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易航天”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经审阅议案内容,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提名张欣戎先生、陈建国先生、袁海云先生、姜卫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尤建新先生、何贤杰先生、陈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公告编号:2021-058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经审阅议案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尤建新、何贤杰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