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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宁波能源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4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聘任沈琦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夏雪玲女士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沈琦女士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琦女士持有公司522,500股限售股份(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将沈琦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沈琦女士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陈文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陈文嫣女士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承诺将于近期参

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文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秘书沈琦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陈文嫣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4-86897102传真:0574-87008281邮箱:nbtp@nbtp.com.cn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7F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附件:简历沈 琦 女,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宁波凯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研究部副经理,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

陈文嫣 女,1989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经理,现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高级主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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