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任嘉鹏先生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上交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便于投资者充分了解和掌握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的议案》
根据《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长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以及结合个人承担的职责、价值贡献等因素,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长基本年薪为人民币100万元/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制定合理,该薪酬方案将有效保障公司董事长认真履行职责。董事长本人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1票。董事长任嘉鹏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