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 告 書
REPORT
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中天运[2021]核字第90367号 |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PAS LLP
报 告 书
目 录
一、专项审核报告
二、报告附件
1、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2、 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4、 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审计单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联系电话:010-88395676传真电话:010-88395200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PA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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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天运[2021]核字第90367号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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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现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7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9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2,085.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106.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978.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CAC证验字[2021]0151号《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投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 | 19,885.48 | 19,885.48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198.49 | 11,198.49 |
3 |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 10,026.23 | 10,026.23 |
4 | 10,536.19 | 10,53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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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募集资金投资额 |
合计 | 51,646.39 | 51,646.39 |
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情况运用于以上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如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则公司将自筹解决;如募集资金有剩余,则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后合理使用。如发行上市募集的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与项目投资需求在时间上不一致,则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资金先行投入,待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13,840,856.5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1 |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 | 96,621,655.29 | 96,621,655.29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7,219,201.25 | 17,219,201.25 |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
合计 | 113,840,856.54 | 113,840,856.54 |
四、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1,062,296.29元, 截至 2021年 7 月 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366,657.29元, 公司拟对已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在本次一并置换,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类别 | 以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 |
1 | 保荐服务费 | 1,886,792.45 |
2 | 律师服务费 | 943,39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