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57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9日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1年9月8日15:00—2021年9月9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公告编号:2021-057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71642 | 通易航天 | 2021年9月2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江苏省启东市启东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方路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江苏省启东市启东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方路88号。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规定,现提名张欣戎、陈建国、袁海云、姜卫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尤建新、何贤杰、陈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股东大会通过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上述人员均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陈永彦、黄裕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股东大会通过前仍由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上述人员均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司申请转板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陈永彦、黄裕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股东大会通过前仍由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上述人员均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8日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1088 号 A 栋 1506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1088 号 A 栋 1506
室;联系电话:021-61099616 ;联系人:陆乔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4、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