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永德、董治国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