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8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新英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监事袁新英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资金滚动预计阶段性闲置峰值、银行授信等情况,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将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收益,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限内上述额度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调整营业范围、修改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调整营业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同意上述变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章程修订所涉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袁新英先生根据工作调整,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
经监事会研究,选举高伟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新主席,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为积极推进子公司新疆晨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晨光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工作,根据分工及挂牌相关要求袁新英先生将出任新疆晨光股份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少华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8月24日
附件一:高伟先生简历
高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0年,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现任公司研发部负责人,职工代表监事。高伟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74,18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王少华先生简历
王少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5年,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公司事业部采购部经理、国内销售部经理,现任色素营销部负责人兼公司印度子公司负责人。
王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