.01 | 57,311,495.01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1,965,154.00 | 432,025.90 | 72,397,179.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601.77 | 14,601.77 | |||
(1)购置 | 14,601.77 | 14,601.77 | |||
(2)内部研发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1,965,154.00 | 446,627.67 | 72,411,781.6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687,532.28 | 169,992.89 | 2,857,525.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0,058.50 | 16,719.72 | 736,778.22 | ||
(1)计提 | 720,058.50 | 16,719.72 | 736,778.2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407,590.78 | 186,712.61 | 3,594,303.3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8,557,563.22 | 259,915.06 | 68,817,478.2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9,277,621.72 | 262,033.01 | 69,539,654.73 |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萃取剂 | 25,028,739.97 | 2,713,292.07 | 2,040,551.65 | 25,701,480.39 | |
合计 | 25,028,739.97 | 2,713,292.07 | 2,040,551.65 | 25,701,480.3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7,592,179.17 | 2,658,275.52 | 10,312,602.88 | 1,566,037.5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2,921,335.78 | 730,333.97 | 2,430,389.20 | 607,597.31 |
合计 | 20,513,514.95 | 3,388,609.49 | 12,742,992.08 | 2,173,634.86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88,609.49 | 2,173,634.8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13,972,254.87 | 13,972,254.87 | 2,231,706.58 | 2,231,706.58 | ||
合计 | 13,972,254.87 | 13,972,254.87 | 2,231,706.58 | 2,231,706.5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84,093,045.16 | 3,675,288.4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62,263,528.53 | 216,885,987.35 |
信用借款 | 299,413.20 | |
应付利息 | 661,547.95 | |
合计 | 346,655,986.89 | 221,222,823.70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7,691,256.35 | 89,993,015.02 |
合计 | 137,691,256.35 | 89,993,015.0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采购货物款 | 327,673,091.27 | 60,978,289.98 |
设备款 | 58,101,127.26 | 29,918,287.82 |
预提费用 | 3,592,382.54 | 4,430,142.70 |
合计 | 389,366,601.07 | 95,326,720.50 |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10,707.32 | 3,298.12 |
合计 | 10,707.32 | 3,298.1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992,236.54 | 4,768,798.53 |
合计 | 992,236.54 | 4,768,798.53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057,034.39 | 35,642,352.56 | 39,114,567.01 | 5,584,819.9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443,752.85 | 2,443,752.85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9,057,034.39 | 38,086,105.41 | 41,558,319.86 | 5,584,819.94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034,962.39 | 31,402,718.62 | 34,876,328.07 | 5,561,352.94 |
二、职工福利费 | 2,557,171.32 | 2,557,171.32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83,307.76 | 1,083,307.7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71,156.04 | 971,156.04 | ||
工伤保险费 | 23,547.08 | 23,547.08 | ||
生育保险费 | 88,604.64 | 88,604.64 | ||
四、住房公积金 | 462,831.86 | 462,831.86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072.00 | 136,323.00 | 134,928.00 | 23,467.0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9,057,034.39 | 35,642,352.56 | 39,114,567.01 | 5,584,819.9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415,393.24 | 2,415,393.24 | ||
2、失业保险费 | 28,359.61 | 28,359.61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443,752.85 | 2,443,752.8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966,621.66 | 85,048.05 |
企业所得税 | 2,790,884.92 | 1,585,535.70 |
个人所得税 | 175,680.14 | 206,934.5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2,252.59 | 5,953.36 |
环境保护税 | 17,674.46 | 22,813.77 |
教育费附加 | 132,550.65 | 2,551.44 |
地方教育附加 | 88,842.23 | 2,176.10 |
印花税 | 197,753.80 | 182,193.59 |
房产税 | 18,840.16 | |
土地使用税 | 93,489.00 |
合计 | 8,704,589.61 | 2,093,206.5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63,081.47 | 481,418.94 |
合计 | 663,081.47 | 481,418.9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4,800.00 | 55,800.00 |
应付暂收款 | 131,790.63 | |
其他 | 618,281.47 | 293,828.31 |
合计 | 663,081.47 | 481,418.9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9,408,609.31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608,351.52 | 5,702,697.14 |
合计 | 85,016,960.83 | 5,702,697.1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128,990.75 | 619,943.81 |
合计 | 128,990.75 | 619,943.8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79,330,271.00 | 28,009,771.00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应付利息 | 44,727.45 | 30,732.98 |
合计 | 79,374,998.45 | 28,040,503.98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50,131,035.63 | 51,608,797.87 |
合计 | 50,131,035.63 | 51,608,797.8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盛投资款 | 64,969,000.00 | 64,969,000.00 |
应付利息 | 2,923,605.00 | 2,273,915.00 |
合计 | 67,892,605.00 | 67,242,915.00 |
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本息(如在持股期间融盛投资获得芳源新能源分红的,在计算回购价款时应扣除相应的分红款)。融盛投资的出资款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金融负债列报,并按年化收益率2%计提利息支出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盛投资款 | 67,892,605.00 | 67,242,915.00 |
合计 | 67,892,605.00 | 67,242,915.00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28,740,000.00 | 428,740,000.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15,565,190.97 | 12,393.23 | 315,577,584.20 | |
其他资本公积 | 50,270,000.00 | 9,140,000.00 | 59,410,000.00 | |
合计 | 365,835,190.97 | 9,152,393.23 | 374,987,584.2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295,655.85 | 16,295,655.85 | ||
任意盈余公积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6,295,655.85 | 16,295,655.85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6,280,764.83 | 92,370,073.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6,280,764.83 | 92,370,073.9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3,919,758.85 | 59,327,452.3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404,961.44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0,011,8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0,200,523.68 | 116,280,764.8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02,886,938.78 | 773,995,752.02 | 293,179,437.06 | 245,262,963.45 |
其他业务 | 393,393.63 | 169,508.47 | 213,873.95 | 271,760.58 |
合计 | 903,280,332.41 | 774,165,260.49 | 293,393,311.01 | 245,534,724.03 |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902,886,938.78 | 902,886,938.78 |
球形氢氧化镍 | 46,736,725.63 | 46,736,725.63 |
NCA三元前驱体 | 560,971,799.66 | 560,971,799.66 |
NCM三元前驱体 | 227,690,979.71 | 227,690,979.71 |
硫酸钴 | 66,558,230.25 | 66,558,230.25 |
其他 | 929,203.53 | 929,203.5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902,886,938.78 | 902,886,938.78 |
境内 | 677,073,518.48 | 677,073,518.48 |
境外 | 225,813,420.30 | 225,813,420.30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902,886,938.78 | 902,886,938.78 |
商品(在某一时点转让) | 902,886,938.78 | 902,886,938.78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902,886,938.78 | 902,886,938.7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27,387.70 | 157,536.32 |
教育费附加 | 553,992.14 | 93,590.28 |
地方教育附加 | 369,328.10 | 62,393.53 |
印花税 | 730,899.31 | 528,349.93 |
房产税 | 18,840.16 | 18,840.16 |
土地使用税 | 93,489.00 | 93,489.00 |
车船税 | 960.00 | 635.00 |
残疾人保障金 | 163,052.54 | 138,958.52 |
环境保护税 | 32,648.93 | 16,408.02 |
合计 | 2,890,597.88 | 1,110,200.7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49,386.06 | 321,587.67 |
股份支付 | 762,824.40 | 762,824.40 |
差旅费 | 8,825.13 | 32,193.30 |
办公费 | 7,162.41 | 5,855.74 |
业务招待费 | 17,154.00 | 622.00 |
折旧费 | 2,043.90 | 10,252.14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26,257.28 | |
咨询费 | 505,740.00 | |
其他 | 39,696.37 | 39,540.31 |
合计 | 1,287,092.27 | 1,704,872.8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351,743.24 | 6,686,028.19 |
股份支付 | 4,029,990.52 | 4,029,990.52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139,323.83 | 2,791,732.92 |
办公费 | 1,873,268.67 | 1,703,487.34 |
业务招待费 | 264,315.64 | 803,252.25 |
折旧费与摊销 | 657,562.83 | 339,775.32 |
差旅费 | 9,574.18 | 28,981.72 |
其他 | 741,218.54 | 468,346.52 |
合计 | 17,066,997.45 | 16,851,594.7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用 | 15,179,665.36 | 1,945,359.51 |
职工薪酬 | 6,204,124.80 | 4,768,077.37 |
股份支付 | 3,575,220.68 | 3,575,220.68 |
水电租赁费 | 2,369,509.52 | 1,936,188.49 |
折旧费 | 1,740,809.45 | 1,283,524.34 |
其他 | 1,073,502.28 | 260,425.95 |
合计 | 30,142,832.09 | 13,768,796.3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9,300,753.90 | 5,185,314.66 |
减:利息收入 | 2,448,447.60 | 932,493.78 |
银行手续费 | 896,938.33 | 524,689.05 |
汇兑损益 | 496,705.50 | -216,128.28 |
其他 | 1,550,255.32 | 567,756.93 |
合计 | 9,796,205.45 | 5,129,138.5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4,503.79 | 583,914.73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77,758.24 | 18,399.95 |
合计 | 122,262.03 | 602,314.6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5,901.53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 | -2,591,311.16 | -57,594.51 |
理财产品收益 | 58,602.74 | |
合计 | -2,757,212.69 | 1,008.2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13,593.75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292,012.40 | 6,036,342.2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71.90 | 767,795.3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7,507,778.05 | 6,804,137.5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67,618.81 | -12,401,125.8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67,618.81 | -12,401,125.8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1,060.07 | -541,277.03 |
合计 | -11,060.07 | -541,277.0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897.79 | 17,119.46 | 3,897.7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897.79 | 17,119.46 | 3,897.79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0,800.00 | ||
卖废品 | 150,762.83 | 165,101.19 | 150,762.83 |
其他 | 79,199.16 | 52,646.89 | 79,199.16 |
合计 | 233,859.78 | 245,667.54 | 233,859.7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76,857.32 | 2,416.82 | 276,857.3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76,857.32 | 2,416.82 | 276,857.32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1,000.00 | 754,000.00 | 51,000.00 |
其他 | 3,484.06 | 176,333.29 | 3,484.06 |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 19.78 | 19.78 | |
合计 | 331,361.16 | 932,750.11 | 331,361.1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801,491.15 | 5,031,738.4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14,974.63 | -6,071,296.17 |
合计 | 3,586,516.52 | -1,039,557.7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7,512,437.8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626,865.6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32,357.0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642,654.8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553,256.2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的影响 | -4,340,394.5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的影响 | -342,912.95 |
所得税费用 | 3,586,516.52 |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42,530,294.40 | 58,525,046.34 |
利息收入 | 1,334,996.75 | 932,493.78 |
政府补助 | 122,262.03 | 602,314.68 |
罚款收入及其他 | 229,961.99 | 228,548.08 |
往来款 | 1,539,662.53 | 2,735,653.56 |
合计 | 45,757,177.70 | 63,024,056.4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49,790,232.17 | 61,378,934.33 |
期间费用 | 9,075,179.30 | 9,916,340.93 |
往来款 | 1,302,800.00 | 300,965.33 |
罚款及其他 | 54,503.84 | 930,333.29 |
合计 | 60,222,715.31 | 72,526,573.8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款项 | 3,078,871.24 | |
偿还融资租赁款项 | 39,441,437.70 | |
支付发行费用 | 1,037,735.85 |
合计 | 4,116,607.09 | 39,441,437.70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3,925,921.29 | 4,111,516.3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675,396.86 | 5,596,988.33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2,609,497.19 | 14,513,009.1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2,279.94 | 23,139.04 |
无形资产摊销 | 2,040,551.65 | 1,303,339.0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060.07 | 541,277.0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2,959.53 | -14,702.6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879,200.37 | 4,023,168.4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57,212.69 | -1,008.2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14,974.63 | -6,071,296.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8,132,133.48 | -85,273,385.1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1,352,520.08 | 122,705,680.8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55,763,920.84 | 18,739,422.39 |
其他 | 9,140,000.00 | 9,140,00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448,372.24 | 89,337,148.5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08,331,780.82 | 96,160,955.0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3,141,009.82 | 123,745,266.3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5,190,771.00 | -27,584,311.3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08,331,780.82 | 83,141,009.82 |
其中:库存现金 | 6,699.76 | 6,549.8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08,325,081.06 | 83,134,460.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8,331,780.82 | 83,141,009.8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9,334,345.19 | 详见货币资金 |
应收票据 | 84,093,045.16 | 资产质押融资短期借款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68,117,762.68 | 资产抵押担保长期借款 |
合计 | 191,545,153.03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487,898.02 | 6.4601 | 22,532,170.00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700.00 | 6.4601 | 17,442.27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6,000,000.00 | 6.4601 | 38,760,600.00 |
欧元 | |||
港币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5,011.00 | 其他收益 | 5,011.00 |
其他 | 39,492.79 | 其他收益 | 39,492.79 |
合计 | 44,503.79 | 44,503.79 |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江门 | 广东江门 | 制造业 | 84.99 | 新设成立 | |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江门 | 广东江门 | 制造业 | 100.00 | 新设成立 |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江门 | 广东江门 | 制造业 | 100.00 | 新设成立 | |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江门 | 广东江门 | 制造业 | 61.00 | 新设成立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55.05 | 6,162.44 | 7,432,962.32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3,498,636.69 | 22,853.26 | 13,521,489.95 | 19,287.73 | 19,287.73 | 9,917,175.01 | 26,584.68 | 9,943,759.69 | 22,751.73 | 22,751.7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11,194.26 | 11,194.26 | 11,405.08 | - | -60,018.02 | -60,018.02 | -19,064.46 |
合营企业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 |
或联营企业名称 | 直接 | 间接 | 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江门 | 江门 | 制造业 | 16.00 | 权益法核算 |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9,296,689.37 | 23,138,181.79 |
非流动资产 | 65,597,556.74 | 41,676,951.86 |
资产合计 | 74,894,246.11 | 64,815,133.65 |
流动负债 | 15,517,918.54 | 4,401,921.49 |
非流动负债 | 26,000,000.00 | 26,000,000.00 |
负债合计 | 41,517,918.54 | 30,401,921.49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3,376,327.57 | 34,413,212.1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340,212.42 | 5,506,113.95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340,212.42 | 5,506,113.95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747.46 | |
净利润 | -1,036,884.59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036,884.59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应收款项融资”。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83.52%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505,439,594.65 | 536,953,300.37 | 433,675,732.68 | 10,288,607.28 | 92,988,960.41 |
应付票据 | 137,691,256.35 | 137,691,256.35 | 137,691,256.35 | ||
应付账款 | 389,366,601.07 | 389,366,601.07 | 389,366,601.07 | ||
其他应付款 | 663,081.47 | 663,081.47 | 663,081.47 | ||
长期应付款 | 67,892,605.00 | 71,465,935.00 | 71,465,935.00 | ||
小 计 | 1,101,053,138.54 | 1,136,140,174.26 | 961,396,671.57 | 10,288,607.28 | 164,454,895.41 |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249,263,327.68 | 261,691,325.57 | 223,969,944.53 | 3,368,330.57 | 34,353,050.47 |
应付票据 | 89,993,015.02 | 89,993,015.02 | 89,993,015.02 | ||
应付账款 | 95,326,720.50 | 95,326,720.50 | 95,326,720.50 | ||
其他应付款 | 481,418.94 | 481,418.94 | 481,418.94 | ||
长期应付款 | 67,242,915.00 | 71,465,935.00 | 71,465,935.00 | ||
小 计 | 502,307,397.14 | 518,958,415.03 | 409,771,098.99 | 3,368,330.57 | 105,818,985.47 |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银行借款为固定利率计息,无重大利率风险。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2.外币货币性项目”。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0,066,481.36 | 20,066,481.36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0,066,481.36 | 20,066,481.36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 |
MCC RAMU NICO LIMITED | 重要供应商,与持有公司股东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13%的财产份额的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同受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罗爱平朋友王向军控制的公司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MCC RAMU NICO LIMITED | 氢氧化镍、镍湿法冶炼中间品 | 125,031,773.64 | 185,877,596.43 |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油漆、面漆 | 180,269.88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三元前驱体 | 110,822,174.74 | 10,318,867.27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水电费收入 | 35,440.91 |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罗爱平、吴芳 | 30,000,000.00 | 2021-3-24 | 2022-3-1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5,276,368.50 | 2021-4-26 | 2022-4-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723,631.50 | 2021-5-14 | 2022-4-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7,404,428.53 | 2021-5-21 | 2022-5-17 | 否 |
罗爱平、吴芳 | 50,000,000.00 | 2021-5-25 | 2022-5-24 | 否 |
罗爱平、吴芳 | 4,042,500.00 | 2021-6-2 | 2022-5-17 | 否 |
罗爱平、吴芳 | 4,056,000.00 | 2021-6-23 | 2022-5-17 | 否 |
罗爱平、吴芳 | 50,000,000.00 | 2021-1-18 | 2022-1-17 | 否 |
罗爱平、吴芳 | 30,000,000.00 | 2021-4-16 | 2022-4-16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9,380,300.00 | 2020-7-15 | 2021-7-15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5,000,000.00 | 2020-9-24 | 2021-9-23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5,000,000.00 | 2021-3-24 | 2021-10-23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9,380,300.00 | 2020-9-27 | 2021-9-26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88,072.3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719,316.0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37,081.0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612,914.0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343,665.0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10,403.3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75,956.4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80,000.0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329,016.6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306,270.0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672,175.0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823,600.0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528,000.0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71,200.00 | 2021-6-16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364,651.2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43,200.0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610,910.3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75,000.0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476,192.0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40,334.0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90,368.00 | 2021-6-10 | 2021-12-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40,000,000.00 | 2021-6-10 | 2022-6-10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36,000.00 | 2021-6-28 | 2021-12-2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25,000.00 | 2021-6-28 | 2021-12-2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810,907.80 | 2021-6-28 | 2021-12-2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78,000.00 | 2021-6-28 | 2021-12-2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2,880,000.00 | 2021-1-27 | 2021-7-27 | 否 |
罗爱平、吴芳 | 5,773,315.00 | 2021-3-10 | 2021-9-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927,814.40 | 2021-3-10 | 2021-9-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377,353.20 | 2021-3-10 | 2021-9-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494,448.20 | 2021-3-10 | 2021-9-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633,713.00 | 2021-3-10 | 2021-9-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837,600.00 | 2021-3-10 | 2021-9-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41,500.00 | 2021-3-10 | 2021-9-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745,534.40 | 2021-3-10 | 2021-9-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65,000.00 | 2021-3-10 | 2021-9-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01,700.00 | 2021-3-10 | 2021-9-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330,279.60 | 2021-3-10 | 2021-9-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321,538.60 | 2021-3-10 | 2021-9-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20,192.60 | 2021-3-10 | 2021-9-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647,643.00 | 2021-3-10 | 2021-9-8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482,836.0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506,118.0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303,195.2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379,879.5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67,628.0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61,883.8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406,887.0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23,602.4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37,802.5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305,769.6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98,962.4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39,493.3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309,600.0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376,950.0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23,000.0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73,600.0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129,605.00 | 2021-5-13 | 2021-11-13 | 否 |
罗爱平、吴芳 | 595,117.50 | 2021-5-13 | 2021-11-13 | 否 |
罗爱平、吴芳 | 325,222.50 | 2021-5-13 | 2021-11-13 | 否 |
罗爱平、吴芳 | 470,151.20 | 2021-5-13 | 2021-11-13 | 否 |
罗爱平、吴芳 | 4,973,316.00 | 2021-5-13 | 2021-11-13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269,428.00 | 2021-5-13 | 2021-11-13 | 否 |
罗爱平、吴芳 | 483,300.00 | 2021-5-13 | 2021-11-13 | 否 |
罗爱平、吴芳 | 485,124.00 | 2021-5-13 | 2021-11-13 | 否 |
罗爱平、吴芳 | 836,827.00 | 2021-5-13 | 2021-11-13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000,000.00 | 2021-5-17 | 2021-11-17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000,000.00 | 2021-5-17 | 2021-11-17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000,000.00 | 2021-5-17 | 2021-11-17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000,000.00 | 2021-5-17 | 2021-11-17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000,000.00 | 2021-5-17 | 2021-11-17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000,000.00 | 2021-5-17 | 2021-11-17 | 否 |
罗爱平、吴芳 | 2,000,000.00 | 2021-5-17 | 2021-11-17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730,000.00 | 2021-5-17 | 2021-11-17 | 否 |
罗爱平、吴芳 | 15,200,000.00 | 2021-4-22 | 2021-10-22 | 否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04.38 | 192.84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5,697,816.27 | 3,284,890.81 | 48,520,087.40 | 2,426,004.37 |
应收账款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40,745.46 | 2,037.27 | 5,304.55 | 265.23 |
应收票据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 | 8,714,500.00 | 3,852,000.00 |
份有限公司 | |||||
应收款项融资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58,990.0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78,562.51 | 40,739.83 |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项目 名称 | 2018年4-12月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 | 2023年1-9月 |
股份支付金额 | 1,371.00 | 1,828.00 | 1,828.00 | 1,828.00 | 1,828.00 | 457.00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59,410,0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9,140,000.00 |
付款期限 | 合同最低付款额 | 备注 |
1年以内 | 5,893,032.12 | |
1-2年 | 5,608,632.12 | |
2-3年 | 5,608,632.12 | |
3-20年 | 62,030,053.44 | |
合计 | 79,140,349.80 |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8月,深圳德尔科机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科)与广东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顺环保)签署《销售合同》,约定东顺环保向德尔科定做一套除湿热泵污泥干化设备,后东顺环保将该设备销售给公司。因东顺环保未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向德尔科支付全部货款,遂双方基于买卖合同发生纠纷。2019年12月18日,德尔科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东顺环保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合计174.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2020年9月23日,东顺环保认为公司为涉案设备的实际使用人,东顺环保拖欠德尔科货款的原因是公司提出设备质量没有达到标准而拒绝向东顺环保支付剩余尾款,导致其无法向德尔科继续支付货款,主张公司为涉案设备款的责任方,且与案件处理结果具有重大利害关系,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追加公司为前述案件第三人。2020年10月10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发出《通知书》((2020)粤0306民初8773号),追加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参加诉讼,同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发出传票。上述事项于2020年11月12日开庭审理该案,开庭后法院听取双方陈述,当日尚未判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1日将民事判决书((2020)粤0306民初8773号)寄出,判决东顺环保向德尔科支付货款114万元,驳回德尔科的其他诉讼请求。2020年12月25日,东顺环保向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向东顺环保支付货款160.00万元及逾期违约金74.59万元。2021年8月19日,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发出传票((2021)粤1322民初1535号),计划于2021年9月6日10点开庭,公开审理东顺环保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上述事项无新的进展。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56,497,277.27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84,100.00 |
5年以上 | 289,300.00 |
合计 | 356,870,677.27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6,870,677.27 | 100.00 | 16,971,396.16 | 4.75 | 339,899,281.11 | 193,806,934.09 | 100.00 | 9,682,259.14 | 5.00 | 184,124,674.95 |
其中: | ||||||||||
合计 | 356,870,677.27 | / | 16,971,396.16 | / | 339,899,281.11 | 193,806,934.09 | / | 9,682,259.14 | / | 184,124,674.95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一年以内 | 331,959,923.12 | 16,597,996.16 | 5.00 |
4年以上 | 373,400.00 | 373,400.00 | 100.00 |
合计 | 332,333,323.12 | 16,971,396.16 | 5.11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682,259.14 | 7,289,137.02 | 16,971,396.16 | |||
合计 | 9,682,259.14 | 7,289,137.02 | 16,971,396.16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松下电器全球采购(中国)有限公司 | 97,011,068.74 | 27.18 | 4,850,553.44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5,697,816.27 | 18.41 | 3,284,890.81 |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6,244,308.91 | 12.96 | 2,312,215.45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6,503,884.62 | 10.23 | 1,825,194.23 |
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2,199,435.64 | 9.02 | 1,609,971.78 |
小 计 | 277,656,514.18 | 77.80 | 13,882,825.71 |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821,885.07 | 5,024,115.90 |
合计 | 9,821,885.07 | 5,024,115.90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6,210,200.00 |
1至2年 | 454,638.00 |
2至3年 | 3,176,010.87 |
3至4年 | |
4至5年 | 4,50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9,845,348.87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9,616,210.87 | 4,758,409.80 |
保证金 | 154,638.00 | 154,638.00 |
押金 | 4,500.00 | 6,500.00 |
员工备用金 | 70,000.00 | 126,000.00 |
合计 | 9,845,348.87 | 5,045,547.80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1,331.90 | 5,600.00 | 4,500.00 | 21,431.90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7,731.90 | 7,731.9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0.00 | 2,131.90 | 2,031.9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3,500.00 | 15,463.80 | 4,500.00 | 23,463.80 |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431.90 | 2,031.90 | 23,463.80 | |||
合计 | 21,431.90 | 2,031.90 | 23,463.8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7,126,210.87 | 3年以内 | 72.38 |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2,490,000.00 | 2年以内 | 25.29 | |
江门市新会银海发展有限公司 | 房租保证金 | 154,638.00 | 1-2年 | 1.57 | 15,463.80 |
刘伟文 | 员工备用金 | 60,000.00 | 1年以内 | 0.61 | 3,000.00 |
李秋霞 | 员工备用金 | 10,000.00 | 1年以内 | 0.10 | 500.00 |
合计 | / | 9,840,848.87 | / | 99.95 | 18,963.80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59,554,600.00 | 1,500,000.00 | 458,054,600.00 | 459,554,600.00 | 1,500,000.00 | 458,054,600.00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5,340,212.42 | 5,340,212.42 | 5,506,113.95 | 5,506,113.95 | ||
合 计 | 464,894,812.42 | 1,500,000.00 | 463,394,812.42 | 465,060,713.95 | 1,500,000.00 | 463,560,713.95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371,949,600.00 | 371,949,600.00 |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80,005,000.00 | 80,005,000.00 | ||||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6,100,000.00 | 6,100,000.00 | ||||
小 计 | 459,554,600.00 | 459,554,600.00 | 1,500,000.00 |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5,506,113.95 | -165,901.53 | 5,340,212.42 | ||||||||
小计 | |||||||||||
合计 | 5,506,113.95 | -165,901.53 | 5,340,212.4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02,886,938.78 | 793,745,230.00 | 293,179,437.06 | 243,221,785.63 |
其他业务 | 15,202,366.07 | 15,086,893.27 | 8,091,663.13 | 8,147,584.42 |
合计 | 918,089,304.85 | 808,832,123.27 | 301,271,100.19 | 251,369,370.05 |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球形氢氧化镍 | 46,736,725.63 | 46,736,725.63 |
NCA三元前驱体 | 560,971,799.66 | 560,971,799.66 |
NCM三元前驱体 | 227,690,979.71 | 227,690,979.71 |
硫酸钴 | 66,558,230.25 | 66,558,230.25 |
其他 | 929,203.53 | 929,203.53 |
小 计 | 902,886,938.78 | 902,886,938.7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677,073,518.48 | 677,073,518.48 |
境外 | 225,813,420.30 | 225,813,420.30 |
小 计 | 902,886,938.78 | 902,886,938.78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5,901.53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58,602.74 | |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 | -2,591,311.16 | -57,594.51 |
合计 | -2,757,212.69 | 1,008.23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84,019.6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503.79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5,458.1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7,758.2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367.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22,068.41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每股收益 |
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62 | 0.13 | 0.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62 | 0.13 | 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