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年6月30日
鉴证报告 第1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52号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利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龙利得公司申请发行可转债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龙利得公司申请发行可转债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龙利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龙利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 第2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龙利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龙利得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1页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59号)同意注册,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5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64元,募集资金总额401,36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3,183,773.5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8,176,226.42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180,585.2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95,641.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475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前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2020年9月21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2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2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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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性质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币种 | 存放方式 | 余额 |
募集专户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 | 521076814541000024 | 人民币 | 活期 | 18,727.36 |
募集专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营业部(注1) | 8112301011900641418 | 人民币 | 活期 | 0.00 |
募集专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 20000035033131101040461 | 人民币 | 活期 | 51,184,469.62 |
募集专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注2) | 29210078801400001457 | 人民币 | 活期 | 0.00 |
募集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 31050182360000006268 | 人民币 | 活期 | 49,757.67 |
募集专户小计 | 51,252,954.65 | ||||
一般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注3) | 31050182360000006985 | 人民币 | 活期 | 26,982,231.17 |
合计 | 78,235,185.82 |
注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营业部于2021年6月21日已销户,其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947,847.85元已转入一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于2021年2月5日已销户,其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3,469.40元已转入一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为全资子公司博成机械专门用于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原计划在安徽省明光市实施,实施主体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到市场情况,为进一步贴近消费市场,靠近终端客户,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安徽省明光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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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上海市奉贤区,相应的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博成机械有限公司。“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将推迟到2022年6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将推迟到2021年12月。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0年10月19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同时本公司已发布编号2020-007号《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972.07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20年10月21日,公司置换了1,972.07万元预先投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鉴[2020]6131号《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0年10月19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时本公司已发布编号2020-004号《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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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7,500.00万元。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备注事项。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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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2日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
单位: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8,995,641.1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08,116,808.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2020年度: | 98,706,114.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2021年1-6月: | 109,410,693.67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 | 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5,332,55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5,332,550.00 | 74,667,450.00 | 25.33%(注1) |
2 | 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 | 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 | 135,605,200.00 | 135,605,200.00 | 108,651,300.00 | 135,605,200.00 | 135,605,200.00 | 108,651,300.00 | 26,953,900.00 | 80.12%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258,800.00 | 50,258,800.00 | 50,258,800.00 | 50,258,800.00 | 50,258,800.00 | 0.00% | ||
4 | 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 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 135,000,000.00 | 73,131,641.16 | 74,132,958.41 | 135,000,000.00 | 73,131,641.16 | 74,132,958.41 | -1,001,317.25(注2) | 不适用 |
合计 | 420,864,000.00 | 358,995,641.16 | 208,116,808.41 | 420,864,000.00 | 358,995,641.16 | 208,116,808.41 | 150,878,832.75 |
注1:“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已于2021年6月30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尚有2,500万元剩余款项未支付,预计本项目最终结余募集资金5,001.87万元(含结余专户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注2: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多1,001,317.25元为2个已销户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
单位: 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1-6月 | ||||
1 | 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注1) | 68.04%(注2) | 30,615,700.00(注2) | 6,470,548.70 | 9,664,860.05 | 7,999,571.38 | 2,767,690.51 | 26,902,670.64 | 不适用(注2) |
2 | 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注3) | 不适用 | 30,639,000.00(注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3) | 不适用 | 未承诺 | 未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建设分模块分期投入建设,其中部分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于2018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将其转入固定资产;智能仓库项目于2019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将其转入固定资产;剩余部分模块已于2021年6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注2: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第三年产能利用率达到100%,当年度预计产生效益3,061.57万元;注3:“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建设期18个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12个月,综合考虑到市场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顺延至2022年6月和2021年12月。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均处于建设期中,因此产能利用率和承诺效益情况不适用;注4: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第三年产能利用率达到100%,当年度预计产生效益3,063.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