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232,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11.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24,639,04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53,265,002.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374,037.5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恒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494975729846 | 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目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519675730321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463775731321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南通恒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484575738214 | 超纤维新材料及功能性安全防护用品开发应用项目 |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000.00万元,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147.95万元,该项目已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上述两个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资进度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 | 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目 | 13,721.29 | 7,000.00 | 7,000.00 | 100.00% | 否 |
2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9,300.00 | 6,137.40 | 6,147.95 | 100.17% | 否 |
合计 | 23,021.29 | 13,137.40 | 13,147.95 | - | - |
(二)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注销前账户余额 |
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目 |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494975729846 | 85,114.74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463775731321 | 374.8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账户中募集资金均已全部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已于近期将上述账户余额转入基本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有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