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在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李建波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应调整为24.30元/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建波、李怡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8月20日为授予日,按24.30元/股的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4.00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建波、李怡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上网公告附件
1、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