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908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孙令波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分 类
分 类 | 人 数 | 代表股数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股东参会情况 | 8 | 361,636,878 | 40.4022% |
其中:中小股东参会情况 | 7 | 588,000 | 0.0657% |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 1 | 361,048,878 | 40.3365% |
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 7 | 588,000 | 0.0657%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郭恩颖、王智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分 类
分 类 | 赞 成 | 反 对 | 弃 权 |
表决情况 | 361,631,078 | 5,800 | 0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99.9984% | 0.0016% | 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582,200 | 5,800 | 0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99.0136% | 0.9864% | 0 |
表决结果 | 通 过 |
2.关于增补杨海丰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候选人 | 表决情况 | 表决 结果 | |||
同意票数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
杨海丰 | 361,332,978 | 99.9160% | 284,100 | 48.3163% | 当选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恩颖、王智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