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05 公司简称:芯能科技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利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凡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炫丽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查阅。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公司、本公司、芯能科技 | 指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正达经编 | 指 |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股东 |
乾潮投资 | 指 |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股东 |
能发电子 | 指 | 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桐乡科联 | 指 | 桐乡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海宁茂隆 | 指 | 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虞芯能 | 指 | 绍兴上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海宁弘日 | 指 | 海宁市弘日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嘉善智耀 | 指 | 嘉善智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嘉善优窑 | 指 | 嘉善优窑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善智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 |
常熟绿泰 | 指 | 常熟绿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善智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 |
广州芯能 | 指 | 广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昆山芯创 | 指 | 昆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常熟众智迅 | 指 | 常熟众智迅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揭阳芯能 | 指 | 揭阳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安徽惠雅 | 指 | 安徽惠雅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MW | 指 | 兆瓦,功率单位,1兆瓦等于1000千瓦 |
GW | 指 | 吉瓦,功率单位,1吉瓦等于1000兆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芯能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Sunoren Solar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UNORE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利忠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健 | 董雄才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
电话 | 0573-87393016 | 0573-87393016 |
传真 | 0573-87393031 | 0573-87393031 |
电子信箱 | xnkj@sunorensolar.com | xnkj@sunorensolar.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4400 |
公司网址 | www.sunorensolar.com |
电子信箱 | xnkj@sunorensolar.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芯能科技 | 603105 | -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12,810,847.23 | 231,014,387.30 | -7.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102,337.50 | 52,718,483.51 | 14.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6,455,170.47 | 27,132,396.34 | 108.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469,669.24 | 28,545,165.87 | 230.9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67,381,432.66 | 1,532,279,095.16 | 2.29 |
总资产 | 3,019,802,821.15 | 2,796,887,684.92 | 7.97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1 | 9.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1 | 9.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5 | 1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6 | 3.57 | 增加0.2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2 | 1.84 | 增加1.78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5,994.6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06,373.26 |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第84项-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565,522.56元;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共计3,540,850.70元。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5,462.0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9,684.1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8,532.3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265,965.96 | |
合计 | 3,647,167.03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说明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为客户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以及光伏产品研发和制造,其中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为主。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通过自持并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为用户提供清洁能源,并从中获得稳定的发电相关收入;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主要为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者提供屋顶资源、电站所需硬件、并网支持及后续智能化运营和维护等服务;光伏产品研发和制造主要包括光伏组件等光伏产品的研发和制造业务。
1、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主要是销售自持分布式电站所发电量。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以业主需求为导向,在电站建成运营后,所发电量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 给予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电价折扣或者支付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租赁费用。若电站所发电量供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后尚有余电,则余电全额上网。其中,按照设计、施工和安装方式的不同,分为BAPV
(在现有建筑上安装光伏组件)与BIPV
(光伏建筑一体化)两种形式,以上两种形式皆是利用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实现光伏发电。在公司的自持电站中,BAPV数量及装机规模相较BIPV占比较高,但公司已成功投资、运营多个BIPV项目,具备成熟的BIPV方案实施经验。
公司自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示意图
BAPV:Building Attached Photovoltaic,指附着在建筑物上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也称为“安装型”太阳能光伏建筑。它的主要功能是发电,与建筑物功能不发生冲突,不破坏或削弱原有建筑物的功能。
BIPV: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voltaic,指与建筑物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安装并与建筑物形成完美结合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也称为“构建型”和“建材型”太阳能光伏建筑。它作为建筑物外部结构的一部分,既具有发电功能,又具有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功能,甚至还可以提升建筑物的美感,与建筑物形成完美的统一体。
2、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业务(为客户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
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业务的销售模式主要是为外部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者提供电站开发服务,采取“服务+组件”的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屋顶资源的开发,当前公司主要通过知识普及、项目及优惠政策宣讲、成功案例现场考察及预案设计、现场答疑等方式,说服屋顶资源业主参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二是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电站建设所需的光伏组件等光伏产品,以满足客户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对组件等光伏产品的需求。
为客户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模式图
3、光伏产品制造业务
公司光伏产品制造业务在优先满足电站业务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行情对外销售光伏组件等光伏产品。
近几年来,随着公司资金实力逐渐增强,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聚焦自持分布式电站建设,持续加大高毛利率分布式电站业务投入;在每年屋顶资源开发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优质屋顶资源优先用于自己投资运营分布式电站,为客户开发分布式电站规模相应减少,同时根据市场行情及电站业务需求合理控制低毛利率的光伏产品业务规模。随着公司自持分布式电站规模持续增加,规模效益逐步显现,发电业务将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现金流,有效提升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所属行业为光伏产业,所在行业细分领域是分布式光伏领域,且公司聚焦的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区别于“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的主要特点是利用分散闲置的屋顶资源建设电站,实现光能与电能的转化,具备清洁环保、所发电量就地消纳等优点,在给公司提供稳定的发电收入的同时也能满足屋顶资源业主用电需求并降低其用电成本,实现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之间的互利共赢。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 “让天更蓝,水更清,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围绕“以太阳能分布式为核心,向客户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智慧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的使命,多年来专注于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深耕于太阳能分布式发电这一细分领域,立志成为“碳达峰、碳中和”宏伟目标的先行者、示范者、领跑者。作为国内领先的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的清洁能源服务商,公司凭借优质的服务,在行业内赢得了良好声誉,并迅速在分布式光伏细分领域内积累了众多的案例和丰富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先后为近千家企业提供绿色环保方案,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开发及服务项目总规模已超1GW,年发电量可达10亿度,年节约标准煤约40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0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3万吨,为实体经济年节约能源成本近1亿元。未来公司将继续扩大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通过众多分布式光伏项目,加速推进降碳减排,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及节约实体经济成本持续贡献力量。
(三)行业发展情况
1、“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光伏行业迎来能源转型的历史发展契机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以下简称“3060双碳目标”)。在同年12月12日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00GW以上”。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中指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推进以电代煤,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以上发言及报告为中国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指明了发展方向,即大力发展风光发电为主的非化石能源,以非化石能源电力逐步替代传统燃煤电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并为实现“3060双碳目标”对风、光装机规模提出具体任务指标。在此趋势下,光伏发电作为原来能源消费的增量补充,将跃升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之一,在能源转型过程中起到主导性作用,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将以绿色低碳、高效高质为核心。根据《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统计,近十年来国内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由8%提升至15%,提升比例近7%,其中光伏发电从无到有,异军突起,为其占比提升贡献近3%。但反观现有能源静态占比,当前化石能源仍以85%比例占据主导地位,为实现2025年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达20%及25%的目标,任重而道远,加速能源转型已势在必行。光伏发电通过近十年的爆发式增长,有效加快了能源转型步伐,设定2030年目标更是点名风光发电作为能源转型“主力军”,并在“十四五规划”中突出了东中部分布式光伏为大力发展方向。结合能源转型扶持政策不断提升光伏发电消纳能力,完善、更新电力存储相关配套设施,以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扩大光伏发电装机规模,不断提升国内非化石能源占比将是光伏行业的长期发展趋势,东中部高耗电、高购电等经济发达地区将是未来分布式光伏规模的重要增长区域。同时伴随着未来全国用电量的持续增长,2030年风、光发电总装机规模1200GW目标仅仅只是下限,预计产业的内在需求将远超这一数值,在加速能源转型背景下光伏行业迎来历史发展契机。
2、光伏产业政策陆续调整,光伏发电加速走向市场化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速度明显加快。为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18年以来,国家以及各地方政府陆续对光伏产业政策作出调整,引导光伏发电走向市场化,减少补贴依赖。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
2019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启动了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工作。此次补贴政策针对新投运的光伏电站实行了补贴竞价新机制,也标志着光伏发电步入了“竞价时代”。 2019年7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正式公布了拟纳入2019年光伏发电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名单,共拟纳入光伏电站22.79GW,其中普通光伏电站拟纳入
18.12GW,分布式光伏电站拟纳入4.66GW,测算年度补贴需求约17亿元。
2020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启动了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工作。此次补贴政策针对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总体延续2019年的补贴竞价机制,但用于补贴竞价项目的预算总额为10亿元,较上年补贴需求17亿元,补贴减少7亿元,同比下降41.18%。2020年6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 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正式公布拟纳入2020年光伏发电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名单,共拟纳入光伏电站25.97GW,其中普通光伏电站拟纳入25.63GW,分布式光伏电站拟纳入
0.34GW,较2019年竞价结果相比,在补贴总金额下降的情况下,补贴电站规模大幅增加,新增分布
式光伏电站基本实现平价上网,新增普通光伏电站逐步逼近平价上网,整体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向着脱硫煤标杆电价跨越式迈进,全面平价上网近在咫尺。2021年5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此次通知为户用光伏项目提供5亿元的财政补贴预算额度,而新增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迎来全面平价上网,同时建立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引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建立并网规模保障机制,设置2021年风光发电保障性并网总规模约90GW。各省市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为底线目标,灵活、有序、合理安排光伏发电保障并网规模,紧密协调各个政府部门为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对于新增并网项目,加快核准、备案,确保项目尽早投产、应并尽并、充分消纳,并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做好充足项目储备,确保紧密衔接、高效完成后续任务指标。国家通过一系列的产业政策调整,以竞价补贴机制加速了行业洗牌,重塑了市场竞争格局,一些规模小、实力差、过度依赖补贴的企业被市场淘汰,而那些技术先进、发展质量高、不依赖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企业其市场空间被进一步打开,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政策的调整打造了“优胜劣汰”的市场化公平竞争环境,有利于驱动行业内企业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从规模扩张到提质增效,促进我国光伏行业继续做大做强。同时以“碳达峰、碳中和”及“十四五”规划目标为导向,通过制定长效发展机制,给予行业、企业更加明确的发展预期,有效增强了市场信心,调动市场投资主体积极性,持续推动风、光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跃升发展,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及释放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光伏行业经历2018年补贴竞价示范阶段,直至2019年、2020年补贴竞价大规模推广阶段,再到光伏发电全面平价上网,行业在短短三年内从“依赖补贴”到“自给自足”再到“有序生长”,期间光伏装机规模增量虽出现明显波动,但整体仍保持高规模增长,根据近三年单季度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图所示,装机容量保持逐年高规模增长,展现出光伏行业对政策调整的快速适应,在补贴退坡背景下的强大内生动力。在未来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及 “3060双碳目标”进程中,光伏发电全面平价上网将是常态化,行业将迎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3、市场化下,“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模式将更具竞争力自2009年以来,国家通过对光伏发电实行高补贴政策,将光伏发电逐渐带入人们的视线。随着以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省份为代表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建成并网稳定运营,通过行业先行者带来的示范效应,打消了屋顶资源业主和用户们不必要的顾虑,人们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认识也趋于成熟,更多的屋顶资源拥有者愿意接受甚至主动投资分布式光伏电站。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售电价格参照资源所在地工商业用电价格给予一定折扣,若尚有余电,则余电全额上网。相较于其它模式的光伏发电业务,其售电价格更有弹性,综合度电收入更高,投资回报率更为可观,这一优势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率先走向市场化创造了条件。2021年1-6月,全国新投运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实现全面平价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其效益优势率先摆脱了对发电补贴的依赖。在市场化的竞争环境下,各分布式光伏企业将在优质屋顶资源的获取、系统成本的优化、运维服务质量的提升等多方面展开充分竞争。同时随着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带来成本的下降,无补贴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电站业务仍有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其市场空间进一步得到拓展。
4、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具备较大的市场空间
2021年7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及中长期新型储能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突出了新型储能为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探索储能应用新场景及建设用户侧储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对于配套建设新型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在项目核准、并网、系统调度运行安排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2021年7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并提出以下措施:
(1)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峰谷差与最高负荷之比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
(2)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尖峰时段根据前两年当地电力系统最高负荷95%及以上用电负荷出现的时段合理确定,并考虑当年电力供需情况、天气变化等因素灵活调整;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综上相关指导意见及通知,其目的是通过完善电价机制结合发展新型储能的措施,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更好地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合理用电及利用储能设施降低用电成本,同时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以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促进新能源的消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能源战略目标。
在此背景下,“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在供给侧、消费侧、电力消纳方面都具备突出优势。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目前大规模应用且能从供给侧贯穿至消费侧实现零碳排放的清洁能源,其利用闲散工商业屋顶资源,就地发电就地、就近消纳,日内发电峰谷与企业用电峰谷大体吻合,既能解决传统能源供给网络无法覆盖的细分场景,又能帮助用电企业节约用电成本,且能有效缓解电网电力调度压力及减少传输电力损耗,可谓一举多得。随着上述政策的逐步落地,预计工商业用电峰谷价差将扩大,用电企业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需求将日益增加,配置新型储能设备的意愿也将有明显提振。配合电化学效率的革新,储能电池系统成本的加速下降,“发电+储能”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将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条件,也是未来分布式光伏发展的主流路线。
5、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下,EPC
及运维服务业务的市场空间进一步打开
2021年6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在该通知中明确指出,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有利于消减电力尖峰负荷,有利于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措施。同时要求项目申报试点县(市、区)要具备丰富的屋顶资源、有较好的消纳能力,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光伏可安装比例不低于50% ,学校、医院等不低于40% ,工商业分布式地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
截至目前,多地县市已陆续组织开展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主要由县级政府牵头,央国企主导,民营企业参与,虽然推广速度较快,但商业模式仍在探寻,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难题,需要各方参与者积极寻求合作共赢的机会,具备合作条件的光伏企业将迎来如下发展契机:
(1)分布式光伏是利用闲散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其需要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定制高度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属于非标产品。许多参与者对分布式光伏稍显陌生,缺乏实施经验和技术优势,无法兼顾设计、采购、安装施工、并网等诸多环节,他们需要于与具有高度专业、丰富经验、成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熟技术的工程承包商合作。在此形势下,对于已在分布式光伏市场崭露头角的企业,包括系统集成商、EPC企业将迎来新契机,EPC业务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打开。
(2)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后续运维方面,优质的运维服务能够降低设备性能衰减,提高发电效率,保证电站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最大化发挥屋顶资源的价值。许多参与者因缺少运维团队和运维经验,需要与那些能够提供优质运维服务的企业开展合作,对于已在运维服务方面深耕多年,享有良好口碑,拥有专业运维团队和经验技术,能够提供高效、智能、数据化运维服务的企业,其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运维业务的市场空间也将进一步打开。
6、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正式开启,光伏发电具备潜在收益空间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启动,碳排放配额(CEA
)为首个上线交易的碳排放权产品,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为2021年全年,发电行业率先试水参与交易,首批被纳入重点排放的火力发电单位达2162家,覆盖约45亿吨的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约占2020年全球碳排放量的14%,已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国家通过碳市场交易,以价格信号引导碳减排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碳排成本以倒逼高排放企业提升能效实现减排,同时为可再生能源企业提供有效价格激励,实现控排、减排两头并进。
当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有两种交易产品,分别为碳排放配额(CEA)及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
),CEA交易对象主要为重点排放单位获配的碳排放额,CCER的交易对象主要是通过实施项目削减温室气体而取得的减排凭证,主要涉及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企业。自全国碳市场启动交易以来,随着CEA交易的活跃,交易价格的稳中有升,将有望加速推进CCER的上市交易,碳市场也将逐步渗透至各个高排放、高洁能行业及企业。后续随着全国碳排放总量的逐步收紧,碳交易价格上涨将是长期趋势。光伏发电作为清洁能源的典型代表,光伏电站将成为CCER重要的绿色“生产线”,光伏发电企业可通过CCER上线交易、CCER质押等多种形式,从碳交易市场、金融市场取得额外收益,享受融资便利,进而提高投资收益率,激发投资热情,推动光伏发电规模的不断扩大。由此可见光伏发电具备较大的潜在收益空间。
7、技术进步驱动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加快能源结构清洁化步伐
光伏产业通过不断创新和技术开发推动行业的发展。硅片制造方面,182/210mm大尺寸硅片技术、铸造单晶技术、硼镓共掺技术、金刚线切割等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硅片的单位生产成本;组件方面,随着电池片环节HJT技术、TOPCon技术的应用,大幅提高了组件的光电转化效率,同时,先进激光切割技术、多主栅组件技术、半片组件技术、叠瓦等技术的应用,大幅提高了组件发电功率。近阶段,随着全国光伏发电规模的高速增长,光伏产品受市场供需影响,短时间内出现价格波动,但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成熟,各个生产环节产商纷纷扩大产能,未来随着产能的逐步释放,各环节光伏产品价格有望回落,技术进步也将继续推动光电转化效率不断提高,行业整体仍呈现降本增效的趋势,光伏发电仍将保持高规模增长,进而加快能源结构清洁化步伐。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强大的优质工业屋顶资源开发能力
屋顶资源的获取是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所需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行业发展初期,国内掌握屋顶资源的业主对分布式电站开发模式尚显陌生,行业市场仍在培育过程中。对于屋顶业主来说,电站开发后的电费折让受益程度、屋顶建筑耗损、发电可靠性、电量计量准确性与电站安全等因素是其决定是否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电站的主要顾虑。部分屋顶资源业主基于上述顾虑,往往对于开发建设屋顶电站持抵触情绪,导致屋顶资源的开发难度很大。因此,成功获取建筑屋顶资源是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重点和难点。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1、组建团队,普及推广
设立了专门的屋顶资源开发部门,并组建专业的技术团队,通过一对一走访的形式,以及组织专业的上门宣讲、对已竣工电站案例参观、业务推广活动等方式,向潜在的屋顶资源业主进行关于分布式电站的业务普及和技术培训,从多角度、多方面打消屋顶资源业主对于在屋顶建设分布式电
CEA:Chinese Emission Allowance,中国碳排放配额,指经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核定、发放并允许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在特定时期内二氧化碳排放量。
CCER: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额度,指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在国家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
站的顾虑,并最终通过屋顶分布式电站的开发,实现投资方、建设方以及屋顶资源业主等多方的共赢。
2、未雨绸缪,提前布局
对于拟建而未建的部分大型工业项目,因其具有较大规模的潜在屋顶资源,公司屋顶开发团队在该类项目立项阶段即开始介入进行推介,甚至参与厂房设计,做到未雨绸缪,提前布局。及早介入工业项目开发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先于竞争对手及时锁定屋顶资源,同时也有利于确保目标屋顶满足和适应未来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各项设计和施工标准。
3、优质服务,赢得口碑
在屋顶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公司通过为众多屋顶资源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赢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信任,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在此基础之上,公司逐渐形成了强大的屋顶资源获取能力。
目前,公司在屋顶资源尤其是工业屋顶资源获取方面,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获取屋顶资源达1,067万㎡,涉及工业企业751家,可建设约1,067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1019兆瓦,年发电能力可高达10.19亿度。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继续保持较高市场占有率。上述工业企业不乏娃哈哈、飞利浦、中通快递、中国巨石、华孚时尚、久立特材、索菲亚、敏实集团、利欧集团、东音股份、国能中电、三维股份等海内外知名企业及上市公司。
(二)品牌及经验优势
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屋顶资源业主屋顶屋面状况、变压器容量等参数进行电站设计、建设,具有个性化特点,属于非标产品,案例经验对建成优质电站至关重要。公司是目前国内较早从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芯能”品牌已经在行业内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具体如下:
1、相对于行业内其他企业,公司进入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行业较早,在屋顶资源整合、电站材料供应、并网服务以及电站运维等领域均已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和技术实力,为以后新业务开拓和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由于已成功实施了众多项目,公司在分布式光伏发电投资方、地方电网、屋顶资源业主方面均享有较好的声誉,有较强的客户黏性,已经形成随客户业务发展向外地辐射的业务发展趋势,如敏实集团、中国巨石、华孚时尚、娃哈哈等案例;
3、自公司2014年开始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业务以来,公司已对该行业和业务模式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洞察,对行业的深入理解是公司未来能够抓住新业务机会的前提条件。
敏实项目辐射图
(三)具有较为完整的分布式光伏产业链
公司具备较为完整的分布式光伏产业链,能够提供屋顶资源的获取、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实施、光伏组件等电站元器件的供应、电站并网以及运营维护等服务,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效率,增强了企业抗风险的能力。2016年5月,公司光伏组件生产线建成投产,提高了分布式光伏开发过程中自有产品和服务的比重,进一步提升了电站开发效率和可控性,降低了电站开发成本,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组件厂已获得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以及SGS、TUV、CQC、IEC61215、IEC61730、“浙江制造”产品认证。
公司光伏产品制造业务将优先满足公司电站业务对光伏产品的需求,为公司目前持续加大自持分布式电站规模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助于公司保证所供应产品的质量和稳定的供货周期。
(四)突出的电站运维能力和并网支持能力
运维方面,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站运维部,组建了专业维护检修团队,购置了分布式电站监控平台,现已具备了较为丰富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经验。公司目前投资运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通过通信装置接入公司光伏电站集中运营分析平台,该平台具有以下几大优势:(1)全天候的实时智能化监测:对各个电站的运行情况进行连续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各电站当日当月发电量、日照辐射强度等数据;(2)故障的及时发现、定位并排除:通过私有云端大数据智能处理分析,能够及时的检测出电站故障、逆变器故障、太阳能光伏组件故障及通信故障,并迅速定位进行排除;
(3)大数据分析优化能力:能够记录历史运行数据,通过大数据对比分析,帮助运维人员优化运维方案,提高电站综合运行效率,同时也为后期电站项目的设计与建设优化提供数据支撑。
此外,公司还通过多种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运维效率。通过安装摄像头实现可视化监控,实时了解当地雨雪、台风情况,第一时间判断当地自然灾害的破坏性,及时制定处理方案;通过自动清洗机器人,按照设定频率参数或远程遥控操作对电站组件表面灰尘、积雪进行清洗,提高发电效率。
公司的并网支持能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公司协助相关方将并网时间缩短;另一方面,由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个性化程度高,技术方案复杂,受屋顶面积、地方标准、电站规模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并网服务仍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公司能够协助并网方在较短时间内高质高效的解决上述并网难题,保证了电站及早发电,从而为电站投资者和屋顶资源业主创造更多效益。
(五)人才及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较完备的分布式光伏专业管理团队。该团队通过不断的项目积累,不断总结项目的执行与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形成了公司自有的项目数据资源,进而能够在后续业务开展过程中加以合理推广。经过多年的摸索,公司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已逐步建立起涵盖研发、生产、财务、市场营销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现代科学管理体系,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营管理经验。
公司通过多年在光伏领域积累,在分布式电站开发、电站运维、光伏产品制造、分布式光伏新应用场景等领域均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96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90项,发明专利6项,另有软件著作权5项,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省级研发中心、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与浙江大学共建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芯能科技科研工作站,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科研实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上半年整体经营情况
2021年上半年,得益于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政策的严格执行以及疫苗接种计划的全面推进,国内经济呈现稳定复苏态势。但中美贸易摩擦仍在持续,原材料受阶段性供需影响,价格出现明显波动,疫情外防输入仍然存在较大压力。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经济环境,公司坚定贯彻“聚焦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紧跟产品技术发展,围绕主业拓展分布式光伏新应用领域”新业务发展战略,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方面,通过自建和收购持续扩大高毛利率的自持分布式电站规模,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和抗风险能力;拓展分布式光伏新应用领域方面,以分布式光伏为基础,结合储能技术、充电桩技术的应用场景,持续跟进布局电动汽车充电桩、分布式储能系统等业务领域,不断挖掘光伏发电新商业模式,谋求新的业务领域以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作为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公司以提供清洁、安全、高效的绿色能源为己任,未来将继续扩大自持分布式电站规模,为企业源源不断输送绿色电力,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81.08万元,同比减少7.88%;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010.23万元,同比增加14.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645.52万元,同比增加108.07%。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容量约564MW,较上年同期期末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容量约466MW,增加约98MW,同比增加21.03%,另有在建、拟建和拟签订合同的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约178MW,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继续以稳定的增长态势向GW级迈进。
二、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及分析
(一)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小幅下降,发电收入持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81.08万元,较上年同期23,101.44万元,同比减少7.88%。其中,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产品研发和制造(光伏组件销售)、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为客户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203.94万元、1,154.58万元、337.7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2.79%、5.58%、1.63%。各业务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6.28%、-81.27%、35.07%。光伏产品业务收入的减少是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
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方面,随着自持电站规模的继续扩大,高毛利率的发电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持续上升,截至报告期末,发电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92.79%,未来,发电收入随着自持电站规模的扩大将继续增加;光伏产品销售方面,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光伏组件主要满足电站业务需求,减少了光伏组件的对外销售,光伏组件销售收入相应减少;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业务方面,优质屋顶资源主要用于公司建设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在每年屋顶资源开发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该部分业务目前收入规模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小。近几年来,公司根据既定的业务发展战略,不断扩大优质核心资产-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自持电站发电收入和毛利持续增加,规模效益逐步显现。该业务毛利率高、抗风险能力强,能够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现金流,是公司经营的主要发展方向,也是未来营收、利润的主要增长点。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进一步巩固该细分领域的品牌和经验优势,夯实业绩“安全垫”,为公司新业务的开拓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010.23万元,同比增加14.01%,主要原因是:
1.随着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持续扩大,毛利率较高的发电收入持续增加,发电毛利相应增加。本期发电收入19,203.9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92.79%,发电收入毛利率约60%,实现发电毛利11,505.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88.09万元,同比增加10.44%。
2.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为2,537.7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69.46万元,同比减少27.64%。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成本费用,相应管理费用减少。
3.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981.69万,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的应收款项,冲回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主要为与发电业务相关的电费收入,公司根据自持电站发电量、企业用电量、余电上网情况每月与企业、电网进行结算及收取,回款周期短,坏账风险低。
公司将继续加大高毛利率的自持分布式光伏业务的投入,强化内部管理,合理控制成本费用,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和经营的可持续性。
(三)总资产和净资产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01,980.2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7.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6,738.14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29%,资产负债率为48.10%。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投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扩大自持电站规模,总资产增加;公司经营获利,净资产增加。
三、光伏发电业务情况
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积累,光伏发电业务已扩大到浙江省绝大部分地区,同时,也开拓了江苏、江西、安徽、天津、广东等地的市场。本期新增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均为无度电补贴项目,根据目前电站投资成本测算,新增项目毛利率仍然可达60%左右,在不考虑资金成本的情况下,投资回收期约为6年,与累计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平均投资回收期基本相当。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并网的自持电站总装机容量约564MW,在排除长时间阴、雨、雪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条件下,该部分电站未来实现全年发电,预计年发电收入将提高至约40,500 万元(不含税),毛利提高至约 24,000万元(不含税),毛利率可达60%左右,持续 15-20 年,发电业务电费收入每月结算、收取,坏账风险低,能够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公司电费收入可有效支持自持电站后续投资,进一步扩大自持电站规模,实现业绩的不断提升。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
2021年下半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秉持稳健经营的原则,按照“聚焦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紧跟产品技术发展,围绕主业拓展分布式光伏新应用领域”的业务发展战略,积极抓住市场机会,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聚焦自持电站建设,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方面,推动在手电站项目按计划建设并网,不断开发储备优质屋顶资源。充分利用在手及潜在屋顶资源,以自投或者收购的方式继续增加优质自持电站规模。同时向全国高耗电、高购电等经济发达地区稳步扩张,进一步提高分布式光伏市场占有率,巩固在分布式领域的行业地位,保持发电业务收入和利润的稳定增长,实现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2、光伏产品业务方面,合理发展主要配套自持电站建设的光伏组件,组件产品在满足供应自持分布式电站需求前提下,根据市场行情对外销售,合理控制光伏组件产销规模,选择应用主流成熟的生产技术,进一步降低组件生产成本,从而增厚电站发电收益,提高整体经营效益。
3、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业务方面,在优质屋顶资源优先建设自持电站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屋顶资源开发容量和客户需求,在预计达到公司认可的收益率前提下开展业务。
(二)围绕主业拓展相关新业务,积极探索分布式光伏新应用领域
1、当前电动汽车保有量及未来的发展趋势与充电设施存在较为突出的供需矛盾,电动汽车充电领域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公司依托现有分布式电站屋顶资源业主正积极布局电动汽车充电业务。截至目前,累计铺设充电桩规模达5,520KW,累计枪数达140个,在保证充电桩有效充电小时数及投资回报率的基础上,公司将继续增加充电桩规模和数量,扩大充电桩覆盖范围,稳步推进该业务。
2、近年来,随着储能技术与产业的不断发展驱动储能成本快速下降,进而拓宽了储能技术的应用场景,为光伏、风力发电、汽车充电桩等诸多新能源领域提供了增值增效的可能性。公司以分布式光伏为基础,在前期“光储充”实验站的基础上,积极准备储能示范项目,该示范项目基于生产、办公园区实施建设,配套分布式光伏电站、储能集装箱、充电桩等设施,储能电池容量达426KWh,可为园区提供储能、供能、节能等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实现光伏发电充分消纳,削峰填谷自动补偿供电、用电等功能,有效节约企业用能成本,促进降碳减排。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后续诸多“光储充”电站建设积累宝贵经验。未来随着储能成本的下降,“光储充”分布式光伏电站有望实现大规模推广,公司将积极布局此项业务。
3、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是未来光伏应用的重要场景也是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多年来公司不断积极尝试、探索各类分布式光伏的应用场景,其中就包含多个BIPV示范项目的成功建设、验收、运营,从而具备了成熟的BIPV方案实施经验和能力。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自持电站中,BIPV项目达17个,累计规模约20MW。未来,对于新增的电站项目,公司将根据客户需求,积极拓展BIPV的应用。同时密切关注行业技术和市场动态,未来随着光伏系统成本的下降,BIPV技术的不断成熟,我国BIPV市场有望进入快速发展期,公司将积极推进此项业务。
4、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碳市场交易正逐步覆盖、渗透各行各业,随着碳排放交易平台的不断完善,CEA交易的不断活跃,将有望加速推进CCER的上市交易。公司将对碳排放交易市场保持密切关注,对相关政策及规则的出台和调整持续跟踪,积极准备与申请CCER交易相关的注册、备案手续,以通过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盘活存量电站价值及获取新增电站的附加价值。
5、公司拥有专业的电站运维团队,配套先进监控设备,以技术和设备有效协同进行电站精细化管理,通过优质的运维服务在业内形成了良好口碑,同时具备EPC服务资质。在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的背景下,将主动、积极寻求与相关参与者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EPC服务、运维服务的经验和技术优势,从而打开业务市场空间,实现多方共赢、互利互惠。
6、紧密跟踪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等政策动态,积极参与国家电力改革和电力市场化交易,时刻准备迎接分布式光伏发电实现隔墙售电将带来的发展新机遇。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12,810,847.23 | 231,014,387.30 | -7.88 |
营业成本 | 99,545,564.91 | 123,269,520.07 | -19.25 |
销售费用 | 487,258.46 | 1,423,356.56 | -65.77 |
管理费用 | 25,377,782.74 | 35,072,346.00 | -27.64 |
财务费用 | 34,179,751.72 | 30,164,502.96 | 13.31 |
研发费用 | 4,523,098.69 | 7,921,493.59 | -42.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469,669.24 | 28,545,165.87 | 230.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235,170.94 | -180,943,845.56 | -37.4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555,657.34 | 142,186,136.01 | -24.36 |
站业务需求,减少了光伏组件的对外销售,光伏组件销售收入相应减少。虽然发电收入随自持电站规模的扩大而不断提高,但光伏产品业务收入的减少额大于光伏发电业务收入的增加额,故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小幅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高毛利率的发电收入增加,但其营业成本的增加额小于低毛利率的光伏产品业务成本的减少额。故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收入成本结构更加优化。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光伏产品销售额减少,与产品相关的运输费用等销售费用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成本费用,相应管理费用减少。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增加,项目银行借款余额增加,相应的利息支出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光伏产品相关的研发项目减少,相关研发费用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光伏产品相关的采购支出减少,收到的电费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2020年现金股利;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扩大,银行借款增加,偿还借款及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78,321,091.38 | 5.91 | 68,559,287.26 | 2.45 | 160.10 | 主要系发电收入增加及本期末银行融资额较期初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55,616.58 | 0.16 | 1,312,804.03 | 0.05 | 262.25 | 主要系本期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应收账款 | 75,877,544.42 | 2.51 | 108,902,885.34 | 3.89 | -30.33 | 主要系本期与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相关 |
的应收款项减少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35,293.74 | 0.07 | 4,923,542.57 | 0.18 | -56.63 | 主要系期初已质押的应收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
预付款项 | 4,337,290.58 | 0.14 | 3,106,534.42 | 0.11 | 39.62 | 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屋顶租赁费增加所致。 |
存货 | 89,794,532.87 | 2.97 | 50,744,608.11 | 1.81 | 76.95 | 主要系本期为新增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备货,光伏组件存货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0 | 0.00 | 45,016.22 | 0.00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收回与光伏产品相关的质保金所致。 |
在建工程 | 12,465,394.56 | 0.41 | 2,548,265.99 | 0.09 | 389.17 | 主要系本期末在建自持电站规模较期初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5,887.73 | 0.01 | 43,000.00 | 0.00 | 285.79 | 主要系本期预付与建设自持电站相关的款项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94,887,872.93 | 3.14 | 54,336,877.59 | 1.94 | 74.63 | 主要系本期末银行短期融资额较期初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141,703,103.32 | 4.69 | 91,476,162.33 | 3.27 | 54.91 | 主要系本期以票据方式结算的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107,118.23 | 0.00 | 163,148.54 | 0.01 | -34.34 | 主要系本期与房屋租赁相关的预收款项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151,459.18 | 0.01 | 5,438,976.09 | 0.19 | -97.22 | 主要系本期按销售合同预收的款项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 | 3,838,711.21 | 0.13 | 9,862,890.39 | 0.35 | -61.08 | 主要系本期 |
薪酬 | 发放上年度奖金所致。 | |||||
应交税费 | 4,556,340.89 | 0.15 | 11,049,021.71 | 0.40 | -58.76 | 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企业所得税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9,689.70 | 0.00 | 665,744.11 | 0.02 | -97.04 | 主要系本期预收款项减少,相应销项税减少所致。 |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万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906.49 |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547.46万元、保函保证金119.85万元,以及项目保证金239.18万元。 |
固定资产 | 180,892.44 | 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投资性房地产 | 622.03 | |
无形资产 | 1,123.02 | |
合 计 | 189,543.98 |
扩大。自持电站规模的持续扩大,将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现金流,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4,755,616.58元,较期初1,312,804.03元增加3,442,812.55元,主要系本期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桐乡科联,主要业务为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截至报告期末注册资本26,000万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末资产总额380,474,030.55元,净资产145,854,368.48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2,445,684.26元,净利润5,787,701.8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海宁茂隆,主要业务为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截至报告期末注册资本15,000万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末资产总额358,284,110.42元,净资产189,347,130.39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1,996,922.85元,净利润6,016,558.3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能发电子,主要业务为光伏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截至报告期末注册资本5,000万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02,171,260.73元,净资产63,229,406.23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5,666,514.60元,净利润-298,586.4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开拓风险
分布式光伏电站所需屋顶资源具备较大的可开发空间。屋顶资源主要来源于工商业建筑、公用设施以及户用屋顶。根据同花顺iFinD统计的数据,仅2004年-2020年十多年的时间内,全国累计竣工的工业厂房仓库面积截至2020年底达748,323.44万平方米,如果上述屋顶有50%可建成分布式光伏电站,则累计可建成约374GW的分布式电站,是截至2020年底全国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总容量78.31GW的5倍左右。在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的背景下,闲置的屋顶资源将进一步释放,分布式光伏实际市场容量将高于前述预计容量。
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积累,具备了较强的经验、技术优势,并通过成功实施的众多项目,以优质的服务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较强的客户粘性。目前分布式光业务已扩大到浙江省绝大部分地区,也开拓了江苏、江西、安徽、天津、广东等地的市场,并积极推进业务向全国范围发展。虽然公司在屋顶资源获取方面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未来在业务拓展过程中,特别是在“碳达峰、碳中和”及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的背景下,可能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各省市(县、区)相异的地方产
业政策,如果缺乏当地营销网络资源而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市场拓展的难度将增加,为公司带来市场开拓风险。
2、屋顶租赁稳定性风险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自持电站规模将持续扩大。由于自持电站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业主屋顶的存续,因此,公司自持电站资产存在一定的屋顶租赁稳定性风险。
公司通过租赁业主的屋顶来建设自持电站。由于屋顶租赁通常租赁年限较长,一般20年左右,在此过程中,可能发生企业经营不善、建筑物征拆等致使屋顶不能继续存续的情况,因此,可能使公司持有的分布式电站资产面临一定的屋顶租赁稳定性风险。虽然公司目前已经通过选择经营较好的优质企业合作、通过合同约定违约责任、选择法律上安全性高的建筑物、分散布局屋顶自持电站、为自持电站投保等措施来规避上述风险,但是仍然无法避免自然灾害、政府征拆等不可抗力因素。如果上述不利情况发生,公司的自持电站资产可能遭受一定的损失,影响相关自持电站的运营。
3、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末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98.85%,该部分应收账款主要为发电收入的应收账款。在电费收取方面,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降低坏账风险,例如在筛选和开发屋顶资源的过程中,优先考虑经营风险低、信用风险低、用电量大、经营稳定的优质上市公司和海内外知名企业,每月定时与企业、电网进行电费结算及收取,同时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条款周密、清晰、有效的能源管理合同,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降低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多年来,公司以行业领先的优质运维服务,赢得了屋顶资源业主的充分认可和信任,形成了融洽、紧密、共赢的合作关系,从过往历史经验来看,基本不存在电费收取困难的问题。同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具有小而分散的特点,个别电站电费收取存在困难对整个电费收入的收取影响有限。即便如此,随着发电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规模将增加,仍可能存在客户违约或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等情形,公司依旧面临一定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0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5月11日 | 详见《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
5. 《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1.《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李宪铎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离任 |
刘桓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选举 |
褚建新 |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叶莉 |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陈仲国 |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陈晓 |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张利忠 | 总经理 | 离任 |
张震豪 | 总经理 | 聘任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经核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目前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保问题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所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有在发行人上市后任何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行动或意向。为持续分享发行人经营成果,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之意向。 | 2018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8日 | 是 | 是 |
如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前,本人暂停转让本人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不得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 |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股东正达经编、乾潮投资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所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有在发行人上市后任何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行动或意向。为持续分享发行人经营成果,本公司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之意向。 如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前,本公司暂停转让本公司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 | 2018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8日 | 是 | 是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 | “本人及本人持有权益达50%以上、或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单位(公司除外,以下统称为“附属公司”)截至目前所从事的经营业务、主要产品,与公司目前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及所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产品均不存在任何同业竞争,彼此之间也不存在任何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 本人及附属公司目前也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持有权益在50%以上或实际控制的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或在市场、资源、地域等方面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本人及附属公司在今后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且均在其中处于控股或控制地位的)参与或进行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与公司合作开发除外)。凡本人及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附属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予公司。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有竞争,则本人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 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本人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司章程,保证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本人将积极并善意地履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股份持有人的义务,并承诺不利用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股份持有人的地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资产,或以任何形式与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实际经营业务上的竞争,或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及附属公司从事同业竞争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及附属公司放弃此类同业竞争,如导致公司损失的,本人同意就公司的实际损失给予全额赔偿。 | 不适用 | 否 | 是 |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处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地位且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止。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 |||||||
解决同业竞争 | 股东正达经编 | “本公司及本公司持有权益达50%以上、或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单位(公司除外,以下统称为“附属公司”)截至目前所从事的经营业务、主要产品,与公司目前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及所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产品均不存在任何同业竞争,彼此之间也不存在任何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目前也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持有权益在50%以上或实际控制的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或在市场、资源、地域等方面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在今后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且均在其中处于控股或控制地位的)参与或进行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与公司合作开发除外)。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予公司。 本公司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司章程,保证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本公司将积极并善意地履行作为公司股份持有人的义务,并承诺不利用作为公司股份持有人的地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资产,或以任何形式与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实际经营业务上的竞争,或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从事同业竞争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同时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放弃此类同业竞争,如导致公司损失的,本公司同意就公司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处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地位为止。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 不适用 | 否 | 是 |
解决同业竞争 | 股东戴建康 | “本人及本人持有权益达50%以上、或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单位(公司除外,以下统称为“附属公司”)截至目前所从事的经营业务、主要产品,与公司目前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及所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产品均不存在任何同业竞争,彼此之间也不存在任何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 本人及附属公司目前也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持有权益在50%以上或实际控制的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或在市场、资源、地域等方面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本人及附属公司在今后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且均在其中处于控股或控制地位的)参与或进行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与公司合作开发除外)。凡本人及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附属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予公司。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有竞争,则本人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 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本人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司章程,保证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本人将积极并善意地履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股份持有人的义务,并承诺不利用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股份持有人的地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资产,或以任何形式与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实际经营业务上的竞争,或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及附属公司从事同业竞争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及附属公司放弃此类同业竞争,如导致公司损失的,本人同意就公司的实际损失给予全额赔偿。 | 不适用 | 否 | 是 |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处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地位且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止。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 |||||||
解决同业竞争 | 股东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企业及本企业持有权益达50%以上、或本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单位(公司除外,以下统称为“附属公司”)截至目前所从事的经营业务、主要产品,与公司目前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及所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产品均不存在任何同业竞争,彼此之间也不存在任何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 本企业及附属公司目前也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持有权益在50%以上或实际控制的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或在市场、资源、地域等方面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本企业及附属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且均在其中处于控股或控制地位的)参与或进行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与公司合作开发除外)。 本企业不向其他业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本企业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司章程,保证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本企业将积极并善意地履行作为公司股份持有人的义务,并承诺不利用作为公司股份持有人的地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资产,或以任何形式与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实际经营业务上的竞争,或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企业及附属公司从事同业竞争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及附属公司放弃此类同业竞争,如导致公司损失的,本企业同意就公司的实际损失给予全额赔偿。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不再处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地位为止。 | 不适用 | 否 | 是 |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 |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要求公司违规为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人将不利用在公司中的控股股东地位及实际控制人地位,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不适用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股东正达经编 |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要求公司违规为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公司将不利用在公司中的股东地位,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公司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若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 | 不适用 | 否 | 是 |
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股东戴建康 |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要求公司违规为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人将不利用在公司中股东地位及董事地位,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不适用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股东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要求公司违规为本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企业将不利用在公司中股东地位,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 | 不适用 | 否 | 是 |
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其他 | 芯能科技 | “本公司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市中介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相关处罚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包括回购价格、完成时间等,回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加算截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后实施。本公司应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回购事宜。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因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前述承诺,同时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不适用 | 否 | 是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 | “发行人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市中介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不适用 | 否 | 是 |
利忠、张文娟、张震豪 | 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投票同意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且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加算截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前述承诺,同时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本人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发行人利润分配方案中享有的利润分配作为履约担保,且若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 ||||||
其他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发行人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市中介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 | 不适用 | 否 | 是 |
济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前述承诺,同时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在公司所获薪酬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 | |||||||
其他 | 芯能科技 | “若在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持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值需相应进行调整)时,本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商议确定稳定股价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回购公众股、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稳定公司股价的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公众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方案应确保不会导致本公司因公众股占比不符合上市条件。 如各方最终确定以本公司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本公司承诺以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时最近一期未分配利润30%的资金为限,以不超过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回购社会公众股。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本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和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履行上述义务,则公司将会在法定披露媒体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刊登书面道歉,并就未能履行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提供赔偿。 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内,若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稳定股价措施。” | 2018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8日 | 是 | 是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 | “若在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持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时,发行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商议确定稳定股价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回购公众股、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稳定股价的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公众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方案应确保不会导致发行人因公众股占比不符合上市条件。 如各方最终确定以本人增持公司股份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本人承诺以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公司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为限,以不超过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发行人可等额扣减本人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利润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其增持义务。 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内,若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稳定股价措施。” | 2018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8日 | 是 | 是 | ||
其他 | 发行人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 | “若在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持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时,发行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商议确定稳定股价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回购公众股、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稳定股价的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公众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方案应确保不会导致发行人因公众股占比不符合上市条件。 如各方最终确定以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以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时在公司所享有的上一年度薪酬的十倍为限(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公司向全体董事派发的平均薪酬为限),以不超过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 2018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8日 | 是 | 是 |
如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可等额扣减其薪酬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解除其职务。 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内,若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稳定股价措施。” | ||||||||
其他承诺 | ||||||||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失信情况,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25,91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153,241,91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153,241,91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3.5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3,240,005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369,551,193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378,901,198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各接受担保的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预计出现未到期担保需实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能性小。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 |
公司2020年度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担保。对外担保事项的担保主体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互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在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担保有效期内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对新设立或收购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发生的担保事项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担保。对外担保事项的担保主体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互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在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担保有效期内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对新设立或收购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担保事项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7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共涉及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等6名公司股东,共计19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此次股份变动不会影响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3,499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 0 | 69,920,000 | 13.98 | 69,92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张利忠 | 0 | 49,280,000 | 9.86 | 49,28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4,276,000 | 8.8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张震豪 | 0 | 28,560,000 | 5.71 | 28,56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文娟 | 0 | 25,200,000 | 5.04 | 25,2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戴建康 | 0 | 21,731,400 | 4.35 | 0 | 质押 | 15,0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 0 | 12,600,000 | 2.52 | 12,6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刘沛涛 | 0 | 8,890,800 | 1.78 | 6,14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薛云 | 0 | 4,512,306 | 0.90 | 0 | 质押 | 4,510,000 | 境内自然人 | |
章伟标 | 0 | 3,452,300 | 0.6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27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276,000 | |||||
戴建康 | 21,73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31,400 | |||||
薛云 | 4,512,306 | 人民币普通股 | 4,512,306 | |||||
章伟标 | 3,45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2,300 | |||||
潘国琦 | 3,172,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72,100 | |||||
刘沛涛 | 2,75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0,800 | |||||
胡明 | 2,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0,000 | |||||
刘文建 | 2,10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6,9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91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8,000 | |||||
王少波 | 1,8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张利忠、张文娟系夫妻关系,其子为张震豪,同时,张利忠系芯能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张震豪为公司董事。2013年5月5日,三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在芯能科技的股东大会表决投票时采取一致行动,上述三人对芯能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命均具实质影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张利忠持有正达经编9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正达经编10%的股权,张震豪持有乾潮投资51.2%的股权;张文娟持有乾潮投资12.8%的股权,正达经编持有乾潮投资36%的股权。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无限售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 | 69,920,000 | 2021年7月9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限售 |
2 | 张利忠 | 49,280,000 | 2021年7月9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限售 |
3 | 张震豪 | 28,560,000 | 2021年7月9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限售 |
4 | 张文娟 | 25,200,000 | 2021年7月9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限售 |
5 |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 12,600,000 | 2021年7月9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限售 |
6 | 刘沛涛 | 6,140,000 | 2021年7月9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张利忠、张文娟系夫妻关系,其子为张震豪,同时,张利忠系芯能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张震豪为公司董事。2013年5月5日,三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在芯能科技的股东大会表决投票时采取一致行动,上述三人对芯能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命均具实质影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张利忠持有正达经编90%的股权,张文娟持有正达经编10%的股权,张震豪持有乾潮投资51.2%的股权;张文娟持有乾潮投资12.8%的股权,正达经编持有乾潮投资36%的股权。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无限售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78,321,091.38 | 68,559,287.2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755,616.58 | 1,312,804.0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75,877,544.42 | 108,902,885.3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135,293.74 | 4,923,542.57 |
预付款项 | 七、7 | 4,337,290.58 | 3,106,534.4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8,568,769.70 | 9,293,236.0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89,794,532.87 | 50,744,608.11 |
合同资产 | 七、10 | 0 | 45,016.2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92,013,072.56 | 198,047,322.47 |
流动资产合计 | 555,803,211.83 | 444,935,236.5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2,809,022.41 | 13,226,932.41 |
固定资产 | 七、21 | 2,369,498,984.68 | 2,264,657,090.57 |
在建工程 | 七、22 | 12,465,394.56 | 2,548,265.9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3,753,824.61 | 14,181,981.4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8,334,201.68 | 29,708,114.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6,972,293.65 | 17,587,063.8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65,887.73 | 43,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63,999,609.32 | 2,351,952,448.41 | |
资产总计 | 3,019,802,821.15 | 2,796,887,684.9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94,887,872.93 | 54,336,877.5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41,703,103.32 | 91,476,162.33 |
应付账款 | 七、36 | 43,519,389.95 | 54,626,057.68 |
预收款项 | 七、37 | 107,118.23 | 163,148.54 |
合同负债 | 七、38 | 151,459.18 | 5,438,976.0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838,711.21 | 9,862,890.39 |
应交税费 | 七、40 | 4,556,340.89 | 11,049,021.7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003,310.34 | 1,080,252.2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6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96,106,698.63 | 207,466,575.9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9,689.70 | 665,744.11 |
流动负债合计 | 485,893,694.38 | 436,165,706.6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946,050,340.33 | 807,506,125.94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442,750.74 | 347,044.2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5,394,864.04 | 5,394,864.04 |
递延收益 | 七、51 | 14,511,045.74 | 15,076,568.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8,693.26 | 118,280.5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66,527,694.11 | 828,442,883.08 |
负债合计 | 1,452,421,388.49 | 1,264,608,589.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715,350,561.09 | 715,350,561.0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6,345,572.58 | 36,345,572.5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15,685,298.99 | 280,582,961.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67,381,432.66 | 1,532,279,095.1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67,381,432.66 | 1,532,279,095.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019,802,821.15 | 2,796,887,684.92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1,192,850.66 | 50,687,260.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55,616.58 | 1,312,804.0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66,498,296.66 | 267,708,103.56 |
应收款项融资 | 2,135,293.74 | 4,923,542.57 | |
预付款项 | 1,220,342.76 | 1,152,060.7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81,870,293.72 | 168,592,325.6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00,000.00 | ||
存货 | 58,428,537.56 | 47,733,859.70 | |
合同资产 | 45,016.2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646,101,231.68 | 542,154,972.41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112,653,472.17 | 1,041,443,472.1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809,022.41 | 13,226,932.41 | |
固定资产 | 75,137,701.02 | 79,767,013.41 | |
在建工程 | 30,907.87 | 34,786.2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3,753,824.61 | 14,181,981.4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689,569.14 | 14,001,720.4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420,036.91 | 15,286,588.9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52,494,534.13 | 1,187,942,495.11 | |
资产总计 | 1,898,595,765.81 | 1,730,097,467.5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2,885,023.61 | 53,334,933.7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9,418,764.21 | 80,504,713.17 | |
应付账款 | 22,321,187.98 | 37,344,194.9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9,938,850.86 | 18,847,487.6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42,795.43 | 6,562,110.21 | |
应交税费 | 651,479.54 | 1,868,322.93 | |
其他应付款 | 35,038,386.91 | 38,497,815.8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92,050.61 | 2,450,173.39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5,488,539.15 | 239,409,751.8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83,926.67 | 347,044.2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953,696.24 | 4,953,696.24 | |
递延收益 | 5,513,795.25 | 5,785,060.2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8,693.26 | 118,280.5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980,111.42 | 11,204,081.27 | |
负债合计 | 306,468,650.57 | 250,613,833.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24,789,838.33 | 724,789,838.3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6,345,572.58 | 36,345,572.58 | |
未分配利润 | 330,991,704.33 | 218,348,223.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92,127,115.24 | 1,479,483,634.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98,595,765.81 | 1,730,097,467.52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12,810,847.23 | 231,014,387.3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12,810,847.23 | 231,014,387.3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4,365,688.74 | 198,090,148.9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99,545,564.91 | 123,269,520.0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52,232.22 | 238,929.76 |
销售费用 | 七、63 | 487,258.46 | 1,423,356.56 |
管理费用 | 七、64 | 25,377,782.74 | 35,072,346.00 |
研发费用 | 七、65 | 4,523,098.69 | 7,921,493.59 |
财务费用 | 七、66 | 34,179,751.72 | 30,164,502.96 |
其中:利息费用 | 34,763,881.29 | 30,734,152.11 | |
利息收入 | 1,518,811.27 | 1,255,428.31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154,905.59 | 27,320,037.0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64,880.17 | 24,059.9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69,418.08 | 428,46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1,576,495.20 | 1,759,610.6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15,994.63 | -1,623,069.5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665,102.56 | 60,833,336.4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98,417.92 | 201,400.9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28,733.80 | 764,801.1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3,934,786.68 | 60,269,936.1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832,449.18 | 7,551,452.6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102,337.50 | 52,718,483.5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102,337.50 | 52,718,483.5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102,337.50 | 52,718,483.5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0,102,337.50 | 52,718,483.5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0,102,337.50 | 52,718,483.5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1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27,324,947.46 | 109,907,826.3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89,568,742.80 | 86,269,714.46 |
税金及附加 | 162,638.64 | 173,828.64 | |
销售费用 | 487,258.46 | 1,401,796.94 | |
管理费用 | 16,640,370.48 | 27,177,031.86 | |
研发费用 | 2,988,980.88 | 5,437,443.53 | |
财务费用 | 704,225.73 | 1,977,913.99 | |
其中:利息费用 | 2,823,580.39 | 2,823,580.39 | |
利息收入 | 801,165.60 | 801,165.60 | |
加:其他收益 | 317,351.83 | 467,044.6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10,735,119.83 | 31,024,059.9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9,418.08 | 428,46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098,275.04 | 2,985,875.4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5,994.63 | -1,623,069.5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8,676,900.62 | 20,752,467.41 | |
加:营业外收入 | 80,012.19 | 46,626.77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6,467.16 | 762,595.5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8,520,445.65 | 20,036,498.63 | |
减:所得税费用 | 876,964.78 | 4,624,579.0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7,643,480.87 | 15,411,919.6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7,643,480.87 | 15,411,919.6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37,643,480.87 | 15,411,919.62 |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3,934,939.00 | 189,129,936.8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08,780.7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63,515,977.26 | 155,492,461.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7,450,916.26 | 345,931,179.5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185,081.38 | 101,466,861.9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466,763.63 | 24,496,173.3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488,874.11 | 3,120,829.8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78,840,527.90 | 188,302,148.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2,981,247.02 | 317,386,013.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469,669.24 | 28,545,165.8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25,038.55 | 24,99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82,084.00 | 388,1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107,122.55 | 413,09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3,198,063.45 | 48,166,137.3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663,313.19 | 229,37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480,916.85 | 132,961,428.2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342,293.49 | 181,356,935.5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235,170.94 | -180,943,845.5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79,002,500.00 | 475,9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9,002,500.00 | 475,95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1,357,124.94 | 302,573,467.3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0,089,717.72 | 30,690,396.6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1,446,842.66 | 333,763,863.9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555,657.34 | 142,186,136.0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1.20 | 140,971.8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8,789,954.44 | -10,071,571.8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466,276.82 | 102,505,561.5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256,231.26 | 92,433,989.69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7,463,602.33 | 203,227,681.5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08,780.7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4,580,073.44 | 488,839,248.9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2,043,675.77 | 693,375,711.2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2,627,081.43 | 96,397,034.5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762,615.26 | 22,371,464.5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09,061.66 | 121,520.7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5,963,330.88 | 386,550,134.6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6,562,089.23 | 505,440,154.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81,586.54 | 187,935,556.8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25,038.55 | 24,99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1,000,000.00 | 42,5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82,084.00 | 388,1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107,122.55 | 42,913,09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88,723.29 | 191,982.7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2,873,313.19 | 47,249,37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34,14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562,036.48 | 181,581,352.7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545,086.07 | -138,668,262.7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2,750,000.00 | 82,9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750,000.00 | 82,95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3,250,000.00 | 135,388,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7,027,360.91 | 2,918,454.4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277,360.91 | 138,306,454.4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72,639.09 | -55,356,454.4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1.20 | 140,971.8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499,110.50 | -5,948,188.5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89,730.84 | 70,902,783.5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5,488,841.34 | 64,954,594.96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0,000,000.00 | 715,350,561.09 | 36,345,572.58 | 280,582,961.49 | 1,532,279,095.16 | 1,532,279,095.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0,000,000.00 | 715,350,561.09 | 36,345,572.58 | 280,582,961.49 | 1,532,279,095.16 | 1,532,279,095.1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102,337.50 | 35,102,337.50 | 35,102,337.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102,337.50 | 60,102,337.50 | 60,102,337.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0,000,000.00 | 715,350,561.09 | 36,345,572.58 | 315,685,298.99 | 1,567,381,432.66 | 1,567,381,432.66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0,000,000.00 | 715,350,561.09 | 28,449,986.77 | 207,592,504.17 | 1,451,393,052.03 | 1,451,393,052.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0,000,000.00 | 715,350,561.09 | 28,449,986.77 | 207,592,504.17 | 1,451,393,052.03 | 1,451,393,052.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52,718,483.51 | 52,718,483.51 | 52,718,483.51 |
(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718,483.51 | 52,718,483.51 | 52,718,483.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0,000,000.00 | 715,350,561.09 | 28,449,986.77 | 260,310,987.68 | 1,504,111,535.54 | 1,504,111,535.54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0,000,000.00 | 724,789,838.33 | 36,345,572.58 | 218,348,223.46 | 1,479,483,634.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0,000,000.00 | 724,789,838.33 | 36,345,572.58 | 218,348,223.46 | 1,479,483,634.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643,480.87 | 112,643,480.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7,643,480.87 | 137,643,480.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0,000,000.00 | 724,789,838.33 | 36,345,572.58 | 330,991,704.33 | 1,592,127,115.24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0,000,000.00 | 724,789,838.33 | 28,449,986.77 | 147,287,951.20 | 1,400,527,776.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0,000,000.00 | 724,789,838.33 | 28,449,986.77 | 147,287,951.20 | 1,400,527,776.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411,919.62 | 15,411,919.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411,919.62 | 15,411,919.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0,000,000.00 | 724,789,838.33 | 28,449,986.77 | 162,699,870.82 | 1,415,939,695.92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和张利忠等8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在原浙江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0677231599U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股份总数5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行业。主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产品或提供的劳务主要有:自持光伏电站发电、光伏产品的销售及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1年8月21日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宁芯能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及常熟绿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嘉善优窑新能源有限公司孙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为便于表述,将编制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涉及的相关公司简称列示如下:
序号 | 公司全称 | 简 称 | 备 注 |
1 | 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能发电子 | 本公司子公司 |
2 | 海宁芯能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 芯能微电网 | 本公司子公司 |
3 | 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嘉兴科洁 | 本公司子公司 |
4 | 嘉兴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嘉兴科联 | 本公司子公司 |
5 | 嘉善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嘉善科洁 | 本公司子公司 |
6 | 桐乡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桐乡科联 | 本公司子公司 |
7 | 绍兴上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虞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8 | 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 海宁茂隆 | 本公司子公司 |
9 | 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平湖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10 | 衢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衢州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11 | 台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台州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12 | 芜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芜湖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13 | 嘉兴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嘉兴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14 | 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德清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15 | 三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三门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16 | 杭州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杭州科洁 | 本公司子公司 |
17 | 湖州市科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湖州科洁 | 本公司子公司 |
18 | 淮安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淮安科洁 | 本公司子公司 |
19 | 宁波北仑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20 | 杭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杭州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21 | 浙江芯能售电有限公司 | 芯能售电 | 本公司子公司 |
22 | 温岭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温岭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23 | 浙江芯能惠民新能源有限公司 | 芯能惠民 | 本公司子公司 |
24 | 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岱山芯创 | 本公司子公司 |
25 | 临海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临海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26 | 嘉兴乍浦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乍浦芯创 | 本公司子公司 |
27 | 义乌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义乌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28 | 诸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诸暨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29 | 台州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台州科联 | 本公司子公司 |
30 | 海门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门科洁 | 本公司子公司 |
31 | 九江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九江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32 | 彭泽县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彭泽芯创 | 本公司子公司 |
33 | 湖州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州科联 | 本公司子公司 |
34 | 天台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台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35 | 宁波科联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科联 | 本公司子公司 |
36 | 兰溪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兰溪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37 | 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台州智睿 | 本公司子公司 |
38 | 三门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三门智睿 | 本公司子公司 |
39 | 长兴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长兴芯创 | 本公司子公司 |
40 | 温岭芯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温岭芯科 | 本公司子公司 |
41 | 湖州东羿能源有限公司 | 湖州东羿 | 本公司子公司 |
42 | 绍兴上虞朝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虞朝晟 | 本公司子公司 |
43 | 海宁日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宁日力 | 本公司子公司 |
44 | 海宁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宁智博 | 本公司子公司 |
45 | 海盐智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盐智胜 | 本公司子公司 |
46 | 桐乡智逸新能源有限公司 | 桐乡智逸 | 本公司子公司 |
47 | 绍兴上虞智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虞智恒 | 本公司子公司 |
48 | 海宁交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宁交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49 | 海宁弘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宁弘力 | 本公司子公司 |
50 | 宜兴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宜兴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51 | 杭州临安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临安芯创 | 本公司子公司 |
52 | 天津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53 | 海宁弘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宁弘日 | 本公司子公司 |
54 | 嘉善智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嘉善智耀 | 本公司子公司 |
55 | 常熟绿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常熟绿泰 | 嘉善智耀子公司 |
56 | 嘉善优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嘉善优窑 | 嘉善智耀子公司 |
57 | 广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58 | 昆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昆山芯创 | 本公司子公司 |
59 | 安徽惠雅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惠雅 | 本公司子公司 |
60 | 常熟众智迅新能源有限公司 | 常熟众智迅 | 本公司子公司 |
61 | 揭阳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揭阳芯能 | 本公司子公司 |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
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金融工具的说明。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金融工具的说明。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金融工具的说明。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金融工具的说明。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金融工具的说明。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
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
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3 | 4.85 |
光伏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 | 3、5 | 4.75-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9.50-19.4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3、5 | 23.75-24.25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5 | 19.00-32.33 |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月) |
土地使用权 | 494、514、600 |
排污权 | 240 |
专利技术 | 93 |
管理软件 | 120 |
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
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从事自持光伏电站发电、光伏产品的销售及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等业务。
(1) 自持光伏电站发电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电力,取得客户付款凭证、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2) 光伏产品的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①内销产品在公司已根据合同或订单要求发货,取得客户付款凭证、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②外销产品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3) 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①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相关的组件、配件及服务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要求发出或提供完毕并取得客户确认,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②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协议生效后,根据约定的期限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
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国家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未对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未对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注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或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注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芯能微电网 | 20% |
芯能惠民 | 20% |
芯能售电 | 25% |
能发电子 | 2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伏电站按照电站项目分别核算收入成本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发布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文件,公司2020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2021年度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2.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2号)文件,芯能微电网公司及芯能惠民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09,156,676.52 | 16,530,131.84 |
其他货币资金 | 69,164,414.86 | 52,029,155.42 |
合计 | 178,321,091.38 | 68,559,287.2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755,616.58 | 1,312,804.03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4,755,616.58 | 1,312,804.03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4,755,616.58 | 1,312,804.03 |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9,006,335.40 |
1至2年 | 862,098.29 |
2至3年 | 56,304.2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88.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9,925,925.8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9,925,925.89 | 100.00 | 4,048,381.47 | 5.07 | 75,877,544.42 | 123,990,120.20 | 100.00 | 15,087,234.86 | 12.17 | 108,902,885.34 |
其中: | ||||||||||
合计 | 79,925,925.89 | / | 4,048,381.47 | / | 75,877,544.42 | 123,990,120.20 | / | 15,087,234.86 | / | 108,902,885.34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79,925,925.89 | 4,048,381.47 | 5.07 |
合计 | 79,925,925.89 | 4,048,381.47 | 5.07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合并增加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087,234.86 | -11,073,526.11 | 34,672.72 | 4,048,381.47 | |||
合计 | 15,087,234.86 | -11,073,526.11 | 34,672.72 | 4,048,381.47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0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国网浙江海宁市供电公司 | 5,286,401.92 | 6.61 | 264,320.10 |
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425,160.40 | 3.03 | 121,258.02 |
浙江联鑫板材科技有限公司 | 2,141,304.25 | 2.68 | 107,065.21 |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 1,889,955.45 | 2.36 | 94,497.77 |
浙江金汇纺织有限公司 | 1,775,696.04 | 2.22 | 118,795.02 |
小 计 | 13,518,518.06 | 16.90 | 705,936.12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135,293.74 | 4,923,542.57 |
合计 | 2,135,293.74 | 4,923,542.57 |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2,135,293.74 | ||
小 计 | 2,135,293.74 |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0,040,759.18 |
小 计 | 70,040,759.18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171,911.67 | 96.19 | 2,970,631.76 | 95.63 |
1至2年 | 165,378.91 | 3.81 | 135,902.66 | 4.37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4,337,290.58 | 100.00 | 3,106,534.42 | 100.00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浙江中新毛纺织有限公司 | 389,180.72 | 8.97 |
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 282,240.00 | 6.51 |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 280,471.67 | 6.47 |
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239,409.92 | 5.52 |
福建三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7,280.15 | 5.47 |
小 计 | 1,428,582.46 | 32.9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568,769.70 | 9,293,236.09 |
合计 | 8,568,769.70 | 9,293,236.0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024,790.21 |
1至2年 | 1,000.00 |
2至3年 | 6,804,45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958,000.00 |
4至5年 | 858,795.00 |
5年以上 | 143,030.00 |
合计 | 12,790,065.21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680,275.00 | 3,911,575.00 |
应收政府款项 | ||
应收暂付款 | 10,109,790.21 | 10,013,352.29 |
其他 | 0.00 | 58,204.12 |
合计 | 12,790,065.21 | 13,983,131.4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3,627.82 | 20,300.00 | 4,635,967.50 | 4,689,895.32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0.00 | 5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680,445.00 | 680,445.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338.31 | 660,195.00 | -1,146,456.50 | -500,599.81 |
本期合并增加 | 32,000.00 | 32,000.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51,239.51 | 100.00 | 4,169,956.00 | 4,221,295.51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10,000,000.00 | [注1] | 78.19 | 5,000,000.00 |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700,000.00 | [注2] | 5.47 | 260,000.00 |
台州市鼎正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500,000.00 | 4-5年 | 3.91 | 400,000.00 |
江苏中关村嘉拓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3.91 | 25,000.00 |
台州市永锦达包装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350,000.00 | 4-5年 | 2.74 | 280,000.00 |
合计 | / | 12,050,000.00 | / | 94.22 | 5,965,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857,062.84 | 7,857,062.84 | 9,166,772.71 | 605,329.91 | 8,561,442.80 | |
在产品 | 1,038,685.86 | 1,038,685.86 | ||||
库存商品 | 75,344,879.17 | 28,666.40 | 75,316,212.77 | 40,711,071.46 | 51,821.78 | 40,659,249.68 |
周转材料 | 567,915.73 | 567,915.73 | 485,229.77 | 485,229.77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851,678.68 | 851,678.68 | ||||
委托加工物件 | 5,201,662.85 | 5,201,662.85 | ||||
合计 | 89,823,199.27 | 28,666.40 | 89,794,532.87 | 51,401,759.80 | 657,151.69 | 50,744,608.11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05,329.91 | 605,329.91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51,821.78 | 23,155.38 | 28,666.40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657,151.69 | 628,485.29 | 28,666.4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47,385.50 | 2,369.28 | 45,016.22 | |||
合计 | 0 | 47,385.50 | 2,369.28 | 45,016.22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单项计提 | ||||
按组合计提 | 2,369.28 | 2,369.28 | ||
合计 | 2,369.28 | 2,369.2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192,013,072.56 | 198,047,322.47 |
合计 | 192,013,072.56 | 198,047,322.47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954,135.01 | 5,485,844.98 | 20,439,979.9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4,954,135.01 | 5,485,844.98 | 20,439,979.9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097,592.42 | 1,115,455.16 | 7,213,047.5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3,051.58 | 54,858.42 | 417,910.00 | |
(1)计提或摊销 | 363,051.58 | 54,858.42 | 417,91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460,644.00 | 1,170,313.58 | 7,630,957.5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493,491.01 | 4,315,531.40 | 12,809,022.4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856,542.59 | 4,370,389.82 | 13,226,932.4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69,498,984.68 | 2,264,657,090.5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369,498,984.68 | 2,264,657,090.57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光伏电站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57,903,975.44 | 355,177,291.30 | 11,144,598.20 | 2,470,554,380.09 | 10,371,824.81 | 2,905,152,069.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346.54 | 4,320,246.07 | 4,560,298.86 | 173,660,861.57 | 48,656.62 | 182,675,409.66 |
(1)购置 | 1,769,911.53 | 4,560,298.86 | 27,538,130.91 | 48,656.62 | 33,916,997.9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5,346.54 | 2,550,334.54 | 95,246,369.99 | 97,882,051.0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50,876,360.67 | 50,876,360.6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48,734.01 | 1,648,734.01 | ||||
(1)处置或报废 | 1,648,734.01 | 1,648,734.01 | ||||
4.期末余额 | 57,989,321.98 | 357,848,803.36 | 15,704,897.06 | 2,644,215,241.66 | 10,420,481.43 | 3,086,178,745.4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980,786.72 | 269,512,845.51 | 9,480,981.63 | 307,358,866.24 | 8,872,834.34 | 617,206,314.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97,864.50 | 7,832,834.79 | 428,666.79 | 67,551,687.67 | 181,688.41 | 77,492,742.16 |
(1)计提 | 1,497,864.50 | 7,832,834.79 | 428,666.79 | 62,392,851.75 | 181,688.41 | 72,333,906.24 |
(2)企业合并增加 | 5,158,835.92 | 5,158,835.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07,960.62 | 1,307,960.62 | ||||
(1)处置或报废 | 1,307,960.62 | 1,307,960.62 | ||||
4.期末余额 | 23,478,651.22 | 276,037,719.68 | 9,909,648.42 | 374,910,553.91 | 9,054,522.75 | 693,391,095.9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3,288,664.83 | 23,288,664.8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3,288,664.83 | 23,288,664.8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510,670.76 | 58,522,418.85 | 5,795,248.64 | 2,269,304,687.75 | 1,365,958.68 | 2,369,498,984.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923,188.72 | 62,375,780.96 | 1,663,616.57 | 2,163,195,513.85 | 1,498,990.47 | 2,264,657,090.57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7,043,896.85 | 8,174,369.93 | 8,869,526.92 | ||
机器设备 | 307,815,710.81 | 250,016,051.58 | 23,288,664.83 | 34,510,994.40 | |
运输工具 | 347,601.66 | 337,173.56 | 10,428.10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2,579,257.60 | 2,501,879.91 | 77,377.69 | ||
小计 | 327,786,466.92 | 261,029,474.98 | 23,288,664.83 | 43,468,327.11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465,394.56 | 2,548,265.99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2,465,394.56 | 2,548,265.9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自建光伏电站 | 12,465,394.56 | 12,465,394.56 | 2,548,265.99 | 2,548,265.99 | ||
合计 | 12,465,394.56 | 12,465,394.56 | 2,548,265.99 | 2,548,265.99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污水管道改造工程 | 85,346.54 | 85,346.54 | 自有资金 | |||||||||
设备安装工程 | 34,786.24 | 2,546,456.17 | 2,550,334.54 | 30,907.87 | 自有资金 |
自建光伏电站 | 2,513,479.75 | 105,167,376.93 | 95,246,369.99 | 12,434,486.69 | 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来源 | |||||||
合计 | 2,548,265.99 | 107,799,179.64 | 97,882,051.07 | 12,465,394.56 | / | / | / | /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 | 排污权 | 管理软件 | 合计 |
技术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237,077.26 | 350,000.00 | 2,283,150.00 | 2,903,525.85 | 20,773,753.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09.09 | 2,609.09 | ||||
(1)购置 | 2,609.09 | 2,609.0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237,077.26 | 350,000.00 | 2,283,150.00 | 2,906,134.94 | 20,776,362.2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746,528.65 | 350,000.00 | 1,155,371.31 | 1,339,871.70 | 6,591,771.6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7,004.60 | 57,078.75 | 206,682.58 | 430,765.93 | ||
(1)计提 | 167,004.60 | 57,078.75 | 206,682.58 | 430,765.9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913,533.25 | 350,000.00 | 1,212,450.06 | 1,546,554.28 | 7,022,537.59 |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323,544.01 | 1,070,699.94 | 1,359,580.66 | 13,753,824.6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490,548.61 | 1,127,778.69 | 1,563,654.15 | 14,181,981.45 |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
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预付1年以上屋顶租赁费 | 20,611,314.27 | 61,739.43 | 612,465.39 | 20,060,588.31 | |
融资服务费 | 8,768,085.15 | 0 | 839,323.98 | 7,928,761.17 |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用 | 288,827.98 | 0 | 11,711.28 | 277,116.70 | |
其他 | 39,886.79 | 33,663.37 | 5,814.66 | 67,735.50 | |
合计 | 29,708,114.19 | 95,402.80 | 1,469,315.31 | 28,334,201.6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16,799.21 | 32,519.89 | 11,225,602.33 | 1,683,840.3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长期资产计税基础差异 | 101,610,811.32 | 15,241,621.70 | 94,376,784.03 | 14,156,517.61 |
递延收益 | 6,058,305.95 | 908,745.90 | 6,381,997.97 | 957,299.69 |
预计负债 | 5,262,707.73 | 789,406.16 | 5,262,707.73 | 789,406.16 |
合计 | 113,148,624.21 | 16,972,293.65 | 117,247,092.06 | 17,587,063.8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 | 857,955.07 | 128,693.26 | 788,537.00 | 118,280.55 |
合计 | 857,955.07 | 128,693.26 | 788,537.00 | 118,280.5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2,887,895.50 | 13,692,555.11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12,887,895.50 | 13,692,555.1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165,887.73 | 165,887.73 | 43,000.00 | 43,000.00 | ||
合计 | 165,887.73 | 165,887.73 | 43,000.00 | 43,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20,035,525.00 | 22,035,090.00 |
保证借款 | 61,332,772.93 | 31,299,843.75 |
信用借款 | 0.00 | 1,001,943.84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13,519,575.00 | |
合计 | 94,887,872.93 | 54,336,877.59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41,703,103.32 | 91,476,162.33 |
合计 | 141,703,103.32 | 91,476,162.3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采购等经营性款项 | 36,631,913.98 | 42,003,208.73 |
长期资产购置款项 | 6,887,475.97 | 12,622,848.95 |
合计 | 43,519,389.95 | 54,626,057.68 |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商品款 | ||
房屋租赁费 | 107,118.23 | 163,148.54 |
合计 | 107,118.23 | 163,148.5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商品款 | 151,459.18 | 5,438,976.09 |
合计 | 151,459.18 | 5,438,976.09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862,890.39 | 18,416,348.27 | 24,548,314.83 | 3,730,923.8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29,100.09 | 721,312.71 | 107,787.38 | |
三、辞退福利 | 10,000.00 | 10,0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9,862,890.39 | 19,255,448.36 | 25,279,627.54 | 3,838,711.21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656,578.99 | 16,043,377.06 | 22,118,348.65 | 3,581,607.40 |
二、职工福利费 | 1,194,139.47 | 1,194,139.47 | ||
三、社会保险费 | 84,944.80 | 561,177.19 | 575,294.56 | 70,827.4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4,944.80 | 526,543.68 | 544,691.10 | 66,797.38 |
工伤保险费 | 34,477.36 | 30,447.31 | 4,030.05 | |
生育保险费 | 156.15 | 156.15 | ||
四、住房公积金 | 81,277.00 | 608,044.00 | 610,832.00 | 78,489.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0,089.60 | 9,610.55 | 49,700.15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9,862,890.39 | 18,416,348.27 | 24,548,314.83 | 3,730,923.83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00,539.00 | 696,468.42 | 104,070.58 | |
2、失业保险费 | 28,561.09 | 24,844.29 | 3,716.8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829,100.09 | 721,312.71 | 107,787.3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96,777.59 | 1,874,597.14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878,310.37 | 8,327,585.74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774.43 | 111,423.54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204,876.84 | 222,904.48 |
房产税 | 398,578.11 | |
教育费附加 | 11,903.33 | 47,752.94 |
地方教育附加 | 7,935.55 | 31,835.30 |
印花税 | 28,679.48 | 34,344.46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83.30 | |
合计 | 4,556,340.89 | 11,049,021.71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600.00 | 1,800.00 |
其他应付款 | 1,000,710.34 | 1,078,452.25 |
合计 | 1,003,310.34 | 1,080,252.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600.00 | 1,800.00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2,600.00 | 1,8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结算尚未支付的经营款项 | 591,830.30 | |
应付暂收款 | 74,757.84 | 50,849.90 |
保证金 | 919,025.00 | 431,525.00 |
其他 | 6,927.50 | 4,247.05 |
合计 | 1,000,710.34 | 1,078,452.25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6,106,698.63 | 207,466,575.99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196,106,698.63 | 207,466,575.9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19,689.70 | 665,744.11 |
合计 | 19,689.70 | 665,744.1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53,237,439.95 | 109,876,489.51 |
信用借款 | ||
质押、抵押及保证借款 | 274,541,569.31 | 211,927,248.40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618,271,331.07 | 485,702,388.03 |
合计 | 946,050,340.33 | 807,506,125.94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442,750.74 | 347,044.25 |
合计 | 442,750.74 | 347,044.25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专项研发经费 | 1,200,000.00 | 767,419.30 | 432,580.70 |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费 |
工业互联网平台测试床建设”项目经费 | 347,044.25 | 892,160.00 | 1,229,034.21 | 10,170.04 | 2019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工业互联网平台测试床建设”项目 |
合计 | 347,044.25 | 2,092,160.00 | 1,996,453.51 | 442,750.74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5,394,864.04 | 5,394,864.04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5,394,864.04 | 5,394,864.04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5,076,568.30 | 565,522.56 | 14,511,045.74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15,076,568.30 | 565,522.56 | 14,511,045.74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温岭市大型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 | 7,376,265.26 | 202,611.96 | 7,173,653.30 | 与资产相关 |
海宁市建材商贸城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补助 | 5,500,000.23 | 199,999.98 | 5,300,000.25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补助 | 596,937.74 | 52,427.04 | 544,510.70 | 与资产相关 | |||
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 | 590,000.21 | 19,999.98 | 570,000.23 | 与资产相关 | |||
生产性投入补助 | 285,060.00 | 71,265.00 | 213,795.00 | 与资产相关 | |||
温岭市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助 | 728,304.86 | 19,218.60 | 709,086.26 | 与资产相关 | |||
小计 | 15,076,568.30 | 565,522.56 | 14,511,045.74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
股本溢价 | 715,350,561.09 | 715,350,561.09 | ||
合计 | 715,350,561.09 | 715,350,561.09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6,345,572.58 | 36,345,572.58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6,345,572.58 | 36,345,572.58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0,582,961.49 | 207,592,504.1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80,582,961.49 | 207,592,504.1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0,102,337.50 | 80,886,043.1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895,585.81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5,000,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5,685,298.99 | 280,582,961.49 |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6,962,631.56 | 92,518,315.57 | 229,287,114.82 | 121,739,095.33 |
其他业务 | 5,848,215.67 | 7,027,249.34 | 1,727,272.48 | 1,530,424.74 |
合计 | 212,810,847.23 | 99,545,564.91 | 231,014,387.30 | 123,269,520.07 |
合同分类 | 光伏发电 | 光伏产品 | 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91,212,070.07 | 11,545,761.41 | 3,377,433.99 | 827,366.09 | 206,962,631.56 |
境外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商品(在某一时点转让) | 191,212,070.07 | 11,545,761.41 | 1,956,548.76 | 827,366.09 | 205,541,746.33 |
服务(在某一时段内提供) | 1,420,885.23 | 1,420,885.23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91,212,070.07 | 11,545,761.41 | 3,377,433.99 | 827,366.09 | 206,962,631.56 |
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6,104,720.20元。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8,886.63 | 3,923.72 |
教育费附加 | 25,237.12 | 1,673.81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017.66 | 87,148.35 |
土地使用税 | 300.00 | |
车船使用税 | 9,783.84 | 9,453.84 |
印花税 | 140,182.22 | 108,936.23 |
地方教育附加 | 16,824.75 | 1,115.93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26,677.88 | |
合计 | 252,232.22 | 238,929.7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宣传费 | 24,596.00 | 27,497.03 |
职工薪酬 | 181,403.42 | 318,443.23 |
运杂费 | 280,412.06 | 947,007.59 |
其他 | 846.98 | 130,408.71 |
合计 | 487,258.46 | 1,423,356.5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200,053.74 | 10,358,362.75 |
折旧及摊销费 | 8,615,621.36 | 15,306,788.05 |
办公经费 | 3,654,085.69 | 4,041,588.71 |
业务招待费 | 1,042,479.70 | 568,634.05 |
中介服务费 | 314,254.30 | 1,686,936.61 |
保险费 | 3,288,217.08 | 2,388,376.69 |
其他 | 263,070.87 | 721,659.14 |
合计 | 25,377,782.74 | 35,072,346.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材料 | 256,175.72 | 2,457,836.57 |
职工薪酬 | 2,869,102.72 | 5,126,951.46 |
折旧及摊销费 | 67,973.98 | 101,228.54 |
燃料与动力费用 | 4,363.86 | 22,342.03 |
委外开发及专业服务费用 | 977,164.00 | |
其他费用 | 348,318.41 | 213,134.99 |
合计 | 4,523,098.69 | 7,921,493.5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4,763,881.29 | 30,734,152.11 |
减:利息收入 | -1,518,811.27 | -1,255,428.31 |
汇兑净损益 | 201.20 | -140,971.83 |
其他 | 934,480.50 | 826,750.99 |
合计 | 34,179,751.72 | 30,164,502.9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565,522.56 | 538,764.75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540,850.70 | 26,646,300.63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8,532.33 | 134,971.67 |
合计 | 4,154,905.59 | 27,320,037.0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1.79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4,848.38 | 24,059.91 |
合计 | -264,880.17 | 24,059.91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9,418.08 | 428,460.00 |
合计 | 69,418.08 | 428,46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坏账损失 | 11,576,495.20 | 1,759,610.65 |
合计 | 11,576,495.20 | 1,759,610.65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315,994.63 | -1,623,069.54 |
工程物资处置收益 | ||
合计 | -315,994.63 | -1,623,069.5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900.00 | ||
赔、罚款收入 | 510,726.73 | 138,133.34 | 510,726.73 |
其他 | 87,691.19 | 62,367.56 | 87,691.19 |
合计 | 598,417.92 | 201,400.90 | 598,417.9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40,000.00 | 300,000.00 | 140,000.00 |
赔、罚款支出 | 89,493.21 | 89,493.21 | |
无法收回的款项 | 96,552.01 | 96,552.01 | |
其他 | 2,688.58 | 464,801.15 | 2,688.58 |
合计 | 328,733.80 | 764,801.15 | 328,733.8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207,266.32 | 3,136,743.3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25,182.86 | 4,414,709.36 |
合计 | 3,832,449.18 | 7,551,452.6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3,934,786.6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336,885.6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0,212.2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58,494.7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432,623.2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0,315.05 |
按母公司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590,218.02 |
非应税收入或加计扣除等纳税调减的影响的影响 | 336,857.44 |
所得税费用 | 3,832,449.1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46,347,808.19 | 115,540,561.18 |
收到政府补助 | 4,433,034.45 | 31,099,874.64 |
收到专项研发经费 | 1,200,000.00 | 792,000.00 |
收到资金往来款 | 0 | |
利息收入 | 1,518,811.27 | 1,255,428.31 |
收到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保证金 | 643,900.00 | 91,446.32 |
赔罚款收入 | 3,342,684.31 | |
其他 | 126,110.64 | 1,411,779.37 |
收到增量留抵税退回款 | 5,903,628.40 | 5,301,372.14 |
合计 | 63,515,977.26 | 155,492,461.9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64,901,035.29 | 142,555,742.09 |
归还子公司原股东往来款 | 0 | 29,800,000.00 |
销售费用中的付现支出 | 305,855.04 | 1,104,913.33 |
管理费用中的付现支出 | 9,719,513.27 | 13,077,393.64 |
研发费用中的付现支出 | 1,266,561.66 | |
支付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保证金 | 1,182,900.00 | 9,011.11 |
其他 | 1,464,662.64 | 1,755,088.31 |
合计 | 78,840,527.90 | 188,302,148.4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融资租赁款 | ||
支付初存目的为筹资活动的质押定期存单 | ||
支付借款保证金 | ||
支付融资服务费 | 5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0,102,337.50 | 52,718,483.5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576,495.20 | -1,759,610.65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2,751,816.24 | 67,432,230.2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430,765.93 | 478,889.8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69,315.31 | 1,478,354.0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5,994.63 | 1,623,069.5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9,418.08 | -428,46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4,764,082.49 | 30,954,280.6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4,880.17 | -24,059.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4,770.15 | 4,350,440.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412.71 | 64,269.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5,470,950.43 | -204,345,336.1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876,186.61 | 4,380,813.8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7,985,971.21 | 71,621,801.5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469,669.24 | 28,545,165.8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9,256,231.26 | 92,433,989.6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0,466,276.82 | 102,505,561.5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8,789,954.44 | -10,071,571.8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1,300,000.00 |
其中:嘉善智耀公司 | 16,800,000.00 |
海宁弘日公司 | 4,5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3,819,083.15 |
其中:嘉善智耀公司 | 8,473,340.04 |
海宁弘日公司 | 5,345,743.11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嘉善智耀公司 | |
海宁弘日公司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7,480,916.8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9,256,231.26 | 20,466,276.82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9,156,676.52 | 16,530,131.8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99,554.74 | 3,936,144.98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256,231.26 | 20,466,276.8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020年半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92,433,989.69元,2020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187,377,993.67元,差额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其他货币资金94,944,003.98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906.49 |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547.46万元、保函保证金119.85万元,以及项目保证金239.18万元。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180,892.44 | 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无形资产 | 1,123.02 | 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投资性房地产 | 622.03 | 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合计 | 189,543.98 |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20 | 6.4601 | 20.67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8.83 | 6.4601 | 186.24 |
欧元 | 1,293.09 | 7.6862 | 9,938.95 |
港币 |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温岭市大型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 | 202,611.96 | 其他收益 | 202,611.96 |
光电一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补助 | 199,999.98 | 其他收益 | 199,999.98 |
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补助 | 52,427.04 | 其他收益 | 52,427.04 |
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 | 19,999.98 | 其他收益 | 19,999.98 |
生产性投入补助 | 71,265.00 | 其他收益 | 71,265.00 |
温岭市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助 | 19,218.60 | 其他收益 | 19,218.60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资金 | 3,522,850.70 | 其他收益 | 3,522,850.70 |
知识产权专项奖励 | 18,000.00 | 其他收益 | 18,000.00 |
项 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摊销 | 期末递延收益 | 本期摊销列报项目 | 文件依据 |
浙江芯能海宁市建材商贸城光电一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 | 5,500,000.23 | 199,999.98 | 5,300,000.25 | 其他收益 | 根据财政部财建〔2012〕995号文件 | |
生产性投入补助 | 285,060.00 | 71,265.00 | 213,795.00 | 其他收益 | 根据海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海开发委〔2011〕25号文件 | |
收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 | 596,937.74 | 52,427.04 | 544,510.70 | 其他收益 | 根据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省工业与信息 |
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部分) | 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文件 | |||||
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 | 590,000.21 | 19,999.98 | 570,000.23 | 其他收益 | 根据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海财发﹝2015﹞57号等文件 | |
企业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资金 | 1,582,288.88 | 47,232.48 | 1,535,056.40 | 其他收益 |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温岭市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 | |
企业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资金(第四批) | 4,351,423.20 | 117,081.60 | 4,234,341.60 | 其他收益 |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温岭市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 | |
企业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资金(东音一期) | 1,442,553.18 | 38,297.88 | 1,404,255.30 | 其他收益 |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温岭市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 | |
温岭市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助(松川仪表) | 150,031.47 | 4,000.86 | 146,030.61 | 其他收益 | 根据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财政局温发改能源〔2017〕182号等文件 | |
瑞丰五福项目 | 578,273.39 | 15,217.74 | 563,055.65 | 其他收益 | 根据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财政局温发改能源〔2017〕182号等文件 | |
小计 | 15,076,568.30 | 565,522.56 | 14,511,045.74 |
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文件依据 |
浙江美力汽车弹簧有限公司分布式项目 | 33,500.00 | 其他收益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海财预〔2021〕21号《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0年四季度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的通知》 |
锦达新材料、巨星工具、森腾科技、茸创压铸、誉强纺织、新亚林玻璃、锦豫纺织、凯澳新材料、汉林沙发、亦阳新材料、人民政府、海宏新材料、鸿翔环境、农副批发市场、兄弟家具、长宇镀铝、纺织机械、敦奴联合、锦达膜材料等分布式项目 | 376,900.00 | 其他收益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海财预〔2021〕21号《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0年四季度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的通知》 |
巨星工具、森腾科技、茸创压铸、誉强纺织、新亚林玻璃、锦豫纺织、凯澳新材料、汉林沙发、亦阳新材料、人民政府、海宏新材料、鸿翔环境、农副批发市场、兄弟家具等分布式项目 | 222,300.00 | 其他收益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海财预〔2021〕21号《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0年四季度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的通知》 |
火星人厨具分布式项目 | 118,000.00 | 其他收益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海财预〔2021〕21号《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0年四季度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的通知》 |
海宁市华升包装、浙江钜成新材料、浙江欧耐力新材料、兴三星云科技等分布式项目 | 106,500.00 | 其他收益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海财预〔2021〕21号《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0年四季度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的通知》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资金 | 199,223.00 | 其他收益 |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资金 | 290,380.00 | 其他收益 | |
飞利浦、华祥纺织、翔阳金属等分布式项目 | 910,400.00 | 其他收益 |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嘉开财【2021】95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嘉 |
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 |||
中顺纸业分布式项目 | 318,493.00 | 其他收益 | 嘉兴港区管委会嘉港区〔2015〕48号第二十一条嘉兴港区鼓励大众创业创新 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若干财政政策 |
知识产权专项奖励 | 18,000.00 | 其他收益 |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桐乡市财政局桐市监2021(56)号文件《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桐乡市知识产权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
希卡姆、景兴纸业、景兴包装、纳特汽车等分布式项目 | 295,717.30 | 其他收益 | 平财企【2021】24号《关于下达平湖市2020年第三、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的通知》 |
盾安轻合金、盾安禾田、盾安智控等分布式项目 | 152,711.40 | 其他收益 | 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诸政发[2014]43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 |
盾安轻合金、盾安禾田、盾安智控等分布式项目 | 52,811.40 | 其他收益 | 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诸政发[2014]43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 |
盾安轻合金、盾安禾田、盾安智控等分布式项目 | 115,700.00 | 其他收益 | 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诸政发[2014]43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 |
盾安轻合金、盾安禾田、盾安智控等分布式项目 | 112,958.20 | 其他收益 | 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诸政发[2014]43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 |
盾安轻合金、盾安禾田、盾安智控等分布式项目 | 58,481.20 | 其他收益 | 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诸政发[2014]43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 |
盾安轻合金、盾安禾田、盾安智控等分布式项目 | 70,973.20 | 其他收益 | 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诸政发[2014]43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 |
盾安轻合金、盾安禾田、盾安智控等分布式项目 | 87,802.00 | 其他收益 | 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诸政发[2014]43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 |
小计 | 3,540,850.70 |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嘉善智耀 | 2021年1月25日 | 16,800,000.00 | 100.00 | 股权受让 | 2021年1月25日 | 能够控制被购买方的财务、经营政策的控制权并从中获取利益 | 2,530,241.64 | 303,317.02 |
海宁弘日 | 2021年1月25 日 | 4,500,000.00 | 100.00 | 股权受让 | 2021年1月25日 | 能够控制被购买方的财务、经营政策的控制权并从中获取利益 | 929,440.02 | 128,862.52 |
安徽惠雅 | 2021年5月28日 | 0 | 100.00 | 股权受让 | 2021年5月28日 | 能够控制被购买方的财务、经营政策的控制权并从中获取利益 | 0 | 0 |
常熟众智迅 | 2021年5月10日 | 0 | 100.00 | 股权受让 | 2021年5月10日 | 能够控制被购买方的财务、经营政策的控制权并从中获取利益 | 0 | 0 |
合并成本 | 嘉善智耀 |
--现金 | 16,8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16,8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6,800,000.0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 | 海宁弘日 |
--现金 | 4,5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4,5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4,500,000.0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 | 安徽惠雅 |
--现金 | 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 | 常熟众智迅 |
--现金 | 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011号)和(浙正评字〔2021〕012号)为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其中嘉善智耀公司在被收购前,分别于2018年10月25日和2019年4月29日,收购嘉善优窑公司100%股权和常熟绿泰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2018年10月,嘉善智耀收购嘉善优窑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2019年4月,嘉善智耀收购常熟绿泰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2021年5月,本公司分别收购安徽惠雅公司和常熟众智迅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嘉善智耀公司 | 海宁弘日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69,832,031.97 | 64,360,563.66 | 24,497,756.70 | 23,268,100.25 |
货币资金 | 8,473,340.04 | 8,473,340.04 | 5,345,743.11 | 5,345,743.11 |
应收款项 | 460,908.82 | 460,908.82 | 197,872.88 | 197,872.88 |
其他应收款 | 128,000.00 | 128,000.00 | ||
存货 | 1,366,892.57 | 1,366,892.57 | ||
其他流动资产 | 4,616,519.62 | 4,616,519.62 | 802,212.07 | 802,212.07 |
固定资产 | 54,786,370.92 | 49,314,902.61 | 18,151,928.64 | 16,922,272.19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53,032,031.97 | 53,032,031.97 | 19,997,756.70 | 19,997,756.70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52,990,420.43 | 52,990,420.43 | 19,996,966.50 | 19,996,966.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应交税费 | 41,611.54 | 41,611.54 | 790.20 | 790.20 |
其他应付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净资产 | 16,800,000.00 | 11,328,531.69 | 4,500,000.00 | 3,270,343.5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16,800,000.00 | 11,328,531.69 | 4,500,000.00 | 3,270,343.55 |
安徽惠雅公司 | 常熟众智迅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0 | 0 | 0 | 0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0 | 0 | 0 | 0 |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广州芯能 | 投资设立 | 2021年2月 | 340.00[注1] | 100.00% |
昆山芯创 | 投资设立 | 2021年3月 | [注2] | 100.00% |
揭阳芯能 | 投资设立 | 2021年5月 | [注3] | 100.00% |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能发电子 | 桐乡市 | 桐乡市 | 综合类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芯能微电网 | 海宁市 | 海宁市 | 综合类 | 10.00 | 90.00 | 设立 |
嘉兴科洁 | 嘉兴市 | 嘉兴市 | 综合类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嘉兴科联 | 嘉兴市 | 嘉兴市 | 综合类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嘉善科洁 | 嘉善县 | 嘉善县 | 综合类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桐乡科联 | 桐乡市 | 桐乡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上虞芯能 | 绍兴市 | 绍兴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海宁茂隆 | 海宁市 | 海宁市 | 综合类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平湖芯能 | 平湖市 | 平湖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衢州芯能 | 衢州市 | 衢州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台州芯能 | 台州市 | 台州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芜湖芯能 | 芜湖市 | 芜湖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嘉兴芯能 | 嘉兴市 | 嘉兴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德清芯能 | 德清县 | 德清县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三门芯能 | 三门县 | 三门县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杭州科洁 | 杭州市 | 杭州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湖州科洁 | 湖州市 | 湖州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淮安科洁 | 淮安市 | 淮安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宁波芯能 | 宁波市 | 宁波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杭州芯能 | 杭州市 | 杭州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芯能售电[注] | 海宁市 | 海宁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温岭芯能 | 温岭市 | 温岭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芯能惠民 | 海宁市 | 海宁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岱山芯创 | 舟山市 | 舟山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临海芯能 | 临海市 | 临海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乍浦芯创 | 平湖市 | 平湖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义乌芯能 | 义乌市 | 义乌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诸暨芯能 | 诸暨市 | 诸暨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台州科联[注] | 台州市 | 台州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海门科洁 | 海门市 | 海门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九江芯能 | 九江市 | 九江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彭泽芯创 | 彭泽县 | 彭泽县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湖州科联 | 湖州市 | 湖州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天台芯能 | 天台县 | 天台县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宁波科联 | 宁波市 | 宁波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兰溪芯能 | 兰溪市 | 兰溪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台州智睿 | 台州市 | 台州市 | 综合类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三门智睿 | 三门县 | 三门县 | 综合类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长兴芯创 | 湖州市 | 湖州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温岭芯科 | 台州市 | 台州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湖州东羿 | 湖州市 | 湖州市 | 综合类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虞朝晟 | 绍兴市 | 绍兴市 | 综合类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宁日力 | 海宁市 | 海宁市 | 综合类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宁智博 | 海宁市 | 海宁市 | 综合类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盐智胜 | 海盐县 | 海盐县 | 综合类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桐乡智逸 | 桐乡市 | 桐乡市 | 综合类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虞智恒 | 绍兴市 | 绍兴市 | 综合类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宁交能 | 海宁市 | 海宁市 | 综合类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宁弘力 | 海宁市 | 海宁市 | 综合类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宜兴芯能 | 宜兴市 | 宜兴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临安芯创 | 杭州市 | 杭州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天津芯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海宁弘日 | 海宁市 | 海宁市 | 综合类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嘉善智耀 | 嘉善县 | 嘉善县 | 综合类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芯能 | 广州市 | 广州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昆山芯创[注] | 昆山市 | 昆山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
安徽惠雅[注] | 合肥市 | 合肥市 | 综合类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常熟众智迅[注] | 常熟市 | 常熟市 | 综合类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揭阳芯能[注] | 揭阳市 | 揭阳市 | 综合类 | 100.00 | 设立 |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应收账款、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应收款项融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其他应收款、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合同资产之说明。
2.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16.90%(2020年12月31日:58.51%)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金融负债 | |||||
银行借款 | 1,237,044,911.89 | 1,458,371,932.31 | 357,787,097.53 | 496,999,083.31 | 603,585,751.46 |
应付票据 | 141,703,103.32 | 141,703,103.32 | 141,703,103.32 | ||
应付账款 | 43,519,389.95 | 43,519,389.95 | 43,519,389.95 | ||
其他应付款 | 1,003,310.34 | 1,003,310.34 | 1,003,310.34 | ||
长期应付款 | 442,750.74 | 442,750.74 | 442,750.74 | ||
小 计 | 1,423,713,466.24 | 1,645,040,486.66 | 544,455,651.88 | 496,999,083.31 | 603,585,751.46 |
项 目 | 期初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金融负债 | |||||
银行借款 | 1,069,309,579.52 | 1,253,405,758.80 | 319,675,151.55 | 456,219,750.44 | 477,510,856.81 |
应付票据 | 91,476,162.33 | 91,476,162.33 | 91,476,162.33 | ||
应付账款 | 54,626,057.68 | 54,626,057.68 | 54,626,057.68 | ||
其他应付款 | 1,080,252.25 | 1,080,252.25 | 1,080,252.25 | ||
长期应付款 | 347,044.25 | 347,044.25 | 347,044.25 | ||
小 计 | 1,216,839,096.03 | 1,400,935,275.31 | 467,204,668.06 | 456,219,750.44 | 477,510,856.81 |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493,952,813.00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597,014,746.44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其他之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55,616.58 | 10,000,000.00 | 14,755,616.5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755,616.58 | 10,000,000.00 | 14,755,616.58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4,755,616.58 | 10,000,000.00 | 14,755,616.58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
应收票据 | 2,135,293.74 | 2,135,293.7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755,616.58 | 12,135,293.74 | 16,890,910.32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1,682,697.40 | 85,464.80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975,935.40 | 680,521.80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张利忠[注] | 200,275.58 | 2019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7日 | 2024年4月22日至2028年6月30日 | 否 |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 | 3,125.00 | 2021年3月5日 | 2022年3月4日 | 否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82.57 | 379.08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425,160.40 | 121,258.02 | 448,668.14 | 22,433.41 |
小计 | 2,425,160.40 | 121,258.02 | 448,668.14 | 22,433.41 |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根据芯能惠民公司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农商银行)于2017年4月签订的银企战略合作协议,由海宁农商银行向芯能惠民公司推广的符合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条件的客户提供信贷服务、结算和其他金融服务,同时芯能惠民公司在海宁农商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若因芯能惠民公司安装质量、产品质量等问题给海宁农商银行带来损失的,海宁农商银行可优先从该保证金账户中扣款。另外,协议中规定该保证金账户日均存款余额不低于前述客户贷款日均余额的20%,最高为500.00万元,其中首期保证金为100.00万元,2018年存入140.00万元。上期因有客户贷款逾期未还(非安装质量、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海宁农商银行从芯能惠民公司保证金账户直接扣除逾期金额8,194.25元,本期公司已从客户处收回全部逾期款项。截至2021年6月30日,芯能惠民公司保证金账户余额239.18万元。
2. 根据公司与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京运通)和浙江大明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玻璃)于2015年7月签订的三方协议,平湖京运通使用大明玻璃的厂房屋顶建造分布式光伏电站,由公司受让大明玻璃25年租赁期内的租金债权共计1,700.00万元,同时在租赁期内按大明玻璃实际消耗的发电量比例享受向平湖京运通收取租金的权利。截至2021年6月30日,剩余租金债权为1,362.18万元。
3.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开立银行保函作为公司与温州翔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的质量保证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失效的保函金额共计1,198,486.81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21年7月,公司受让自然人嵊州煜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金华煜能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金华煜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7月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 2021年7月12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韶关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对其履行出资。
3、张佳颖系张利忠、张文娟之女、张震豪之妹,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2021年7月13日,张佳颖女士,买入公司股票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夫妇及其子张震豪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佳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0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12%。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业务、光伏产品业务及光伏发电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光伏发电 | 光伏产品 | 分布式光伏项目及应用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91,212,070.07 | 11,545,761.41 | 3,377,433.99 | 827,366.09 | 206,962,631.56 | |
主营业务成本 | 76,390,529.56 | 12,739,442.22 | 2,796,103.64 | 592,240.15 | 92,518,315.57 |
1. 2021年1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分别以现金1,680.00万、450.00万受让自然人李婕琅及许新琴持有的嘉善智耀公司、自然人张超持有的海宁弘日公司100%股权。上述公司已于2021年1月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支付上述股权受让款。
2018年10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嘉善智耀公司以现金1.00元受让嘉兴优尚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嘉善优窑公司100%股权。嘉善优窑公司已于2018年11月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4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嘉善智耀公司以现金30万元受让光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常熟绿泰公司100%股权。常熟绿泰公司已于2019年5月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 2021年5月20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0元受让自然人葛敬森及郝祥林持有的安徽慧雅公司100%股权。安徽慧雅公司已于2021年5月2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 2021年1月15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0元受让苏州云捷普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常熟众智讯公司100%股权。常熟众智讯公司已于2020年5月10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43,289,931.51 |
1至2年 | 21,088,768.39 |
2至3年 | 2,307,127.4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66,685,827.37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6,685,827.37 | 100.00 | 187,530.71 | 0.11 | 166,498,296.66 | 278,269,009.96 | 100.00 | 10,560,906.40 | 3.80 | 267,708,103.56 |
其中: | ||||||||||
合计 | 166,685,827.37 | / | 187,530.71 | / | 166,498,296.66 | 278,269,009.96 | / | 10,560,906.40 | / | 267,708,103.56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3,579,787.34 | 187,530.71 | 5.2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63,106,040.03 | ||
合计 | 166,685,827.37 | 187,530.71 | 0.11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560,906.40 | -10,373,375.69 | 187,530.71 | |||
合计 | 10,560,906.40 | -10,373,375.69 | 187,530.71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桐乡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41,388,121.39 | 24.83 | |
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061,841.82 | 9.04 | |
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024,987.63 | 7.81 | |
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 8,212,067.30 | 4.93 | |
嘉兴乍浦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7,829,440.15 | 4.70 | |
小 计 | 85,516,458.29 | 51.3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00,000.00 | 2,3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279,570,293.72 | 166,292,325.60 |
合计 | 281,870,293.72 | 168,592,325.6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子公司股利 | 2,300,000.00 | 2,300,000.00 |
合计 | 2,300,000.00 | 2,300,000.00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61,746,106.52 |
1至2年 | 10,519,103.65 |
2至3年 | 6,831,601.9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458,000.00 |
4至5年 | 508,795.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283,063,607.13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118,795.00 | 2,511,095.00 |
往来款 | 271,877,263.96 | 157,939,154.48 |
应收暂付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 | 67,548.17 | 57,919.60 |
合计 | 283,063,607.13 | 170,508,169.08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2,895.98 | 20,000.00 | 4,182,947.50 | 4,215,843.48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6,642.00 | 6,642.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981.43 | -13,358.00 | -725,153.50 | -722,530.07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28,877.41 | 3,464,436.00 | 3,493,313.41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桐乡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5,464,945.75 | 1年以内 | 33.73 | |
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5,142,427.26 | 1年以内 | 12.42 | |
绍兴上虞智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1,383,252.38 | [注1] | 11.09 | |
绍兴上虞朝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6,700,000.00 | 1年以内 | 5.90 | |
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4,917,911.84 | 1年以内 | 5.27 | |
合计 | / | 193,608,537.23 | / | 68.4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112,653,472.17 | 1,112,653,472.17 | 1,041,443,472.17 | 1,041,443,472.1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112,653,472.17 | 1,112,653,472.17 | 1,041,443,472.17 | 1,041,443,472.17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能发电子 | 45,543,472.17 | 45,543,472.17 | ||||
芯能微电网 | 160,000.00 | 160,000.00 | ||||
嘉兴科洁 | 25,000,000.00 | 10,000,000.00 | 35,000,000.00 | |||
嘉兴科联 | 22,100,000.00 | 22,100,000.00 | ||||
嘉善科洁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桐乡科联 | 110,000,000.00 | 19,000,000.00 | 129,000,000.00 | |||
上虞芯能 | 52,000,000.00 | 52,000,000.00 | ||||
海宁茂隆 | 122,500,000.00 | 122,500,000.00 | ||||
平湖芯能 | 9,900,000.00 | 9,900,000.00 | ||||
台州芯能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芜湖芯能 | 4,050,000.00 | 4,050,000.00 | ||||
嘉兴芯能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德清芯能 | 16,550,000.00 | 16,550,000.00 | ||||
三门芯能 | 17,570,000.00 | 17,570,000.00 | ||||
杭州科洁 | 12,900,000.00 | 12,900,000.00 | ||||
湖州科洁 | 34,500,000.00 | 34,500,000.00 | ||||
淮安科洁 | 22,900,000.00 | 22,900,000.00 | ||||
宁波芯能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杭州芯能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温岭芯能 | 57,670,000.00 | 57,670,000.00 | ||||
芯能惠民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岱山芯创 | 11,500,000.00 | 11,500,000.00 | ||||
临海芯能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乍浦芯创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义乌芯能 | 8,500,000.00 | 8,500,000.00 | ||||
诸暨芯能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海门科洁 | 13,200,000.00 | 13,200,000.00 | ||||
九江芯能 | 8,600,000.00 | 8,600,000.00 | ||||
彭泽芯创 | 7,800,000.00 | 7,800,000.00 | ||||
湖州科联 | 9,500,000.00 | 9,490,000.00 | 18,990,000.00 | |||
天台芯能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
宁波科联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兰溪芯能 | 14,500,000.00 | 14,500,000.00 | ||||
台州智睿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
三门智睿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长兴芯创 | 12,130,000.00 | 12,130,000.00 | ||||
温岭芯科 | 6,800,000.00 | 6,800,000.00 | ||||
湖州东羿 | 3,720,000.00 | 3,720,000.00 | ||||
上虞朝晟 | 36,400,000.00 | 36,400,000.00 | ||||
衢州芯能 | 1,050,000.00 | 1,050,000.00 | ||||
海盐智胜 | 12,040,000.00 | 12,040,000.00 | ||||
海宁日力 | 28,050,000.00 | 28,050,000.00 | ||||
海宁智博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
桐乡智逸 | 24,800,000.00 | 24,800,000.00 | ||||
上虞智恒 | 59,300,000.00 | 59,300,000.00 | ||||
宜兴芯能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海宁交能 | 7,610,000.00 | 7,610,000.00 | ||||
临安芯创 | 750,000.00 | 750,000.00 | ||||
海宁弘力 | 18,350,000.00 | 18,350,000.00 |
海宁弘日 | 8,570,000.00 | 8,570,000.00 | ||||
嘉善智耀 | 19,100,000.00 | 19,100,000.00 | ||||
广州芯能 | 3,400,000.00 | 3,400,000.00 | ||||
天津芯能 | 1,650,000.00 | 1,650,000.00 | ||||
合计 | 1,041,443,472.17 | 71,210,000.00 | 1,112,653,472.1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0,115,937.43 | 80,855,476.66 | 106,216,069.49 | 82,727,800.83 |
其他业务 | 7,209,010.03 | 8,713,266.14 | 3,691,756.86 | 3,541,913.63 |
合计 | 127,324,947.46 | 89,568,742.80 | 109,907,826.35 | 86,269,714.46 |
合同分类 | 光伏发电 | 光伏产品 | 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730,163.28 | 11,545,761.41 | 107,012,646.65 | 827,366.09 | 120,115,937.43 |
境外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商品(在某一时点转让) | 730,163.28 | 11,545,761.41 | 74,786,604.61 | 447,492.68 | 87,510,021.98 |
服务(在某一时段内提供) | 32,226,042.04 | 379,873.41 | 32,605,915.45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730,163.28 | 11,545,761.41 | 107,012,646.65 | 827,366.09 | 120,115,937.4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1,000,000.00 | 31,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64,880.17 | 24,059.91 |
合计 | 110,735,119.83 | 31,024,059.91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5,994.6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06,373.26 |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第 |
84项-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565,522.56元;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共计3,540,850.70元。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5,462.0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9,684.1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8,532.33 | |
所得税影响额 | -265,965.9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3,647,167.03 |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86 | 0.12 | 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2 | 0.11 | 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