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08月23日下午2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08月12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基于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