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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投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4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1-032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过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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