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7月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公司副董事长魏立平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九人,实参会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闽证监字2011第19号)文件要求,公司于2011年4至6月组织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自查活动,并根据自查结果形成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该报告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报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5日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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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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