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事项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制定合理,该薪酬方案将有效保障公司董事长认真履行职责。董事长本人
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斌、赵祥、裴阳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