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张宏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根据2021年上半年的财务情况和经营状况,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