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无锡市泛亚精工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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