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于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要求和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除了为控股或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之外,公司及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所有对外担保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以上无正文,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宝山:
何 焱:
周昌生: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