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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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原规定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一百四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即1人)。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一百四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即2人)。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三、备查文件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调整监事会结构,增加2名监事,共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