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0日送达至每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8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逸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记录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32)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合理、规范的使用及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集中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