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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1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8月20日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参加董事4名,董事长黄明端先生、董事冼汉迪先生、独立董事柳世平女士、陈振宇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明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自完成相关审议程序后,公司持续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开始购买股票,但由于公司遇到了阶段性困难,依据2021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6.57亿元,同比下降20.91%,导致继续推进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难度较大。经慎重考虑,依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因此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终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119号《关于终止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第七条,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条款,公司拟增加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为此,为提高审议效率,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合并为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四十一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及执行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总裁根据执行委员会的授权范围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根据公司战略要求,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第一百四十一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及执行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总裁根据执行委员会的授权范围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根据公司战略要求,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修订前修订后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120号《董事会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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