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8月20日上午,会议在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2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应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室2021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中百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