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披露的担保金额共计
2.7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13.13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被担保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鸿集团”)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258,895万元担保。上述额度具体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预计 额度 |
1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00 |
2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 | 11,000 |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预计 额度 |
公司 | 司 | ||
3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石化有限公司 | 20,000 |
4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 | 20,000 |
5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6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5,000 |
7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盛世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00 |
8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32,000 |
9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 | 中天江苏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 |
10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开元医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17,500 |
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2,000 | ||
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 | 3,000 | ||
11 | 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 | CELES SHIPPING PTE.LTD. | 14,000 |
12 | CELES SHIPPING PTE.LTD. | Nordic Brisbane Ltd. | 4,395 |
13 | 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 | 2,000 |
安徽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2,000 | ||
14 | 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2,000 |
安徽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1,000 | ||
15 | 安徽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4,000 |
江苏开元药业有限公司 | 1,000 | ||
16 | 无锡天鹏菜篮子工程有限公 | 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 | 26,000 |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预计 额度 |
司 | 无锡市真正老陆稿荐肉庄有限公司 | 5,200 | |
无锡市天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6,500 | ||
江苏安信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300 | ||
17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 4,000 |
18 | 汇鸿(香港)有限公司 | 8,000 | |
合计 | 258,895 |
(五)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西门支行的综合授信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六)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的综合授信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七)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8,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八)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的综合授信9,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 | 徐学文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白下路91号 |
经营范围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2%;临沂市万家鑫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29%;江苏富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张永堂持股9%;孙爱民持股2%。因董事会成员中公司委派的董事人员占多数,且其他部分股东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公司对汇鸿亚森的表决权比例超过50%,汇 |
鸿亚森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截至2021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4,665 | 52,008 |
负债总额 | 63,305 | 41,400 |
流动负债 | 63,305 | 41,400 |
银行借款 | 36,499 | 18,181 |
净资产 | 11,360 | 10,568 |
资产负债率 | 84.78% | 79.68% |
2021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20年1-12月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75,896 | 152,493 |
净利润 | 792 | 1,763 |
法定代表人 | 包振兴 |
注册资本 | 9000万元整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12-13楼 |
经营范围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以上冷藏保管药品除外)的批发和零售。Ⅱ、Ⅲ类医疗器械(植入类产品、塑形角膜接触镜及体外诊断试剂除外)的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剂、兽药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仓储,化肥销售,燃料油、金属及金属矿石销售,初级农产品销售,商品的网上销售,保健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化妆品的销售, |
农药的批发和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主要会计数据 | 截至2021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2,311 | 35,295 |
负债总额 | 19,793 | 22,889 |
流动负债 | 19,729 | 22,820 |
银行借款 | 0 | 0 |
净资产 | 12,518 | 12,406 |
资产负债率 | 61.26% | 64.85% |
2021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20年1-12月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5,046 | 105,943 |
净利润 | 112 | 1,748 |
法定代表人 | 陆明灿 |
注册资本 | 4100万元整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181号14楼 |
经营范围 | 废纸及其它再生资源的回收(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除外);纸浆、纸、纸制品、包装材料、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化工产品、橡塑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贵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钢材、机电产品、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普 |
通机械、环保设备、机械配件、初级农产品、油渣饼、饲料、化肥、沥青及燃料油、矿产品销售;工业、农业、服务业技术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投资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垃圾分类服务;垃圾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07%,黄明珠持股21.95%,程龙运持股10.98% |
主要会计数据 | 截至2021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44,793 | 78,913 |
负债总额 | 126,829 | 62,192 |
流动负债 | 126,159 | 62,192 |
银行借款 | 40,540 | 33,515 |
净资产 | 17,964 | 16,721 |
资产负债率 | 87.59% | 78.81% |
2021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20年1-12月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411,281 | 511,444 |
净利润 | 1,243 | 1,825 |
法定代表人 | 朱建宇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整 |
注册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总部经济大厦24层 |
经营范围 |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粮食收购与销售,食品、农副产品、乳制品、生鲜水产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针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玩具、有色金属、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珠宝金银首饰、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建筑材料的销售及网上销售;会务会展业务;文体大型活动、国际博览会和商务考察活动的组织、策划;票务代理业务,会展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主要会计数据 | 截至2021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5,264 | 8,801 |
负债总额 | 13,248 | 6,798 |
流动负债 | 13,248 | 6,798 |
银行借款 | 3,086 | 5,637 |
净资产 | 2,016 | 2,003 |
资产负债率 | 86.79% | 77.24% |
2021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20年1-12月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7,567 | 3,828 |
净利润 | 13 | 3 |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3.8-2022.3.8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二)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4.8-2022.4.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3.12-2022.3.1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6.30-2022.4.1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五)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西门支行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4.8-2022.3.29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六)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3.24-2022.3.2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七)被担保人: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担保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6.24-2021.11.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八)被担保人: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
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担保金额:9,000万元人民币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6.24-2022.6.1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8,895万元,具体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等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预计发生的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8,895万元,具体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3.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4.04亿元的24.2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