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报废固定资产的议案》、《关于对阳化分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和原材料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报废固定资产的议案
经公司对所属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截至2021年6月末,由于技术进步、使用时间较长等原因,部分设备确实已无法使用或不具有修复价值,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其进行报废处理。我们认为上述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符合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公司对相关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二、 关于对阳化分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和原材料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阳化分公司整体关停,并进行资产处置。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对阳化分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和原材料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对阳化分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和原材料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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