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
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45.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276.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468.4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2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914.90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结余36,698.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结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5,198.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31,500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8日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宁波骆驼支行 | 370179414715 | 33,272,687.74 | |
中国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 | 403979416861 | 7,541,476.90 | |
中国光大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 76850180801805000 | 10,072,333.93 | |
宁波银行鄞州中心区支行 | 30010122001352217 | 1,100,000.00 | |
合 计 | 51,986,498.57 |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25.6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1.7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置换的募投资金6,297.30万元转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20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止日期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10297】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 | 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8月30日 | 1.30%-3.42% | 否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10298】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11月29日 | 1.50%-3.45% | 否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4165】 | 银行理财产品 | 7,490 | 2021年5月31日至2022年5月18日 | 1.50%-3.54% | 否 |
中国银行股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 银行理 | 2,500 | 2021年5月31 | 1.49%- | 否 |
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 性存款【CSDVY202104166】 | 财产品 | 日至2022年5月18日 | 3.55%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4167】 | 银行理财产品 | 2,510 | 2021年5月31日至2022年5月17日 | 1.50%-3.54% | 否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0 | 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9月7日 | 1%/3.1%/3.2% | 否 |
合计 | - | 31,500 | - | - | -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4,468.4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914.9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914.9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 | 无 | 25,398.23 | 25,398.23 | 25,398.23 | 5,088.40 | 5,088.40 | -20,309.83 | 20.03 | 2023年 | - | - | 否 |
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 无 | 13,413.07 | 13,413.07 | 13,413.07 | 419.40 | 419.40 | -12,993.67 | 3.13 | 2023年 | - | - | 否 |
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 | 无 | 4,677.20 | 4,677.20 | 4,677.20 | 1,427.17 | 1,427.17 | -3,250.03 | 30.51 | 2024年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10,979.93 | 10,979.93 | 10,979.93 | 10,979.93 | 10,979.93 | 0.00 | 100.00 | - | - | - | 否 |
合计 | — | 54,468.43 | 54,468.43 | 54,468.43 | 17,914.90 | 17,914.90 | -36,553.5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25.6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1.7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 |
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置换的募投资金6,297.30万元转出。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