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7,631.18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8月6日全部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1 | 招商银行府城大道支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 | 3.36% | 可提前支取 |
2 | 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4,000 | 1%-3.7% | 可提前支取 |
3 | 上海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 | 1%-3.5% | 半年 |
合计 | 16,000 |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现金管理方案,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微芯生物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叶清文 濮宋涛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