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417,042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25,44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21,648万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末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95,394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陶海荣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