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玉新、方树鹏、牛余升、王崇璞、许春东、张迎启、刘新全、高科、袭吉祥、柏泽魁提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高玉新、方树鹏、牛余升、王崇璞、许春东、张迎启、刘新全、高科、袭吉祥、柏泽魁。
2、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
高玉新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4,100,000 | 1.31 | 1,025,000 | 0.329 |
方树鹏 | 副董事长、财务总监 | 553,500 | 0.18 | 138,300 | 0.044 |
牛余升 | 董事、副总经理 | 4,110,000 | 1.32 | 1,027,500 | 0.329 |
王崇璞 | 董事、副总经理 | 4,590,000 | 1.47 | 1,147,500 | 0.368 |
许春东 | 董事、副总经理 | 3,760,000 | 1.21 | 940,000 | 0.301 |
张迎启 | 董事、副总经理 | 70,900 | 0.0227 | 17,700 | 0.006 |
刘新全
刘新全 | 监事会主席 | 168,750 | 0.054 | 42,100 | 0.013 |
高科 | 职工代表监事 | 161,600 | 0.05 | 40,000 | 0.013 |
袭吉祥 | 副总经理 | 67,500 | 0.0216 | 16,800 | 0.005 |
柏泽魁 | 副总经理 | 76,000 | 0.0244 | 19,000 | 0.006 |
合计 | 17,658,250 | 5.6627 | 4,413,900 | 1.414 |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高玉新、牛余升、王崇璞、许春东、刘新全、高科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已解锁的股份;
(2)方树鹏、张迎启、袭吉祥、柏泽魁持有的股份来源于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已解锁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述股东拟减持数量总计不超过4,413,9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414%。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份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