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编号:2021-022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赛科希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12,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1 年 1-6 月,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89.41万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21,250.6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1,182.4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72,358.80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71,641.3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17.4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462、1105018837000000246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50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主体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 | 11050188370000002462 | 50.17 |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 | 11050188370000002463 | 115.27 |
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 | 11050188370000002503 | 552.03 |
合 计 | 717.47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备注 |
1 | 民生银行昌平支行 | 定期存款 | 5,000.00 | 2020/09/25 | 2021/04/23 | 已到期 |
2 | 兴业银行昌平支行 | 智能通知存款 | 4,990.00 | 2020/09/25 | 不适用 | |
3 | 兴业银行昌平支行 | 智能通知存款账户最低留存金额 | 10.00 | 2021/01/01 | 不适用 | |
4 | 宁波银行望京支行 | 定期存款 | 8,000.00 | 2020/09/27 | 2021/09/27 | |
5 | 宁波银行望京支行 | 定期存款 | 2,000.00 | 2020/09/27 | 2021/03/27 | 已到期 |
6 | 宁波银行望京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2,021.00 | 2021/03/29 | 不适用 | |
7 | 建设银行中关村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3,700.00 | 2020/09/27 | 不适用 | |
8 | 建设银行中关村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100.00 | 2020/09/27 | 2021/03/23 | 已到期 |
9 | 建设银行中关村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100.00 | 2020/09/27 | 2021/06/03 | 已到期 |
10 | 建设银行中关村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1,900.00 | 2020/09/27 | 不适用 | |
11 | 建设银行中关村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100.00 | 2020/09/27 | 2021/03/23 | 已到期 |
12 | 招商银行朝阳门支行 | 智能通知存款 | 20,149.59 | 2020/12/25 | 2021/12/24 |
序号 | 银行名称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1 | 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50.17 | 2020/08/27 | 2021/08/27 |
2 | 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15.27 | 2020/08/27 | 2021/08/27 |
3 | 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552.03 | 2020/12/04 | 2021/12/04 |
4 | 民生银行昌平支行 | 现金管理专户 | 30,586.03 | 2020/09/25 | 2021/09/24 |
2021年1-6月,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方式: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及研发一体化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院3号厂房。该实施地获取方式:租赁厂房。”变更为由“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DX00-0502-6004-2地块。该实施地获取方式:
自建厂房。”
调整投资额的募投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本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即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由8,030.86万元变更为32,090.08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由6,938.46万元变更为14,290.05万元。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1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4,336.5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9.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1,410.8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250.6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33.3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8,030.86 | 32,090.08 | 32,090.08 | 7.57 | 2,236.19 | -29,853.89 | 6.97 | 预计2023年10月完工 | — | —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6,938.46 | 14,290.05 | 14,290.05 | 2.43 | 716.76 | -13,573.29 | 5.02 | 预计2023年10月完工 | — | —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4,102.96 | 4,102.96 | 4,102.96 | 179.41 | 297.71 | -3,805.25 | 7.26 | 预计2023年9月完工 | — | — | 否 |
补充流动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 | 18,000.00 | - | 100.00 | — | — | — | 否 |
资金 | ||||||||||||
合计 | — | 37,072.28 | 68,483.09 | 68,483.09 | 189.41 | 21,250.66 | -47,232.43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29,803,976.24元,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619号《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40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2,090.08 | 32,090.08 | 7.57 | 2,236.19 | 6.97% | 预计2023年10月完工 | — | —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290.05 | 14,290.05 | 2.43 | 716.76 | 5.02% | 预计2023年10月完工 | — | — | 否 |
合计 | — | 46,380.13 | 46,380.13 | 10.00 | 2,952.95 | 6.37%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赛诺希德自北京高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的房屋,租期10年。为了更好的集中统一管理,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研发、办公等需求,2020年公司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取得位于北京市中关村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建设用地,通过自建厂房方式来建设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这样的集中建设方式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研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与效率。2020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本次变更中金公司出具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之专项核查意见。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