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6,72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336,3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85,380,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06,726,000股增加为192,106,800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6月1日实施完毕。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85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5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4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波转债”,债券代码“123080”。根据相关规定和《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时间自2021年6月8日至2026年12月1日。
2021年6月8日,海波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截至2021年8月19日,海波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12,735股。公司总股本由192,106,800股变更为192,219,535股,注册资本由192,106,800元变更为192,219,535元。
3、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3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1,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股份变动全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6,726,000元变更为192,168,235元,股份总数由106,726,000股变更为192,168,235股。
二、调整董事会人数情况
为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构成进行调整,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调整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调整为2名,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72.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16.8235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672.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9,216.823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
3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文件。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指派相关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