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1-04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年8月22日,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1年 预计金额 | 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采购商品 | 南京西北轴承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29,416.72 | 0.15 | 14,007.96 |
采购商品 | 湖北西北轴承有限责任公司 | 836,508.94 | 4.18 | 424,664.5 |
采购商品 | 宁夏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 | 18,755.46 | 0.09 | 2,226.55 |
合计 | 884,681.11 | 4.42 | 440,899.01 | |
销售商品 | 新疆宁银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 | 551,106.36 | 0.34 | 262,693.55 |
销售商品 | 南京西北轴承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5,483,880.84 | 3.34 | 2,655,977.71 |
销售商品 | 湖北西北轴承有限责任公司 | 2,681,792.61 | 1.64 | 1,278,638.15 |
销售商品 | 宁夏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 | 3,98,634.54 | 0.24 | 195,355.35 |
合计 | 9,115,414.35 | 5.56 | 4,392,664.76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经营范围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新疆宁银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夏生金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587号 | 轴承及配件、五金工具、电线电缆、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化工产品(化学危险物品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持有新疆宁银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45%的股权,为公司联营企业 |
南京西北轴承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50万元 | 杨刚 | 南京市 鼓楼区建宁路22号709室 | 轴承及配件、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持有南京西北轴承销售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为公司联营企业 |
湖北西北轴承有限责任公司 | 300万元 | 张剑威 | 武汉市硚口区宝丰一路57-59号1栋1号303室 | 轴承、机电产品(不含汽车)、汽车配件、钢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限制的化学物品)的销售。 | 公司持有湖北西北轴承有限责任公司13.33%的股权,为公司联营企业 |
北京宁银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 | 50万元 | 李天金 | 北京市丰台区梅市口路8号1322房间 | 销售轴承、五金交电、化工(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化学危险品)、汽车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通用设备、百货、木材、橡胶制品、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电子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除外)、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经济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家务劳动服务(中介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 公司持有北京宁银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45%的股权,为公司联营企业 |
宁夏西北轴承销售 | 50万元 | 李荣昌 | 宁夏银川市新市区 | 轴承及轴承零配件,机电产品,建筑材料。(依 | 公司持有宁夏西北轴承销售 |
有限公司 | 北京西路4号 |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有限公司49%的股权,为公司联营企业 |
(二)关联方2021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新疆宁银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 | 13,528,873.42 | -2,447,130.04 | 176,688.69 | -177,878.36 |
南京西北轴承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14,448,017.38 | -3,022,224.92 | 3,189,068.53 | -223,466.81 |
湖北西北轴承有限责任公司 | 13,178,614.87 | 567,455.98 | 2,471,164.14 | 28,180.88 |
北京宁银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 | 16,766,673.65 | -10,488,216.84 | 0.00 | 0.00 |
宁夏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 | 16,770,249.45 | -5,580,985.50 | 848,705.27 | -409,296.72 |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截至公告日,上述关联方均非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价格、付款方式均与无关联第三方一致。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劳务的价格、付款方式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水平执行。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内根据业务需求分别签订协议或订单,本授权有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商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商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