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1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在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98号金耀华庭贵州燃气大营坡办公区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金宗庆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秀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本次会议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气2021年半年度报告》、《贵州燃气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气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中涉及公司为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