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自愿延长首发前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鑫泰”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南通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南通博”)《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的承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及承诺情况
股东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承诺情况 |
深圳南通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首发前限售股 | 1,500,000 | 1.50 | “(1)自盛德鑫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
二、本次承诺的主要内容
深圳南通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郑重承诺如下:
自愿将所持有的盛德鑫泰首次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0万股自2021年8月31日限售期满之日起延长锁定期12个月。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所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如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南通博《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